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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商御卿现在国际影坛,已经暂露头角,让人见识到了她独特迷人的风采,但毫无疑问的是,她就像很多出身贫困的女孩子那样,不管爬得有多高,跟卡秋莎相比起来,骨子里都会有种浓浓的自卑感。
其实卡秋莎从小生活的环境,还不如商御卿的,只是人家身上却流淌着西伯人的高贵血统,这不是商御卿都比的了的。
如果把商御卿换成别的女孩子,差不多就会因为心中这份自卑,放弃跟卡秋莎等人‘争宠’,另外寻找属于她的心上人。
不过商御卿不想放弃。
她说她笨,她倔,她是个没多少素质的傻大姐,可她却有着‘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执着,遇到天大的困难时,不是逃避,而是努力去改变,提升自己,正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功夫不负有心人。
就在商御卿最需要帮助时,一个纵横模特界的老头子出现了。
老头子就像尘世间最高名的画师,只是寥寥几笔,就化腐朽为神奇,彻底挖掘出了商御卿不同于别人的自身美丽。
“他说,我身上有股子来自于大自然的野性,这是那些豪门贵妇打破头都无法拥有的,只要我能按照他说的去做,他保证我能迷倒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电话那边的商御卿,这会儿说话时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忐忑:“我告诉他说,我不想迷倒全世界的男人,我只想迷倒一个姓陆的小子就行了——我知道,我这个想法在你看来,肯定会特愚蠢,你在看到我的照片出现在画刊上后,肯定会特生气。”
听着商御卿在那边低声说着这些,陆宁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就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让他发不出一个音节。
商御卿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出现在《猛汉帮》封面上,不是只想让世人看到她那股子来自大自然的野性魅力,她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陆宁什么。
“我不在乎,就算你狠狠揍我一顿,我也不在乎。”
商御卿在那边深深吸了口气,才问道:“我现在只想问你一句话,我迷倒你了没有?”
我迷倒你了没有?
这句话,就像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当头就劈在陆宁脑袋上,把他给劈的死去活来,很疼却又感觉特舒服,想笑鼻子又特么的很酸,最终只能喃喃的说:“傻大姐,你,你是不是诚心想用陈年老陈醋,把我给淹死?”
那边的商御卿,呆愣了下,随即狂喜,低低的叫道:“老头子教给我的办法,管用了?”
“昂,管用了,我现在非常非常非常的吃醋,只想现在就把你抱回家,找条铁链子锁起来,以后都别想再被别的男人看一眼!”
陆宁恶狠狠的回答。
“靠,你小子这么狠,想把姐姐当、当禁、脔!”
商御卿开心的骂道,所有的忐忑啊什么的,全都不翼而飞,整个世界仿佛都随着她这声‘靠’,还有那个带有明显某种意义的‘禁、脔’,一下子亮了起来。
粉红的颜色。
就像冬季傍晚的彩霞,娇艳迷人不可方物。
陆宁笑了,倚在窗台上,看着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忽然很想喝酒。
没听到陆宁回答的商御卿,又有些小忐忑了,赶紧说:“小陆,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穿那样的衣服,拍那样的照片了,好吧?”
“不用。”
陆宁摇了摇头,笑着说:“那才是真正的商御卿,能迷倒我的商御卿,我喜欢你那个样子。”
陆宁知道,如果他说不许商御卿再打扮成那样,对面那个傻大姐,铁定会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哪怕挖掘出她美丽的老头子,跪在地上哭着喊着的求她,她也会神色黯淡的说不。
她绝对会神色黯淡。
因为任何女人,在发现自己与众不同的魅力后,都不想在抛弃,这就好比你让一个美女,拿刀子在她自己脸上横七竖八的来几道那样。
陆宁不想因为自己的私心,就剥夺掉商御卿的独特魅力。
那样太残忍了,不但所有被这张照片所着迷的男人不会放过他,就连他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扼杀美丽的愚蠢行为。
“耶!”
就像个小女孩那样,傻大姐在那边轻叫了声,接着问:“真的?”
“真的。”
“你、你就不怕我扛不住那些帅哥的追求,给你戴上一摞的大帽子?”
“哼哼,那些人不怕变成太监,尽管给老子编帽子就是了!”
陆宁冷笑几声,晃了晃膀子,摆出了一个霸气测漏的样子,恶心的旁边的筛子,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可我怕他们用强啊,你也知道我这人很傻,禁不住别人三五句好话,七八杯美酒,就会乖乖的任人摆布了,咯咯。”
商御卿在那边咯咯娇笑几声,忽然压低声音说:“哎,小陆,要不我去买一条软钢打造的保贞裤穿上,到时候咔嚓一落锁,把钥匙给你邮寄回去,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别想再脱下姐姐的裤子——你看这样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