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环绕于,露水抹去了苍穹与大地,万物黯淡、轮廓虚无如影。
汤玛士知道这是场梦,衣不蔽体的他在寒气中颤个不停,恐惧无所不在;汤玛士出声呼唤,有如婴孩渴求父母的关爱,纵使知道此地渺无人烟,汤玛士依旧任性地哭喊着、喃喃地祈求着,求世界别对他弃之不顾。汤玛士不禁瑟缩着身子,而后他的双脚无力负担身躯的重量,恐惧要这个男人跪在梦境的原野上,它说--安静、不要出声,于是汤玛士便连点唇齿的寒颤声都不敢发出来,瞪大的眼睛直盯着膝前几吋之处,深怕一点动静就会引来杀机。
那片草地低矮而衰败,新融的霜水让土壤变得异常松软--
--汤玛士的双脚陷下去了。泥泞与草结抓住了汤玛士的四肢,他拚了挣扎,但始终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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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你做恶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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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有如谎言,然而这个谎言不会粉碎。
那双绿眼在英格的黑影下清醒。汤玛士急着撑起身子,泥潦的恐惧深埋心中,一时间他还以为自己正在下沉,像个坠入沥青池的石雕。汤玛士的举动吓到了一旁的马儿,棕马踱了踱蹄子,牠想起了伙伴的异状,可是棕马总是过于仰赖经验,牠误以为那些混乱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好比打雷、狼嚎,牠的野性直觉受限于自然,只要天空健在,棕马就永远不会发现汤玛士的身边有恐惧流窜--然而此时牠却察觉到了一位不该存在的不速之客。
棕马嘶嘶鸣叫,缰绳让牠只能在树边踌躇不定。
「汤姆,别害怕。」幻影又一次出声安抚。
「我不害怕,爱德华,我不怕!」汤玛士强迫自己看着对方,他要证明自己还有理性。但若是有理性,汤玛士就不会把那个幻影称作爱德华了。
下一秒,幻影站在汤玛士身边耳语:「我知道,你只是缺乏了一点勇气,汤姆。现在你需要一枚幸运小硬币吗?还是一本书?又或者两者都要?哈哈--你真贪心啊,亲爱的汤姆,贪心的小怪胎。」
「闭嘴,爱德华,我已经看透你的真面目!」汤玛士抢走了放置于地上的行囊后就拖着右腿跑向河岸,「你的虚假无所遁形!」
「你想做什么?」
汤玛士涉入水中,直至水深及腰他才回过头盯着幻影,此时那张枯槁的脸庞露出了一点喜悦之情。幻影的身影落在芦苇草后,他是爱德华的影子,汤玛士所畏惧与憎恨的爱德华,现在伟大的爱德华之影在树下动也不动,汤玛士可以感受到对方藏在心中的愤怒,因为淙淙水声与流水让影子无以立足。它只有在最安静的地方才能现身。
「我说我已经明白了,爱德,我知道你是什么东西......你就是那场恶梦!」他大喊。
幻影耸耸肩,而后他一边抚着棕马的颈子、一边问:「你喜欢塔拉尼斯吗?」
「快离开,滚出我的世界!」
幻影解开了马儿的缰绳,它一手牵着马儿、一手抵着他的黑木拐杖,幻影宣示它仍胜卷在握,马之女神与之同在。「塔拉尼斯是个鬼地方,诸神兴起、诸神殒落......」它低声诵道。
汤玛士闭上眼睛,口中依旧念念有词。他想象有道洪流从天而降,将他所不愿看见的一切冲得一乾二净,那个可怜人紧紧抱自己仅有的支柱,以为那是块浮木,等天谴降临时浮木就会带他到进入永不日落的净土。英格的黑暗与寒冷随风而至,隆隆水声让汤玛士的意识越来越稀薄,但幻影的声音依旧清晰。
它的言语从不间断。「......最后诸神死去、化为尘埃,但那些古老的信仰就是死去了也不会消失,因为死亡的祂们就在梦中伺机而动,冀望复活之日到来......欢迎来到塔拉尼斯,我的小汤姆,现在你已经与亚丹同在了,请开始学会谦卑与敬畏吧。」
「我......我根本不需要敬畏......敬畏什么****亚丹,爱德!我是汤玛士.史瓦兹,弗兰姆的樵夫!」汤玛士大声斥喝。
「祝你有个好梦。」
「走开,爱德华!走开!......我不是你的实验品......不是野兽......我是一个人类......」
幻影对汤玛士的哀求嗤之以鼻。马儿走了,幻影亦消失无踪;野林中空无一物,泥径前唯留蹄印。
汤玛士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那站了多久、口中又喃喃了些什么疯言妄语,但只要能保证恶梦不再清扰,他甘愿就这样一直站着。流水是他与世界之间的高墙,在水中的汤玛士依旧孤独,但他不再与恐惧为伍。那个男人不禁笑了出来,发颤的呼吸声中带有一丝富足与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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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汤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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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象征了世界的帷幕,背对它才是保有心智的关键。只是谁又能保证帷幕不会悄悄掀开?
