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面对方百花,冯过居然有些局促。
呃,难道他会承认是因为方兰芝之故,那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啥的吗?不不不,他只是感觉“百花”这名儿忒接地气了些,或者说根本就是俗。
其实不然,要知道这年头女性是不配有名的,未嫁只“大女”“二女”的叫唤着,嫁人后前冠以夫姓后缀以“氏”,就这么简单粗暴,一目了然。
原本,未出嫁的女子会取名,等及笄之后,有婚配对象的会取字。所以没嫁人的又称“待字闺中”。
自周以降,绝大多数女子没有自己的名字,但应明确表示自己的姓氏,以适应“同姓不婚”的人伦规约。周代贵族妇女在人名称谓中往往是行第序号加上姓氏,以示与其他同胞姊妹的区别。如:伯姬(姬家长女)、孟姜(姜家长女)、仲隗(隗家二姑娘)、叔詹(詹家三丫头)、季姒(姒家四闺女)、少嬴(嬴家老姑娘)等。再发展到后世,就是王二姐、尤三姐、刘四姐、杨八姐、苏小妹之类姓名格式。
这里的“姬”、“娥”、“娘”等只是对女子的一般性的称呼,并非其人真正的个性化名字,例如历代文艺作品中的虞姬、温姬、赵姬、曹娥、秦娥、窦娥、吴娘、萧娘、徐娘等。
在姓氏和“娘”之间加上行第序数,是上述两种女子姓名格式的融合,如:公孙大娘、孙二娘、扈三娘、黄四娘、赵五娘、辛十四娘等。
已婚妇女则以夫家姓氏称。
其一,称为“某人妻”。如《后汉书·烈女传》中的“渤海鲍宣妻”、“太原王霸妻”、“广汉姜诗妻”等。汉末《胡笳十八拍》的作者、著名的女诗人蔡琰,字文姬,可以说是有名有字的一位特殊的女性了,但在《汉书·烈女传》的卷首仍称之为“陈留董祀妻”。
其二,称为“某人妻某氏”。在丈夫姓名后加上女子娘家的姓氏,例如《焦仲卿妻》的序言写道:“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晋书·烈女传》也是这样:“羊耽妻辛氏”“杜有妻严氏”“王浑妻钟氏”等等。
其三,用夫姓加父姓并称为“某某氏”。如王二妞嫁给姓孙的,就叫“孙王氏”;刘三姐嫁给姓李的,就叫“李刘氏”。
其四,儿子成名后,以儿子姓名加上“母某氏”为称谓。例如“陶侃母湛氏”“虞潭母孙氏”“周颀母李氏”等。这叫“母因子贵”。在乡村鄙野间或以子女名称之,如:“栓柱他娘”、“小翠儿她妈”。
其五,已婚妇女以丈夫名加“嫂”字称之。一般女子并没有自己真正的名字,只是依其排行,称为“大女”、“二丫”“三妞”“四姐”“五妹”“老丫”等;出嫁后,依其丈夫排行,称为“大嫂”“二嫂”“三嫂”等;年长后,称为“大娘”“二娘”“三婶”“老婶”等。
不过,女子无名并非绝对,盖因长辈重视程度不同而有无。迅哥儿、南嘉不都有大名么。
咳,说句题外话,那个时空冯过的岳母名叫“长女”,可见其父母是有多么敷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是有多么严重。
别问冯过如何知道方邵氏的大名,要问就是方兰芝说漏了嘴。嗯,是七月半那天,小妮子酒性大发,结果低估了“吉阳谷烧”的浓烈,喝了个酩酊大醉,说了好些个醉话。
都说酒醉心明,其实,酒后吐的未必是真言,更有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
七月半是上饶人的叫法,官方称作七夕节,又称七巧节、七姐节、女儿节、乞巧节、七娘会、七夕祭、牛公牛婆日、巧夕等。
七夕节由星宿崇拜衍化而来,为传统意义上的七姐诞,因拜祭“七姐”活动在七月七晩上举行,故名“七夕”。拜七姐,祈福许愿、乞求巧艺、坐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储七夕水等,是七夕的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