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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多得(1 / 2)

人性的因素 (英)毛姆 更新时间 2022-05-30

 TheTreasure[1]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传道书》[2]以降,不管那些悲观主义者怎么说,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幸福的人其实并不少;但理查德·哈伦杰知道自己幸福,这倒是稀罕的事情了。古人推崇的中庸之道已经落伍,很多人不再认为自我约束值得褒奖,也不觉得相信常识是种美德,如此一来,还信奉中庸的人必然时常要忍受一些客气的嘲弄。理查德·哈伦杰只会恭敬地耸耸肩,觉得有意思。让别人去危险地活着吧,让别人去像一种如金石般坚硬的火焰燃烧吧[3],让他们在纸牌的翻覆之间命运起伏,踩着通往荣耀或坟冢的钢索,或为了某种事业、激情或历险而出生入死。别人的壮举赢得声名,他不羡慕;别人的奋斗以灾难收场,他也不会浪费自己的同情。

但绝不要以此推断理查德·哈伦杰是个自私或冷漠的人。他都不是。他体贴周到,而且为人慷慨。朋友求助他总乐于应允,而且因为足够殷实,能尽情享受仗义疏财的乐趣。他自己本来就有些积蓄,再加上在内政部的职位也提供了可靠的俸给。工作本身也非常适合他:稳定,责任重大,同时轻松愉快。每天下班之后他都去俱乐部打两个小时桥牌,周六、周日都要上高尔夫球场。放假的时候他就出国,看教堂、画廊、博物馆。戏剧、歌剧的首演他时常光临,也时常在餐厅用餐。朋友们都喜欢他,因为他很会聊天;读书多,知道很多事情,言谈也风趣。此外,哈伦杰的仪表也讨人喜欢,说不上格外俊朗,但身材高挑,姿态挺拔,有一张消瘦的、聪明的面孔。头发是渐渐稀疏了,因为快要五十岁,但棕色的眼睛里还有笑意,牙齿也全都是自己的。他天生有一副好体魄,自己也注意保养。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这实在是世上最顺理成章的事情,若是他的性情里能添上一丝半毫的自得之意,恐怕他自己也会说,幸福是他应得的。

他的好运甚至帮他驶过了婚姻那些危机四伏的汹涌海峡,安然无恙,而多少睿智和正直的男人在那里翻了船。他和妻子二十出头的时候因为彼此相爱而成婚,享受多年几乎无可挑剔的美满生活之后,两人渐渐疏远。他们都没有再婚的打算,所以也不曾考虑过要离婚(而理查德·哈伦杰在政府里就职也的确让离婚显得不太理想),但为了方便起见,家庭律师帮他们达成了某种分居的约定,两人可以自由自在,不受对方打扰。告别时夫妻双方彼此表达了尊重和祝福。

理查德·哈伦杰把他在圣约翰伍德的房子卖了,又在走路能到白厅[4]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公寓。起居室摆满了他的书,餐厅的尺寸和他那些齐彭代尔家具非常合适,卧室正适合他一个人睡,而穿过厨房还有两个女仆的房间。他把在圣约翰伍德跟了自己很多年的厨师带来了,但因为不再需要那么多用人,就把其余的都辞退了,然后在职业介绍所申请了一位负责客厅和卧室的侍女。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给介绍所的负责人解释得很清楚,他希望女仆的岁数不要太小,一来是小姑娘责任心弱一些,二来是虽然他年纪也不小了,而且向来行事正派,但还是会有人说闲话,即使别人不说,门房和小店的老板肯定忍不住,所以为了他自己的声誉,也是为了那个年轻人着想,他觉得应聘之人最起码应该到了可以谨慎行事的年龄。另外,他也希望找一个擅长清洗银器的仆人。哈伦杰一直喜欢老的银器,要是你的叉子和调羹曾被安妮女王时期的贵妇使用过,那希望仆人能细心而恭敬地对待它们总不算过分吧?他生性好客,每礼拜会至少举办一次小型宴会,客人在四到八个人之间。他相信自己的厨师做出来的菜一定会让用餐之人喜欢,也希望将来的客厅女仆侍餐时可以做到干净利落。此外,这个人还要特别擅长贴身男仆的那些工作。他平时的穿着不但考究,也要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所以希望衣服能被妥善照看。他要找的客厅女仆必须要会熨烫裤子和领带,擦鞋的手艺也要上乘。他的脚偏小,所以在那众多剪裁精致的鞋子上费了很多工夫,强调一离脚就必须用楦子撑起。最后,公寓必须保持整洁。候选者必须有无可指摘的品行,持重、诚实、可靠,仪表端庄,这些自是不言而喻。而他作为回报也将提供高额的工资、合理的自由以及充分的假期。负责人听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说她很确定可以推荐一个称心如意的仆人,随后派去了一连串的候选者,证明雇主的要求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每个送来的人他都亲自见过了。有些明显笨拙,有的看似轻浮,有些太老,有些太小,有些毫无气度,而他认为这最后一点也是不可或缺的。看下来连一个能试用的都没有。他是个温厚多礼之人,拒绝应聘者时也总是带着微笑,说几句让人宽慰的话表示遗憾。他没有失去耐心,准备好了在找到合适的女仆之前,不断地面试下去。

