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春来觉得更像无聊之人,说出的笑话。
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本心内只以为再怎么牛的女人,哪怕是楼宇湘,都只是男人的附属品。
有谁,会在意附属品被得罪过的感受?
燕春来没想到陆宁会问出这么个无厘头的问题,稍稍楞了下,语气中带有发自本心的轻蔑回答:“得罪女人后果很严重这个问题,不但是笑话,更是扯淡。”
“是吗?”
陆宁笑了,抬头问叶明媚:“叶小姐,你是我们中的唯一女性,你是怎么看待燕先生的回答?”
叶明媚抬手,轻轻撩起垂在耳边的长发后,才咯咯娇笑一声,喃喃的说:“所有觉得这句话是笑话、是扯淡的男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傻帽。”
“他会后悔,会哭泣,会拿头撞脑袋,会纳闷为什么在得罪女人后,没能及时去死。”
叶明媚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摆着腰肢袅袅走了过来。
“你说,我的回答对不对?”
叶明媚走到陆宁面前,甩掉了脚上的水晶小拖鞋,抬起右脚坐在了他腿上,左手勾住他的脖子,上身微微后倾,低头看着他的眼睛时,右手已经开始解陆宁的腰带了。
从决定把叶明媚推出去牺牲的那一刻起,她在燕春来眼里就是只母狗般的存在,无论她怎么哀求他,请他原谅她,除了得到他近乎变态的打击外,什么都改变不了。
只是从法律,在外人眼里还有以往的数年恩爱生活中,叶明媚都是燕春来的妻子,在他心里占据着暂时无人替代的位置。
所以当看到叶明媚竟然当着自己的面,就要对陆宁发骚后,怒火噌地一声就从心头冒起,站起来抬手就去采这女人的头发:“臭表杂,你敢——呃!”
燕春来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左肋下剧痛,眼前发黑,咣的一声摔倒在了沙发帮上,得用很大的力气要紧牙关,才能逼着自己别疼昏过去。
他想站起来,剧痛就让他张嘴大声咳嗽了起来。
陆宁那看似随意的一脚,踢断了他左肋下第六根肋骨。
断了的肋骨内插,刺进了他的肺叶。
陆宁这一脚的力气,拿捏得相当到位,不会給他造成任何生命危险,却剥夺了他想站起来动手的资本,只能拼尽全身的力气,来跟剧痛作斗争。
剧烈咳嗽中,燕春来疼的泪水都淌出来了,艰难的抬起头,就看到了墙角蹲放着的那座大笨钟。
这是一尊很有些年代的大笨钟,是燕春来花了数十万英镑,从某拍卖会上拍回来的。
大笨钟年代久远,无论是用料,做工还是款式,都带着十九世纪的独特特色。
座钟四周镶嵌了一圈那个年代还是很稀罕的镜子,所以燕春来能通过这些,看到背后沙发上的那对男女,在做什么。
叶明媚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白色真丝随意,只需骑坐在陆宁腿上,解开他的腰带——两个人,就能像一对很有情调的夫妻那样,在燕春来面前,做很有情调的事儿。
这次,陆宁没拒绝。
他在叶明媚去拿饮料,替她扶正歪倒的手机时,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
她在利用放在沙发上的手机,现场直播燕家客厅内三个人的精彩表演,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
她这样做,是为了自保。
她对燕春来已经彻底地失望了,清晰的认识到有身份的男人,有时候说话也是放屁,她想不像一摊烂肉那样的活下去,就必须得反击。
用她本人的身体,用她是燕太太的身份,用她当着燕春来的面,跟别的男人恩爱,来确保她自己的生命安全。
就像陆宁这次没有拒绝她的求爱那样,她也没有丝毫的愧意,只会在再次得到某个男人后,幸福的猛地昂起头,秀发如丝般垂下,修长的脖子好像天鹅那样,发出一声高亢的婉鸣。
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得罪女人,绝对是任何时候最最愚蠢的事,后果很严重。
无比的严重。
燕春来傻呆呆望着镜子里的那对男女,终于领悟出了这个道理。
高高在上的燕家四公子,在他自家的客厅内,他那个美的不行不行的妻子,就像当世最为出色的妓、女——更像一个纵马狂奔的骑手,双手死死抱住陆宁,拼命的筛动她那两轮被白色真丝睡袍掩盖着的圆月,更用她上身最骄傲的部位,堵住了男人的嘴。
燕春来想死。
也恨自己为什么无法去死。
确定叶明媚在背叛自己后,燕春来就不再在意她了。
能够容忍她在自己身边一年多,那是因为这个女人总是拐弯抹角的,用水暗影来说事,最终成功打动了他。
在燕春来的心中,叶明媚就一条不值钱的母狗,最多也就是漂亮些罢了——在得知楼宇湘把林舞儿逼着去站街时,他甚至都觉得这才是彻底毁灭女人的好办法。
当然了,那时候的叶明媚,是绝不能跟燕春来,跟燕家有着一丝关系了。
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无论跟哪个男人恩爱,关自己屁事?
可现在,她还是燕太太。
燕太太,目前正在燕家别墅客厅内,守着燕先生,跟别的男人恬不知耻的恩爱,那样的放肆,开心,尖叫。
燕春来只能看着。
事后,他也不敢放半个屁,不敢动叶明媚一根汗毛。
要不然,这份现场直播,就会红遍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