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城作为百鸟城与十万荒山之间的唯一中转站,城内自然是会有许多的往来客商在这里暂住。这些人不但搞活了这里的经济,还给这座石头城带来了些许的生气。人多了,这城也就热闹了。虽然相比于漠北第一大城百鸟城还要差上不少,但对于这种小城来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繁华了。
之所以我会说屯城是一座石头城,是因为它的城墙全都是用不规则的大石堆砌而成。像这种结构的城墙,除非有粘性极强的粘合剂作为大石与大石之间的填充物,否则只要一有外力城墙就会如多米诺骨牌一般相继坍塌。
屯城既然能挡得住长老院的猛攻,它的城墙自然不会是一触既碎的豆腐渣工程。那么那种用来充当填充物的粘合剂就很有可能是堪比神器的存在了,如果能搞到一点回去研究一下的话,说不定会有新的惊喜。
就在我盘算着是不是应该用背后的戒剑斩尘削下一块填充物带回去分析一下其组成成分的时候,一个骑着牛的中年人慢慢悠悠的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虽然他换了衣服也洗了脸,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此人的身份。
“酒楼一别已有两日未见,看小友的气色应该是已经踏入了七星境界。与小友相比,那些所谓的名门大派、世家豪门的天才就如同狗尾草一般,平淡无奇。”
不错,这个骑在牛背上的奇葩就是那位名为黎诸业的黑衣人甲,只不过那天一身黑衣的他今天却穿了一件藏青色的长袍。再加上洗了脸理了,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话,估计早就将这位一本正经的中年大叔认作他人了。
“相比于前辈的修为境界,我这点微末的道行不提也罢。不知道前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是专门来迎我的吗?”
其实我这话问的有些多余了,人家既然能骑着牛出来跟你搭话,自然就是找你有事。当然,也不排除他是想要在夜间用自己胯下的牛去勾引一两头猛兽上钩。然后顺势擒住猛兽,赚点外快贴补一下家用。
“小友猜得不错,我在这屯城已经等候你多时了。来来来,随我来,我在城中的寒月楼已经备下一桌酒席,算是为小友你接风洗尘了。”
从百鸟城到屯城我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候,就这么点距离,我想应该还用不上接风洗尘这四个字吧。不过既然人家都已经订好酒席了,那我不去的话岂不是太不知进退了。再者说中年大叔的修为境界在那摆着呢,如果我要是不去的,他说不定会直接将我掳走。
在敬酒和罚酒之间,我自然是会选择敬酒的。不为别的,就为自己能少遭点罪,少吃点苦。如果外在条件允许的话,说不定我还能逃出对方的魔爪,获得一丝生机。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就跟着这位曾经的黑衣人甲一起向着寒月楼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