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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 一(1 / 2)

 我叫杰克嘉斯迪斯,今年二十五岁,曾经是个法官。

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亲是一名警察,母亲是一位去别人家里打扫卫生的钟点工。

从小我父亲就告诉我,要尊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国家做贡献,因为他也是这样做的,然后他就死了,死在了一个小小的毒贩的手中。

我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是在一间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的脸上破破烂烂的,右手的手臂被切去,舌头被捣烂。尽管如此,我依稀可以从他那坚毅的双眼认出,他就是我的父亲。

也难怪,我父亲这人不管做什么都是认认真真的,也不会摸鱼,做什么也不留点后路,光我知道的那些要报复他的人就有七八个。

就连罗尔,那个比他晚一年半年进警局的马屁精,只要有摸鱼的机会都在摸鱼的家伙,连他都当上了他们警局的中队长。

可以说我父亲做了那个警局大部分工作,尽管他的上司在很早之前就不断的给他“暗示”,不过到他死为止也只是停留在“暗示”这个阶段。

我曾经花了10分钟,整理出了一份那个警局的废物名单。在这份名单上的人,大部分都是有一定职位的人,而且我相信,把那人人都踢出警局的话警局的办事效率至少提升五成,警局接到的投诉会少百分之九十。

但很幸运,我不是局长,而是“判官”。

父亲死后,母亲整天以泪洗面,但也只持续了三天,因为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就有一大帮人上门要“补偿费”,我认出了其中的几个,他们是之前父亲抓过的人,父亲在健在的时候,他们还畏惧三分,现在个个脸上凶神恶煞的。

母亲为了息事宁人,让他们拿走了家里不多的积蓄。

我知道,不用很精确的计算,用我家的那点收入,除去省吃俭用的生活费,再乘以天数,差不多就是我家的存款了。

那之后母亲就兼了许多职,一周里没一天是休息的。

周一到周五的白天,她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不吃早餐,中午端着一碗白米饭,和其他服务员一起分着吃一盘清炒土豆。晚上,她回到家,做着小厂里分派的手工任务。周末,她还要去做钟点工,从早上到傍晚,至少要跑五六户人家。

即使是这样,母亲的收入也只能勉强维持我家的生活日常。

我曾经告诉过她,你不用这么累,我们可以去乡下生活,我上那里的学校。

但她怎么都不乐意,不管我劝她多少次。

我呢,由于在双亲的督促下,成绩还算不的,但没什么特长,也没什么爱好。

母亲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让我好好的当个警察,像父亲那样,我只是对她笑笑,让她放心,我有自己的选择。

我高中那几年,虽然进的是一所被亲戚听见有会点掉面子的高中,但我除了读书之外完全没有被其他事情分过心,玩游戏、谈女朋友、抽烟我完全没有那个时间的经济成本。

连不良少年都对那时的我完全没有兴趣,因为他们知道,“从这小子身上完全弄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弄不好他还会和我们拼命,而且拼命后还会讹我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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