那双眼睛在树影下苏醒,英格的天空亮了大半,但阴云在枝叶间飘忽不定,难保这阵光明不是下场雨的前兆。此时汤玛士注意到旁边有火,有个人影在火旁歇着,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起那个人是克里顿。汤玛士心里喃喃着,难道他们俩还没离开坎特伯雷吗?困惑了半天,汤玛士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僵得毫无知觉,它像是结冻了一样,所幸旁边的火焰就在一臂之遥,于是汤玛士便不加思索地把手伸向火堆--令人迷恋的暖火--
「汤玛士老大!」克里顿惊呼。
「别担心,我就快碰到了......。」
克里顿从地上弹了起来,他赶在汤玛士把自己弄伤之前阻止了这场愚行,可是汤玛士还没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他只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就连取暖都不被允许。汤玛士狠狠地瞪着克里顿,一脸愤怒与愁苦,他想责怪克里顿,只是他又有什么资格这么做?
汤玛士又看了火焰一眼。几秒后,他发锈的脑袋终于转动了。"不,快搞清楚状况,克里顿做的对极了。"他想着,让克里顿抓住的手也不再使劲挣脱。
「我不该留你一个人的,这真是个蠢主意!」
「......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明明知道......」克里顿本打算说汤玛士的病正逐渐加重,但他了解,汤玛士不想要被同情,「......知道你会迷路。让一个大陆人走进塔拉尼斯的英格找旅馆,这怎么想都不对劲!」
两人发展出了一种默契,是与爱德华不同的兄弟情谊。汤玛士会称他与爱德华曾是朋友,一对一的友谊,过去汤玛士也曾肆无忌惮地跟爱德华谈论任何事,他们谈牦牛峰是不是真的有牦牛、大象到底怕不怕老鼠,假如汤玛士要是做了蠢事,爱德华就会酸到他脸红脖子粗为止,所谓的朋友永远不会给彼此留下任何情面;而克里顿比起朋友,他更像是一个弟弟,从前汤玛士和安德烈的相处模式正是如此,尽管俩人存在著名为辈分的粉笔线,但如果情况允许,他们随时都会跨过去给对方来点恶作剧。
兄弟,汤玛士好怀念这个词。「别自以为是了,小毛头,我识字,至少爱德华教过我一些重要的字词,走个小城市一点都难不倒我。」
「哈,英格可是个迷宫,要在这找路,秘诀不再于看门牌,而是你记得街上有多少个弯与岔。」克里顿将毯子盖过汤玛士的肩膀。
「所以你找到天堂的入口了吗?」
「再过四、五十年吧。虽然我觉得自己比较可能下地狱就是了。」
「保持诚心,上帝将会赦免你的罪。」
「算了吧,我只希望老祖宗能在地狱为我跟克里斯准备好了一场大派对。」
汤玛士露出大大的笑容,顿时他如释重负。「那位波弗长得什么样?还是说接应者又换人了?」
「没换,就那个波弗,留着络腮胡的怪胎。圣职者都一个样,可是他特别奇怪,好像随时都会把人给吃掉一样。」克里顿说着,顺道便起身去看看汤玛士的衣裤烤干了没。
「我从来就不期待安息会的人到底能有多正常。我的书呢?喔,在这里。太好了,它没事......」
汪洋漂流记。克里顿不禁怀疑那本书是否带着诅咒。「波弗说我们明天再出发,路上包括他在内,总共有三名安息会的人与一位姓弗朗明哥的求诊者同行。其他的暂时没有变化,接着我们将启程往野牛溪谷,然后辗转进入罗伦城遗镇。野牛溪谷那应该还有几个求诊者会跟上,不过名单一直在变,看来有些事情要发生了。」
「你认为是什么事让名单一变再变?」
「按照约瑟夫卡的说法,他们是在拣选病患--这很合理,诺克斯老板也认为,如果要分享秘密,最好是找信得过的人,况且是未来必须留在雅南的同伴?」
「或者是实验品。我知道研究者都是什么德行,再好的事都藏了诡计,而且若是我们当中有谁不够资格,他们就会直接把筛出来的劣质品送进屠宰场......又或者我们这些人早就已经身处屠场任人宰割了,无论死活,大伙终将成为那些人的玩物。」
「往好得方面想,至少血疗是真的,欧吉安见证过奇迹发生。」
