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路心里有些纳闷,我这不是在吊脚楼的二楼吗?窗户是怎么被敲到的?打开窗户,伸出头去,借着月光才看到楼下的草垛上,向兰索拿着根长长的树枝。
郑晓路的嘴角禁不住微微扬起,他喜欢这种突然而来的打扰,因为在这个时空里,夜晚太黑,当郑佳怡不在他身边的时候,就会有一种深层次的孤独。郑晓路下了楼,跑到向兰索旁边的草垛上,坐了下来。
夏夜的风很舒爽,天空很高,没有被讨厌的雨云盖住顶儿。月亮在偷看着地面上的人,地面上的人也仰头偷看月亮。你来我往,于是眼睛看花了,才现满天都是星星。
向兰索理了理她的秀,她没有戴着白天戴那个头带,因此头随意地披开了,郑晓路只看她的脸,就看不到任何古代的痕迹,因此郑晓路就只盯着她的脸看,将她想像成后世学院里的一个学妹,这会使他说话感觉轻松许多。嘿嘿,半夜三更,孤男寡女,坐在一个草垛上,郑晓路心里的流氓元素在沉静了很久之后,又一次开始滚烫了起来,只是不知道这土家族是什么风俗来的,要是轻薄人家,口花花几句,不知道会不会被一群土著抓起来强逼了娶她。这土家女长得真水灵啊,不过我有老婆了,可不能乱娶。
“没想到你真的是一个会种田的公子!”向兰索的声音在晚风里轻轻地拂动。
郑晓路的胡思乱想赶紧一收,笑道:“是啊,是不是感觉我远远不如会吟诗的公子。”
“这个我倒是不知道了,老实说,我还没有听过一句诗呢。”向兰索微微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们土家人,只唱山歌,不吟诗。要不公子你随便吟诵一给我听听?”
“哈哈,不是告诉过你吗?我可只会种田,不会吟诵诗哦。”
“骗人,爷爷说,汉家公子都会吟诗,不会吟诗是当不了公子的。”向兰索毫不放松地道。
郑晓路一阵大汗,心想:“我一农业学院读书的愤青,平时都在鼓捣农业技能,哪有兴趣搞什么诗词,这东西真是一窍不通的。”看了看向兰索那双有点渴求的眼眸,又不忍心断然拒绝,苦思了半天。心想,我要真背诗,也还是会几的,但这土家族小妹子能听得懂个啥?我给她背个床前明月光,她能体会到诗中的思乡之情么?年龄不到,又没离过家,哪懂得低头思故乡。我给他来个此情可待成追忆,她还这么小,一看就没谈过恋爱没嫁过人,哪里会懂得只是当时已惘然。我是要问君能有几多愁,只怕她还少年不知愁滋味呢。
郑晓路踌躇了半响,终于还是决定不背诗给她听。唐诗中典故颇多,而且用词华丽艰涩,寻常一个山村女子,哪里能够听得明白,倒是宋词比较婉约,因为宋词又大多用来配曲调当作歌曲传唱,那文字要浅显易懂些。他在肚子里找了半天,终于找了一比较适合小女孩听的宋词,硬着头皮道:“那我给你背个宋代大词人李清照写的词吧,不过我只会这一,别的就不会啦。”
向兰索笑道:“好啊好啊,公子快吟来听听。”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郑晓路摇头晃脑地吟完,身旁的少女却没像别的穿越书中的少女一样两眼放光,也没有瞬间就迷上他,显然,她没听懂。
郑晓路在心里苦笑了一下,暗想道:“这词已经算是很白话了,看来不能高估了古代的文盲普及程度。”
“这便是诗词么?呃,我听不懂,不知道在说什么。”向兰索倒也老实,很直白地打击了郑晓路一下。
郑晓路自嘲地笑了笑道:“老实说,除了写诗的人自己懂自己的诗,大多数听诗的人都是不太懂的。诗词这东西啊,就是一种把自己感动得哭啊哭啊,却让别的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玩意儿。”
“哈哈,公子你就知道胡说,既然诗词有这么多人说好,那必定是好的,如果真像你说的只有自己懂,那为什么还有人说好呢?就像我们土家族的山歌,有些歌我不喜欢,听不懂。但是别的阿哥阿妹喜欢,他们能听懂,那就是一好歌啦。”向兰索笑道:“你吟这诗我虽然听不懂,但我会记下来的,赶节时我背给族子里的阿哥阿姐们听,他们一定有人懂。”
她想了想,又道:“公子,给我说说山外面的世界吧,我长了这么大,从来都没去过城市。”
郑晓路奇道:“你想知道城市做什么?”
