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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八等逆案人员(2 / 2)

崇祯重振大明 凤凰北斗 更新时间 7个月前

“如果建祠过程中使用公款、征发钱粮徭役、或者逼人捐献,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他责任。”</p>

说着,朱由检盯着曹思诚道:</p>

“你为河间建祠筹资多少,就出多少罚金捐助陵工。”</p>

“若是少了一钱,都不算完全过关。”</p>

曹思诚面色愁苦,向皇帝乞求道:</p>

“陛下,那些钱粮大多不是微臣的,而且其他人主动献上的。”</p>

“微臣实在拿不出那么多罚金!”</p>

朱由检一心想把陵工的窟窿补上,不理他的乞求,说道:</p>

“朕不管你的钱粮怎么来的,只知道你钱粮给魏忠贤建生祠,就应该同样有钱给先帝建造皇陵,否则就是不忠。”</p>

“如果实在拿不出来,那就罚没非法收入和不明来源收入。”</p>

“除了能说出确切来源的财产,例如做官前拥有的家产、妻子陪嫁财产、做官时获得的俸禄和赏赐等合法收入外,其余财产全部罚没。”</p>

这個处罚,相比抄家也差不了多远。曹思诚只是一听,就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要筹集罚金,免得像抄家一样,被罚没大部分家产。</p>

其余人心中肃然,却知道罚金只是第六等的处罚,第五等除了罚没之外,一定还有更严重的惩处。</p>

果然,他们听到皇帝道:</p>

“第五等是建祠主犯和倾心拥戴,这些人在魏忠贤谋逆时,极有可能追随,所以列在第五等。”</p>

“如山东巡抚李精白,不但为魏忠贤建生祠,还在祝词上说‘尧天巍巍,帝德难名’,甚至在书写时特意把山字放在魏下,对别人说‘山怎能压在魏公头上呢’。阿谀奉承之处,简直令人作呕。”</p>

“革职后削籍为民、永不叙用,并且追究损失、罚没非法收入和不明来源收入。”</p>

“如果在审查时查出其他罪行,一并予以处理。”</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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