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宁的印象中,商御卿充其量就是个胸大无脑的存在。
论起相貌,她远远不如宋楚词精致,粗眉大眼的倒像个男人婆。
提到起身材,细腰翘臀的水水姐,估计能拉她九条街。
谈起风骚,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楼宇湘,都能把她给骚的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说起冷漠,有哪一个美女,能拥有花小妖那种与生俱来的女王气质?
再聊聊清冷——如果清冷也是一种魅力的话,商御卿站在林舞儿面前,就像个故作矫情的小丑。
啥,单纯?
嚓,开沙子玩笑呢,单纯的秦小冰,能把御卿姐给搞得死去活来又活来死去的。
最后再拿同样是从草窝里飞出来的卡秋莎,跟商御卿相比吧,就算是瞎子,也该看出西伯小公主只需一根小手指,就能让她羞愧的无地自容。
商御卿,在陆宁的印象中,就是个智商不超过八十的低能儿,就仗着有股子彪劲儿,才歪打正着的成了一名警察。
那就是一扔在墙旮旯里三十年,都想不起来的傻大姐。
对,就是傻大姐,跟啥子风度啊,优雅啊,雍容惊艳妖媚迷人等等所有形容女性美的词,都不搭边。
傻乎乎的傻大姐,才是陆宁给商御卿的最终定律。
但现在,当他看到御卿姐身穿白色短袖吊带裙,下面黑色超短小皮草,脚踩十三厘米高的红色细高跟,单手掐腰,小嘴微微半张,眼神冷漠的盯着远方的样子后,陆宁才知道自己对他的以往的印象评价,错的有多么离谱。
野性!
从小过惯了苦日子,从东北某旮旯大山中走出来的商御卿,骨子里有一种野生金钱豹才有的野性。
这种野性,不是叶明媚、也不是岳婉晨在炕上时的那种野(那是肆无忌惮的发骚),而是一种让男人看一眼,就会联想到奔驰的胭脂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得去把它骑上,征服它野性的冲动。
画报封面上的商御卿,向世人展示了她独特的女性气质。
尤其是那双腿,结实健康的,仿佛只要拿锤子狠狠砸上一下——锤子就反弹回来,砸在自己的额头上,晕过去了。
“特么的,怪不得她没有在卡秋莎身边,非得跑去北欧拍电影,原来是去丢人现眼了!”
莫名其妙的嫉火,烧的陆宁浑身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抬手就把那张封面给撕了,刺啦刺啦的撕成了碎屑,抬手洒在了半空中。
画报是最新的,上面有日期,就是昨天才出来的。
当时在海景别墅区时,陆宁还问卡秋莎,说怎么没看到商御卿呢。
卡秋莎告诉他说,商御卿现在档期比较紧,不但得拍电影,还要做广告,现在是她旗下影视公司的摇钱树,当然得可劲儿的摇了。
卡秋莎这样说,自然是开玩笑了。
其实陆宁也知道,卡秋莎把商御卿送到北欧去,就是为了让她避免跟水暗影见面。
毕竟水水姐是陆宁的正牌老婆。
水暗影不敢把西伯小公主咋地,可对付一个演戏的,依着她以前从无数实战中总结出的经验,绝对能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就能把商御卿玩残,玩蒸发的。
同样是女人的卡秋莎,自然很清楚女人的自私心有多可怕,这才抢在水暗影抵临俄罗斯之前,就把商御卿给派出去了。
商御卿远赴北欧,不但能避免跟水暗影见面,更能有效躲开危险,对她来说可谓是一举两得。
陆宁也很赞同卡秋莎这样安排商御卿,却不代表着在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下,这傻娘们就把自己的‘玉照’刊登在画报上,露出一双大长腿的让天下男人尽情的抚摸——抚摸画刊。
自私不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才是最自私的:他能满世界的祸祸女人,却受不了自己老婆给别人飞一个小媚眼,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明了。
从商御卿把她的第一次,交给陆宁后,她就成了陆宁的私有品。
现在,他的‘东西’,却在接受全世界的男人围观,当然会无比的愤怒了。
“唉,你撕了也白搭。我在网上已经查阅过了,这一期的《猛汉帮》,是卖的最火的一期,就因为这野美人在封面上。网上说,现在这一期的《猛汉帮》,已经从五美元的原价,上涨到五十美元了。让我惊喜的是,我会在我住的房间里,看到了这本杂志,看来是前面客人留下的,我——”
筛子抬头,看着蝴蝶般纷纷扬扬洒落的纸屑,唧唧歪歪到这儿时,才发现陆宁正用杀人的眼神,死死盯着他。
他赶紧改口,耸耸肩双手摊开:“我发誓,我没有对着她照片做什么恶心事,这要得益于我早就知道她是你女人了。你该知道,我这人从来都很尊重熟人的女人。”
陆宁没理睬他,低头拿出了手机。
看他在那儿拨号,筛子忍不住的又说:“陆宁,劝你一句,自信而独、立的女人。才是有魅力,迷人的。我们男人,没有任何权利,以爱她为借口,就阻止她向这个世界,展现她该展现的惊人美丽。”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声,陆宁冷冷的反问:“如果我非得这样做呢?”
筛子低声回答否:“你会让她失去信心。”
陆宁还没有来得及品位筛子这句话的意思,手机接通了,商御卿那带有明显惊喜的欢快声音,从那边传来:“嗨,小子,你终于肯主动给姐姐打电话了。不错,值得表扬,亲你一个——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