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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美妾 第471章(1 / 2)

情圣物语 叶无名 更新时间 2019-09-26

 信发出去以后,我眼中的世界的颜色似乎都特意镀上了一层金黄。

因为这理当算得上是一封情书。在情书发出去的那一刹那。我理所应当的感觉,我恋爱了!

我对自己情圣的美名太过自信,我对自己优美的文笔太过自信,“你的文笔太好了,我比不过,真实的”,之前她的信中,曾经如此心悦诚服的服输,也因此,她才会成为我的“小妾”。

我是情圣,我的情书理应百发百中!我等着她的回信,她一定会答应我,然后我生活如地狱的磨炼至此终止,幸福的人生又要开始。

信发出去后,我的心也随之七上八下的扑腾。此后的一日,我仿佛回到了少不经事的十七岁,那种初恋的感觉。

心境也变得如那时那般多愁善感了。一会儿极度幸福,满脸含笑,似乎天下尽为我有,大风起兮云飞扬,其间充实快意不可言状。言情诗里说。得到了她,宛如得到了整个世界。更有甚者,为了她,失去了整个世界又何妨?“也许,全世界我都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那一日的那些时候,我最喜欢的歌是这一首。

另外一些时候里,我又是极度担忧的,严重自卑的,很想自裁的。如果我有一把锋利的宝剑,我随时可能会感兴趣于让它美丽的剑尖从背后lou出的感觉,因为我并没有这把剑,所以肚子上还不曾被穿出一个洞来。每逢自卑的时候,自责的时候,耻辱的时候,虚构中的这把剑都会穿腹而过,只是一直都仅仅存在于意念中罢了。

如果被她拒绝了怎么办?我有何面目再见世人?不对,不是这样说,应该说,如果没有她,生又何唤,死又何惧?如果没有她,得到整个世界又能如何?实际上我也确实有悲观的理由,之前的闲聊中,她不是千方百计地教会了我一个英语单词iside吗?她早就让我去自杀了!我还在这里自作多情着呢,可笑!

如果她真地拒绝了我这一颗冰心。我是否真地就去自杀呢?那样的话,我真地拥有充足的自杀的理由了,只欠她的临门一脚着最后的东风啦,她会拒绝吗?

怀揣着预先准备好的满腹的忧伤,我得到了她严肃的回信。自然的,她没有热情的感应我的召唤,相反,她回复的很冷酷,很决绝,“我看我们以后没有再联系的必要了”,就像当初朵朵说过的那样。匆匆读完了这封长信,我心如死灰,脸也如死灰,这后一点由此后亲眼所见的庞正名所证实。

自然的,我还是在隔壁宿舍的电脑上看的信。昔日的知己好友庞正名正在用电脑,“给我用一下,我看一封信!”我催促着,他只好很配合的去泡自己的黄山贡菊喝了。

她的回信名叫《失语》,文字很长,很冷,很刻薄。如凌厉的匕首。如寒日里的冰凌,我准备充分,却也无力招架,结果体无完肤,心在滴血。看完这封信,我真的很后悔自己还活着。

“你有病,可惜我不懂医,你不要病急乱投……”她的原信,因为阅读过程的仓促,我已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开头和结尾,这一句是开头。

“我绝没有让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去你周围说任何话……”这是中间几句。

“真的想不到,在我的身边,还有这么幼稚的人和事,aivaept!我看我们以后没有再联系的必要了!”这是结尾。跟陶渊明前辈一样,我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言,对重要部分则过目不忘。

我痛恨自己的过目不忘。

在正名的催促下,我不得不即刻下机,之前,我颤抖着手回了信,这么几句话:“受教了!我明白了,虽然太晚。到现在才知道你是什么人。请把我给你的所有信件删除。从此以后就当没遇到我这个人。以此永诀。”

“什么永诀?永远诀别?怎么了?你不会想不开吧?”虽不是有意的,正名却还是看到了我的信,颤声问道。

“不会,当然不会。”我强颜欢笑:“怎么可能自杀?为了儿女情长?我能那么没出息?”