生活在这一点上很有意思,就是如果你只肯接受第一流的东西,很多时候你就能得到第一流的——要是你完全拒绝妥协,不屑于得过且过,那么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往往能得到自己中意的结果。这就像命运女神在说,这家伙实在愚不可及,居然要追求完美,然后只是出于她女人的任性,就把“完美”扔进他的怀里。有一天公寓楼的门房毫无征兆地跟理查德·哈伦杰说:

“先生,我听到您在找一位负责客厅和卧房的女仆。我认识一个正在找类似工作的人,可能合适。”

“是你本人推荐吗?”

理查德·哈伦杰有一条想法很有道理,那就是仆人推荐仆人,比雇主的话更可信。

“我可以为她的人品担保。之前她几份工作都很体面的。”

“我大概七点回来更衣。如果方便的话我到时和她见一面。”

“太好了,先生。我一定告诉她。”

他到家还没过五分钟,厨师听到铃声应了门之后,进来告诉他那个门房提过的应聘者到了。

“请她进来。”他说。

他把灯开得更亮了一些,以便看清楚容貌,起身背靠壁炉站在那里等着。一位女士进来了,恭恭敬敬站在刚进门的地方。

“晚上好,”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普里查德,先生。”

“你今年几岁?”

“三十五,先生。”

“好的,这岁数还可以。”

他抽了一口烟,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她。有些高,几乎和他一般高了,不过应该是穿了高跟鞋。黑色的长裙很符合她的身份。仪态也不错。脸上五官端正,气色很好。

“你愿意把帽子拿下来吗?”他问。

帽子拿下来,他看到头发是淡棕色的,梳理得干净大方。她看上去强壮、健康,既不胖,也不瘦,要是配上一件像样的制服,应该会是相当体面的。她还没有漂亮到不方便,但长得算是标致,要是换个出身,恐怕大家都会说她是个漂亮的女子。接着他问了几个问题,回答都让他满意。她离开上一份工作的理由很充分。她是在一个男管家的手下接受训练的,似乎对自己的职责非常熟悉。在她上一个工作的地方有三个客厅侍女,她是领头的,但她并不介意一个人打理整个公寓。她也曾替一位先生做过贴身男仆的工作,那时还被派到一个裁缝那里学习过如何熨烫衣物。她有点害羞,但既不怯懦,也不窘迫。理查德提问的时候,还是一贯的和蔼、从容;对方也答得谦恭、沉着。理查德对她的印象很不错。他还问对方是否带了什么推荐信,看过之后也极为满意。

“坦率地说,我很有意想把你留下来。但是我讨厌动荡不定,这个厨师跟了我十二年:如果我觉得你合适,你也觉得这份工作可以,那么我希望你能一直干下去。我是说,我不希望三四个月之后你来告诉我要辞职去结婚。”

“这倒不用太担心,先生。我丈夫去世了。像我现在的状况,嫁人是没有多大指望了吧,先生。和我结婚之后,我丈夫就没有干过一点活,我得养着他。现在我只想有个能让我安心的家。”

“我很愿意同意你的说法,”他微笑道,“结婚是好事,但隔三差五地结就不好了。”

她很得体地没有接话,只等着他宣布他的决定。他琢磨着,如果她真的那么能干,一定也很清楚有很多工作机会供她挑选。他说了自己愿意提供的薪资,她似乎很满意。他又介绍了一下家中一些基本的讯息,但对方的意思似乎是这些她之前都知晓了。理查德有种感觉,就是普里查德应聘之前打听了他的情况,这一点倒也没有让他不安,更多是觉得有趣:它体现了这位女士的审慎和理智。

