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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八等逆案人员(1 / 2)

崇祯重振大明 凤凰北斗 更新时间 7个月前

 定下第八等逆案情节,顺便裁撤了冒滥官员和加衔荫袭,朱由检继续道:</p>

“比词颂更严重的是颂美、谄附、赞导。”</p>

“颂美是多次上疏称颂,相比词颂主观附逆倾向更重。”</p>

“谄附是谄媚依附阉党,赞导是帮助魏逆行事。”</p>

“这三个情节都要追究,尤其是赞导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要另外追究责任,甚至酌情加等。”</p>

说着这三个情节,朱由检定下对他们的处置:</p>

“这三个情节基础定案是第六等,但是如果比他人情节更轻,而且实际危害不大、主观附逆倾向不重,可以定为第七等。”</p>

“第七等逆案人员革职后允许复职,有功绩的可以署理原有职务,继续为国立功。”</p>

“第六等的情节稍重点,复职时至少要降低一个品级。”</p>

说到这里,许多臣子面色已经开始放松,因为他们大多也就第六等,和曹思诚相差不大。</p>

如果表现好点、让皇帝认为主观附逆倾向不重,还有可能像秦士文那样被定在第七等——</p>

很多人都看出来,第七等就是皇帝专门列出来、给那些投靠他的人减罪的。毕竟所谓的主观附逆倾向是否严重,就在皇帝的一念之间。</p>

曹思诚想到这里,更加后悔自己没有像杨景辰那样早点投靠皇帝,否则他现在可能就是署理原职了。</p>

而且对他的惩罚还没完,朱由检说完颂美、谄附、赞导三个情节后,专门提到了建祠:</p>

“建生祠消耗钱粮、扰乱地方,行为尤其恶劣,可以分为主犯、从犯。”</p>

“提倡和主持建生祠的官员,可以定为主犯,定在第五等处置。”</p>

“为建生祠筹资、积极前去祭拜的,定为第六等。”</p>

“只是迫于无奈署名,情节不严重的,那就定为第七等。”</p>

“所有参与建祠的官员,都要予以罚金,数额最低一千两、而且不能低于为建祠筹集的款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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