数年过去……
村口的大槐树越发的魁梧,茁壮……
或许是这六七年年来吃的不错,大黄狗还活着,可也是老态龙钟,浑身秃毛斑驳,肚子下垂……
夕阳西下,傻子丁克缓缓从村外走来,老黄狗步履蹒跚,艰难的跟着……
这一年他十六岁了。
此时的他,身量约莫一米六出头,虽然不再是骨瘦如柴,但依然颧骨高耸,两颊凹陷,尖嘴猴腮,配上他傻兮兮憨笑的脸庞,越发显得面目可憎。衣衫褴褛,勉强可以遮体。
村口的熊孩子们早换了数茬,与丁克岁数相仿的早已经外地务工或者上学去了。
如今这些都是他们的弟弟妹妹们,亦或是弟弟的弟弟,妹妹的妹妹……
吃饭、睡觉、打豆豆!
打豆豆也是需要传承,接班的。
于是他们继续打豆豆,不,打劫丁克。
尤其丁克身边更只是将死的老黄狗,他们更加不怕。
因为每次丁克都不会反抗,只要他们看上什么,一伸手,丁克就会主动将东西递过来。
今天也没什么不同。
“大傻大傻,鼻涕邋遢;大傻大傻,克死爹妈;大傻大傻,丢了屋头;大傻大傻,只有黄狗”……
很快熊孩子们得偿所愿,一哄而散。
这几年生活越发的好了,村里很多人家都起了小楼。吃食什么的更是不缺,熊孩子们更多是猎奇,或是出于传统,越发的对丁克善意起来,基本不会发生什么冲突,若是看不上的也不会故意去糟践。
丁克手里拿着一根竹子钓竿,腰里挎着藤编鱼篓,里面还剩几条鱼。
他踢踏着破解放鞋,喜滋滋的往家走,脑子里琢磨着是吃鱼片粥还是白水炖。红烧是不可能的,油煎也是不可能的,屋里没有这些东西。
“嘿!傻子,站住!”身后一声大喝让丁克身形一僵。
一辆疾驰的摩托车从身边擦过,嘎然横在他身前,后车轮轻侧滑,掀起一小片黄烟尘土。
“你可想死我了!快叫水哥!!”
摩托车上的人掀起墨镜,一脸的欣喜。
他叫于得水,算起来是最早一批‘打豆豆’的人了。只不过年纪大了,学习不成,家里人便让他去外地务工。
这家伙好逸恶劳,耐不住性子,什么工作也干不长久,不到一年时间换了五份工作,挣那点工资还不够他跟一群狐朋狗友吃喝造的。
于是第二年这家伙更是不好好工作,偷鸡摸狗的事情倒是不少干。前段时间因为几个同伙犯事情被关了进去,吓得他赶紧躲回了老家。
刚消停了两天,又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辆二手摩托车,嚣张巴拉的到处溜达,惹得湖尾村天天鸡飞狗跳。
于得水在邻村二嘎子家打了一下午牌,输了点钱,回到村头看到了傻子丁克,那点郁闷竟然不翼而飞。
记忆中童年的欢乐时光如同潮水般上涌,完全冲散了这几年外地闯荡的辛酸苦闷,甚至一浪一浪的激活了尘封在肌肉里的记忆,让人不由得战栗起来。
那是多么美好的回忆啊!
丁克傻兮兮的笑着,磕磕巴巴的应道:“水…哥。”
“哎——!”爽啊!
“今天弄了啥好东西,给水哥看看。”于得水边说便伸手夺他腰间的鱼篓。
丁克哆嗦了一下,赶紧递了过去。
鱼篓中鱼不多,七八条肉餐,两三条板鲫,几只小河虾。
于得水皱皱眉,都是乐色啊。他原以为可以搞点河鲜下酒,这下倒了胃口。
想安安静静的做个美男子,看来不成了。
于得水把鱼倒在地上,鱼篓随手一扔,用脚狠狠的碾碎这几条死鱼烂虾。
然后平伸右掌,向上捋了捋头发,做了个赌神的招牌动作,然后“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丁克脸上。
“没用的东西!”
丁克捂着脸,僵住了傻笑,有些难以置信。
有三四年了吧,他好像再也没被人打过了,他已经快忘记了这种感觉。
可身体是诚实的,竟然还是这么的熟悉——热、辣、刺、痛、酸、痒……
怕,我怕,好怕!丁克不由得蹲下身体,蜷缩起来,浑身颤抖。
这种经年的本能,是身体告诉自己能将伤害降到最低的最佳反应。
于得水看着熟悉的画面有些得意,更掀起了无尽的回忆。这是多么让人着迷的玩具啊!
啊,我那已经逝去的青春!……
“啊!……”
于得水大叫一声,小腿传来一阵剧痛,伴随着阵阵撕扯。
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的老黄狗,竟然不知何时冲了上来,对着于得水狠狠就是一口。
该死的,他竟然忘了这条老狗。
可这条老狗哪怕还在壮年,他也不曾这般强壮的时候,如同今天这般的种种,这老狗也未敢上前过,只是躲在后面夹着尾巴而已。
为什么今天敢如此放肆,难道是我离开湖尾村几年,威严不再?
于得水哪里知道,若只是打了丁克,亦或是打它大黄狗,它都不会反抗。可于得水不该踩碎了鱼,这是他和它的口粮,是比尊严更大的东西!
大黄狗已老,牙齿松动,早已不能像从前那般在野外直接生食,饥肠辘辘饿了一天,就等着晚上这顿。
于得水瞅见丁克手里攥着的鱼竿,猛地一把抢过来,劈头盖脸朝黄狗身上抽去。
“莫…打!莫打!”丁克急的手舞足蹈,想要上前护住黄狗,却已经来不及了。
仅仅抽了两三杆子,脆弱的鱼竿‘啪嗒’一声断成几节,还好黄狗吃痛,也松了口,夹着尾巴灰溜溜躲在了丁克身后。
于得水又喜又怕,忙去看腿上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