“要是雇佣你的话,什么时候能来呢?目前我什么人都没有。厨师靠着一个勤杂工帮忙,已经很尽力在维持了,我想尽快安顿下来。”

“这么跟您说吧,先生,我本来是要给自己放一个礼拜假的,但如果是一位绅士有求于我,那我也不介意放弃假期。要是方便的话,我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理查德·哈伦杰露出他迷人的微笑。

“这个假期恐怕你期待已久,我不会要你放弃的。我再凑合一个礼拜完全没有问题。去度假吧,结束了就过来。”

“非常感谢您,先生。今天算起,我第八天来上班,您看如何?”

“非常好。”

她离开之后,理查德·哈伦杰觉得自己这一天的辛劳收获不小;似乎找到了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人选。他摇铃找来了厨师之后,告诉她女仆终于找好了。

“我觉得她会让您满意的,先生,”厨师说,“她下午进来的时候跟我聊了一会儿。我一下就看出来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心思太活络的人。”

“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洁迪太太。希望你没有把我描述得太糟。”

“不瞒您说,先生,我也说了您要求很高。我说了您是一个所有事情都希望有板有眼的绅士。”

“这点我是承认的。”

“她说这点她不介意。她说她欣赏那些辨得出好坏的绅士。她说做事情有板有眼也都要人看得懂才好。我觉得你到时候会发现,她把事情做好时有种自豪感。”

“这也正是我所期待的。我觉得我们继续找下去也不会找到更好的了。”

“呃,先生,当然,是可以这样说。而且要验证布丁终究还是靠吃。但如果你要问我的意见,我认为她会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后来证明,普里查德不折不扣就是如此。从来没有见过生活能被打点得如此妥帖。她擦鞋的技艺不可思议,在明朗的清晨,他朝办公室走去的脚步越发轻盈,因为你几乎可以看到自己投影在鞋面上。她照顾穿戴如此细心,以至于同事们都开玩笑说他成了最会穿衣服的公务员。有一天他回到家中,发现洗手间里晾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把普里查德叫了过来。

“袜子和手帕也是你亲手洗的吗,普里查德?照理说,你本来就够忙了啊。”

“洗衣店会把它们洗坏的,先生。我更喜欢在家里洗,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每次她都知道他要穿什么,分毫不差,比如晚上,她不用问就明白应该拿出餐服加黑领带,还是燕尾服配白领带。到了需要展示荣誉的派对,他会发现自己的勋章自动就缀满在翻领上。很快他不再每天早晨到衣橱前挑选领带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的选择无一例外都是他自己中意的。她的品位无可挑剔。理查德猜她会读自己的信,因为她永远知道雇主的行程是什么,要是他忘记了某个安排的具体时间,不用查日记,问普里查德就行了。她完全懂得在电话上对什么人该用什么语气。除了和店铺老板说话会咄咄逼人一些,她总是很恭谨的,不过如果对面是哈伦杰先生在文学界的朋友,或者内阁成员的妻子,她的态度又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她凭直觉就能判断哪些电话是理查德想接的。有时候坐在客厅里,他能听到普里查德诚恳且不动声色地告诉电话那头的人,哈伦杰先生出去了,然后她会走进来说某某某来过电话,但她觉得他应该不想被打扰。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他微笑着说。

“我知道她就是为了音乐会的事要来烦您。”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和他见面都通过普里查德来约定时间,晚上他回来之后普里查德再知会他。

“索莫斯太太来过电话,先生,问您周四——也就是八号——是否可以共进午餐,我说您很抱歉,那天中午已经和维新德夫人约好了。奥克利先生也打来电话邀请您下周二六点去萨沃伊酒店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我说您只要可以,一定会去的,但您那天可能要去见一下牙医。”

“做得很好。”

“我觉得您可以到了那天再做决定,先生。”

整个公寓被她打点得一尘不染。她刚刚入职的时候,理查德度假回来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立马发觉有人除过灰尘了。他摇了铃。

“我忘记跟你说了,我不在家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动我的书。书拿出来除尘之后,从来都不会归到原来的位置。书脏一点我不介意,但我讨厌找不到我要的书。”