“听说城市里人很多,很繁华,很富有,人们天天都有好吃的,每个人都有漂亮衣服穿,他们不需要种地就能有饭吃。”向兰索笑道:“村子里的小伙子们都这样说,他们以后要出山去,到城市里扛活儿做。”
郑晓路哑然失笑:“哪有你说这么好,也有很多人吃不上饭,穿不上衣。虽然有些人不种田,但他们需要干很多别的活儿来养家。”
向兰索笑道:“可我总觉得,如果城市里有许多人,那我搬去之后,就会有许多的朋友了。现在这个村里,只有六户人家,能和我说上话的人啊,那就没有啦。”
郑晓路摇了摇头,叹道:“哪有这般容易,比如你这村子里只有六户人家,你交不到一个知心朋友,当你去了城市里,周围有六万户人家,但你仍然交不到到一个知心朋友。到了那个时候,该有的寂寞还是会有,逃也逃不开。”
向兰索小小少女,却听不懂他这句肺腑之言,只是拍手笑道:“我却不信,人多些总是要好玩些的,比如我们土家族的赶节,满寨都是人,大家一起跳摆手舞,那样才热闹好玩呢。”
郑晓路有心作弄她,便调笑道:“好吧,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在这村子里,能认识邻村的十个阿哥,但最后你只能嫁给其中一个。当你到了城市里,会认识一万个公子少爷,但是你最后还是只能嫁给其中一个,你想想,这不还是一样么?”
“你吓不倒我的,这根本就不一样嘛,你这个例子说明,我在村子里只能从十个阿哥里选一个来嫁,到了城市里,就可以从一万个公子里选一个来嫁啦。”向兰索眨了眨眼睛,轻笑道:“这不就是很大的不一样么?”
我倒,这小妮子好大的口气,你以为你在搞选秀啊。郑晓路的汗水差点趟了出来,心想,这土家族的女人说话真是有够前卫的。我要是对郑佳怡说这些话,她一定拿鞋底打我。我要是对郑佳忻说这话,她一定脸儿红红逃到一边。我要是对马祥云说这话……呃,双枪母老虎,还是算了,别玩太大,身上被枪捅两个窟窿出来的话,止血很麻烦的。
向兰索歪着头道:“公子,你说你是去万寿寨还债的?”郑晓路笑道:“是啊,欠了人家的东西,就得还,这是做人的道理。”
“又骗人,我才不信你是欠了人家东西去还债呢,欠了人家东西的人的样子,应该是……呃,对了,就是我父亲那种样子!”向兰索笑道:“每天都苦着个脸,烦恼重重的。”
“哈哈,有意思,那你觉得我是去万寿寨干嘛的?”郑晓路打了个哈哈,他觉得这个少女挺可爱,挺有趣的。
向兰索皱头眉头想了一会儿:“我觉得,我觉你是去给人送东西的,我看到牛车上有好几个那种奇怪的耕田机,还有很多麻布袋,这些东西肯定都很有用吧。”小妮子知道他的一个袋子里是干肉,还有一个袋子装了许多白色的粉末(氮肥粉),另外还有几个自己亲眼见过厉害的耕地机。
“都是些送给朋友的礼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郑晓路打了个哈哈:“好啦,好孩子要早睡,大半夜的还在外面玩儿像啥话啊,回去吧回去吧。”
“我不小了哦,我今年17岁啦!”向兰索咯咯地笑道:“明年赶节的时候,我就可以挑选自己的喜欢的阿哥成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