「对我而言,那已经是次要问题了......」汤玛士顿了半饷才又接着说,「......克里顿,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教会吧,等到抵达野牛溪谷后你就马上回去屯田城,告诉爱德华说我死了。」
「我会跟着你到罗伦城遗址并且确保你的安全,汤玛士老大,这是我的工作、我的义务。」克里顿伸了一个懒腰。
「你的工作只是送我到雅南怀里,这段期间是死是活,都只不过是爱德华的一场赌局罢了。」
语毕,汤玛士起身将半干的衣物穿起。他在林中寻找不知流落何方的马匹,汤玛士盲目地左右打转,到最后甚至连自己该做什么都不晓得。克里顿又一次拉住汤玛士,他带着自己个雇主走回火堆旁坐着,而后他们两就这样又静静地待了一会儿。
王后塔的钟声穿过树冠,驶往英格的大船一艘接一艘滑过水面。从那片林中可以看见辽阔的河域外伏着一只都市之手,有别于乡村,这里的砖屋有增无减,没有地方是空的,那里挤、而且总是四物忌惮随处地溢出,建筑物歪七扭八、有如久未修剪的废墟花园,但汤玛士觉得英格很美,他对克里顿说,他喜欢像英格这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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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冠旅馆在某种层面上确实比暴风闸要干净,而且他们的老鼠洞里真的有老鼠,汤玛士午睡前就看过几只,牠们像道车队一样沿着墙角乱窜。一会儿后他听见了十字琼恩的欢呼声,克里顿说,假如琼恩不是抓到了赌桌上的肥羊、那肯定就是逮到了一批厨房里的肥老鼠,反正无论抓老鼠或抓诈赌客,对琼恩而言都同样是个能赚钱的小工作,所以要探究其中的差别实在不容易。那位琼恩是个眼捷手快的好家伙,唯一个缺点就是歪脑筋太多,假如巡队需要一个检察官,那琼恩绝对是不二人选。
这样的琼恩同样没什么忠诚概念,虽然说他跟伟恩兄弟深交多年,但他们都知道,绝对不能相信琼恩的坚贞之说。就连琼恩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人格,要是价格合理,他搞不好还会主动在脖子上挂个"已出售"的牌子。什么都可以买卖、什么都不奇怪。
所以波弗走进来了,而且两手空空,只带了一句午茶邀约就突破了琼恩伟大不凡的防御线。其中参杂着些许贸易关系。
克里顿打从心理不希望汤玛士答应波弗的邀约,所以这趟路他走得不甚开心。至于汤玛士,他只是打从心底认同克里顿对波弗的形容,他穿着一身老旧的褐色旅装、红润的脸蛋上挂着一撮斑白的大胡子,看起来像是个学究或律师,然而汤玛士与克里顿所感觉到的是藏在那层光鲜外皮下的浑沌之物,波弗很怪,怪得像是不该伫立于这块土地上的异国份子。
而且他有血的味道。
波弗,雅南之民。
「我喜欢听故事,史瓦兹先生。介意我直呼你汤玛士吗?」波弗带着他们来到蜜壶街街口。他不得不让车夫把马车停在五十公尺外的地方,因为鳟鱼街的路宽实在窄得太可悲了。
「不行。」站在两人身后的克里顿说。
汤玛士狐疑地回望了克里顿。「我们想我们彼此还不够熟识。」他回答波弗。
「那么,史瓦兹先生,」波弗打开车门作势邀两人上车,「刚才说到故事,我喜欢听故事,同时也喜欢说故事,好的故事必须被传诵才有价值。听与说,语言的力量令历史得以长存。」
汤玛士说:「我可以当负责听的那个。」
先一步溜进车内的克里顿则探出头补充道:「我可以当负责吃的那个。抱歉,今天我们还没来得及弄一餐象样的伙食。」
「我还在想,如果你们愿意留下来与我一同共进晚餐,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谢了,我们快去快回吧。」汤玛士在克里顿的帮助下跨入车厢。
马车往东边去,目的地是归属于安息会的圣人守望教堂。这段路上波弗也没闲着,他东一点、西一点地介绍着,他以英格为荣,好的坏的全都引以为傲,可惜车上的乘客并不赏脸。波弗没把克里顿放在眼里,小狗就是要有小狗的样子才可爱,另一方面,他倒也未曾表现得太过贪婪,波弗甚至没有把心思放在汤玛士上头,现在他就像是个热爱祖国的地方人,难得有外地客来,他无非就是想多讲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