“那你信里是什么意思?”正名大张旗鼓地忧虑着,其实这也是一种回报,想当初他失恋那会儿,正是我从旁苦心安慰他的。

“没什么意思。我还没怪你不经允许看我的信呢。你怎么好意思以此来审问我?”我觉得自己很难笑出来,却仍然保持着笑吟吟的模样和嗓音,这真是人世间最折磨人的时刻。

“不是审问你,你最好跟我说清楚,不然……我不放你走。”正名十分认真地说,却并不领我艰难装出来的欢颜笑语的情。

“没事儿,真的没事儿。只不过是一份感情结束了而已。”我离开了正名的房间,他并没有办法不放我走,我自己的宿舍就在隔壁,我很容易就来到了自己的床上。

还好就在隔壁,短短几步路,我就可以躺在床上独自面壁了。我只是不习惯在别人面前暴lou自己过分的忧伤。我还怕失态,哪怕这个人是知交好友也不行。

咬牙、无语、凝噎、泪流满面,这是大学里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大一时军训前夕。那次是因为自由的即将失去,这一次则是因为爱情的已经逝去。我在内心破口大骂自己的没出息,可是眼泪却并不听使唤。男儿有泪不轻弹,可能我是过分的伤心了。我真的很伤心。伤心欲绝。《黄昏》的歌词,经常听,却无法达到那境界,现在才真地领会了。这就是伤心欲绝,伤心致死。

碎的心再也合不拢的感觉,或者说是失去了心的感觉,空心的假人的感觉。也许这是最后的感觉。超过了这种感觉后,就是死心,麻木,比铁石心肠还坚硬冷酷的状态。

“兄弟,喝酒吗?我这里有半瓶二锅头,五十六度的,送你了。”庞正名短暂的离开后,伴随着脚步更}}新手打]响,他很快就又回来,并如此说着。我听到了一声响,酒瓶被放到桌子上的声音。然后是默立许久,缓慢出去的脚步声里,门被关上。真难为他了,他大概很想看着我以防我会轻生,不过我们所在的这三楼之上,跳下去也未必会死,到更可能会残,那会更加的耻辱和丢人现眼,而我对此更敏感更不可接受。所以可以推断,我绝不会跳楼。因此他才能犹豫着离去。

我当然不会跳楼。当然,我领了他的情,喝酒,喝失恋酒。以前作为旁观者,觉得别人矫情,做戏,如今轮到自己了,才了解那痛彻心肝脾肺肾的感觉,与那痛相比,酒又算什么。

那是大半瓶二锅头,关于这酒的传说我也略有耳闻,他们宿舍的几个人,每人喝了一点点,就都已受不了了。

酒狠辣,而我现在不怕辣。死都不怕,还怕辣吗?自然这话是不对的,很多人不怕死,却怕生,这才是iside这种行为得以存在的本源。

我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反正是醉了。谁说借酒消愁愁更愁,喝了酒的感觉挺好的,虽然世界崩溃的感觉不会由此消失,至少可以体会片刻的飘飘欲仙。

酒醒后,人就像死过了一次一样。就这样,我埋葬了“痴情”的自己,“幼稚”的自己。就这样,一个麻木的死掉的自己重生了。虽然生如死同。虽然行尸走肉。

心死而麻木的人,感觉迟钝了。因此竟不再觉得生活如沙漠,有多么的难熬。此后的岁月里,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学生,去图书馆借书,去主楼自习,日日如此,晚晚如此。

只是我所借的书,却令周围的人很不解,我连续几个星期的借书单上,种类繁多:类的《法兰西遗嘱》、《挪威的森林》;哲学类的《苏菲的世界》、《西方哲学史》;政治类的《保守主义》、《新自由主义》;法学类的《法理学》、《宪法学》;历史类的《全球通史》、《剑桥中国史》等等,唯独没有我现在最需要去看的英语。