“我很抱歉,先生,”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绅士对这一点很介意,所以我很小心地把每一本书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扫视了一遍自己的书。就他目之所及,每一本都在他通常摆放的位置。

“我向你道歉,普里查德。”

“它们太脏了,先生。我是说,你随便摸一本都是一手的灰。”

那些银器自然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悉心照看过。他觉得有义务要特别地夸赞一句。

“你知道吗,它们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时候的东西。”他解释道。

“是的,我知道,先生。照看这样的好东西,能让它们保持该有的样子,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你的确很有天赋。我还没见过有哪个男管家照看银器有你的水准。”

“男人不像我们这样耐心。”她谦虚地回答道。

他本来就喜欢每周小小地招待一次客人,等他觉得普里查德稳定了下来之后,立马又重拾起那个惯例。他已经知道普里查德懂得如何侍餐,但看到她打点一个派对时的才干,让他油然而生一种温暖的满足之感。她反应很快,客人刚意识到需要什么,普里查德已经在身侧将那样东西奉上了。她很快掌握了他来往较多的那些朋友的喜好,记住了其中一位的威士忌里应该加水而不是苏打,另一位更喜欢羊腿的下部。她知道猪手多凉不会破坏它的味道,她知道红酒在桌上放多久可以释放出它的醇香。看她如何倒出一瓶勃艮第而不带出沉淀简直赏心悦目。有一次她端上来的不是理查德点的酒,后者指出错误时可能语气也严厉了一些。

“我开瓶之后觉得略微有木塞味,先生。所以我就拿了香贝坦红葡萄酒,我觉得这样保险一些。”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

很快哈伦杰就完全把选酒交给普里查德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对客人喜欢什么样的酒一清二楚。要是她认为客人懂酒,不用哈伦杰的指令,她就会从酒窖里取出最好的葡萄酒和年份最久的白兰地。她不相信女人对酒的品位,要是有她的同性在场,送上来的往往是马上要过期的香槟。她作为一个英国仆人,可以凭借本能判断尊卑,有的人不是绅士,那即便身份显贵或者家产傲人,她也看得出来。在那些朋友之中她还有自己偏爱的,要是她特别看重的那几位来用餐,她会把哈伦杰为特别场合准备的酒拿出来,那副得意的劲头简直像是吞了金丝雀的猫[5]。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看来你很讨普里查德的喜欢啊,老兄,”他高声宣布道,“她还没有让多少人喝过这个酒。”

普里查德成了个名人。没过多久,她就被誉为完美的客厅侍女。哈伦杰还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是如此惹人眼红的。她的身价号称是和她体重同等分量的黄金,比红宝石更值钱。当别人夸赞她时,理查德·哈伦杰满面的自得。

“好的主人才带得出好的仆人。”你听得出他有多高兴。

一天晚上,他们坐在一起喝着波尔图葡萄酒,普里查德出了客厅;大家开始谈论她。

“等她走的时候,可是对你的重大打击。”

“她为什么会走?也有过一两个人试图带走她,但被她拒绝了。她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

“她终有一天要结婚的。”

“我觉得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挺好看的。”

“还行,她气质还不错。”

“你在瞎扯些什么?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要是换了一个出身的话,她就是闻名社交圈的美女,报纸整天都会登她照片的。”

这时候普里查德端着咖啡进来了。他正眼瞧了瞧她。每天看这个人在眼前出现、消失,已经四年了——天呐,时间过得真快——要他凭空回忆普里查德的模样还真说不上来。她似乎和第一回见他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并没有发福,气色也和那时一样好,不显山露水的五官上表情也没变,总是那样专注和空洞。黑色的制服很适合她。她走了出去。

“她这一行的极致就是这样了,毫无疑问。”

“这我也知道,”哈伦杰回答道,“她是完美的。没了她我会无所适从的。但奇怪的是,我一直都不是非常喜欢她。”

“怎么会?”

“可能是我觉得她有些无趣。你看,她不会聊天。我经常试着跟她聊天;她就被动地答我两句,仅此而已。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评论过什么。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我完全不知道她是喜欢替我工作,还是只把我当成另一个雇主。她完全就是个机器人。我尊重她,欣赏她,相信她。她什么优良品质都不缺,可纵然是这样,我还是对她喜欢不起来。我想只可能是因为她完全没有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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