把思绪全部的沉浸到书本里面去,忘记周遭的世界,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尤其是对于心灵的大厦曾经崩溃过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在精神的废墟上重新建造起充实的世界,而不是只满足于回忆此前的海市蜃楼,虽说哀莫大于心死,可是凤凰涅磐的浴火重生,也许并非都是谣传。

逐渐的,心理的恨意的坚冰慢慢的融化了,相反,被“自作多情”的丝丝爱意所填满。我竟然不仅不再恨她,不仅原谅了她,而且竟愈加的爱上了她。

即便不是读了这么多的书,明白了那么多的理,假以时日,我也能够从“失恋”的樊篱中冲出来。设身处地的替她想想,仿佛她也只能如此不可的。如果她真的爱我、关心我的话,她就不得不做出如此的抉择。因为惟有如此,如此的决绝,如此的无情,才能打消我的奢望,不然,我还会如往日那样浑浑噩噩的胡混,前车之鉴,明明白白。唉,女人啊,慧剑斩情丝的为什么总是你?她不是不懂医,而是当即聪明的给了我最恰切的一剂猛药。

如此设想时,不过带来片刻的安慰,旋即又被更大的自责所包围:还那么的自作多情呢!可笑死了!“我们从此没有再联系的必要了”……唉!

这就是所谓的悖论吧,所谓的二律背反,只是条件稍作改变,范围稍作扩大,一样的论据,得出的结果却截然相反。且看似完全不兼容,就像假作真时真亦假一般,实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完美的包容在同一个系统里,关键是你最终选择相信了真,还是相信了假。矛盾了一番后,再次将心绪全部的埋入所带的厚厚的书本中,不管那是哲学、历史、还是法律。

这样的日子,平淡无奇,死水无澜,味同嚼蜡,乏味透顶。这样的日子,注定很长久,是常态,不可改变,无处遁形。这样的日子,该死的日子,终究会死掉,会结束。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我拿着一本《剑桥隋唐史》,当成了小说在读,经过了李世民的伪善,武则天的狡毒、就要到李隆基杨玉环演绎长恨歌了。那个午后,我来到主楼的一间没课的大阶梯教室,一个面东的窗户前,坐下来好好研究安禄山和杨国忠的小肚鸡肠勾心斗角。

室外的春风本就暖意倦人,屋里的暖气愈加令人昏昏欲睡。教室在隔位而作的规则下,基本上已经坐满了人,只有我前面的一个座位还空着,这是不经意间扫遍全教室后得出的结论。

我并不关心谁来坐上这个位子,只是少许有点好奇罢了。毕竟眼前就是空空的座位,这多少有些令人觉得奇怪。

教室的大门再次被推开了,伸进来一个漂亮的脑袋:刘海齐眉,深红色秀发直直的,瓜子脸儿,漂亮的眼睛蕴含着**的火焰。这容貌我很眼熟,非常“久违”了的一个人,薄奕晴大一时的哲学系同班同学,美名林筱雪,以香蕉女的雅号为我所熟悉。因为她体型瘦瘦长长宛若香蕉,而非好吃香蕉。此为注。

自大一军训结束,各自升入大二以来,这漫长的一年多里,居然这是第一面,收罗了一番回忆确信属实后,令我非常诧异。想不到这个喜欢追逐时尚的女生现在也留下了这么一个当下正流行的发型。别说,这还真使她看上去淑女了许多,虽然仍然是我眼里的俗女。

那一双丽目扫了一遍教室,迟疑了片刻后,她选择进来。

而她这一身着装打扮,也足以勾引得我不忍别开目光:黑色修身风衣,有着宽大的裙摆,蓝黑色紧身牛仔裤,黑色高统长靴,鞋跟很高,走起路来当当的响,而那风衣裙摆也随风荡漾,飘逸柔顺。

径直走到我前面的空位上,拖下风衣放在旁边椅子上,lou出纤瘦的削肩和曼妙的腰身,被红色毛衣紧紧的包裹着,伴之以淡淡的温暖的香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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