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冬狩,根据猎场路途的远近,少则一天,多则五六天,断然不会有清朝皇帝那些动辄一两个月的围猎。苇泽关冬狩的猎场就在附近,自然只有一天。
临近傍晚,狩猎的队伍陆续归来。薛朗的部曲们收获也不错,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容——
薛朗说过,今天的猎获,除了毛皮要上交外,肉大部分都会分给大家。眼看启程回长安在即,薛朗不会留太多肉,吃个新鲜即可,免得路上不好搬运。
军队冬狩当然不会像部曲这般随意,行进、围猎皆有章法。到鸣金收兵的时候,各营归队,回到演兵场,各自的猎获堆放在队伍前头,不乏狼之类的凶兽。
“好!”
大大的喝彩声,把薛朗的注意力也吸引过去——
原来是李弘节巡视到叶卿的队伍处,一堆猎获前,一只五彩斑斓的猛虎无比显眼。又是双目被射中而死。
李弘节忍不住爆出一声喝彩!叶卿身后的士卒们,一脸的与有荣焉,满脸自豪之色。叶卿弯腰躬身行礼,依旧一张严肃的扑克脸。
李弘节赞道:“好弓术,好猛士!此大虫不知是何人所猎?”
叶卿手下的士卒们高声道:“将军,此乃我们叶都尉所猎!”
叶卿谦虚的道:“李将军过奖。”
唐人尚武。李弘节也是行伍之人,弓马娴熟,自然知道要猎获一头大虫,还不伤皮毛,只射中双目便射死大虫是何等难度。
不过,李弘节是知道叶卿的,知道他已经因军功升值,要随平阳公主回京,调入十六卫任职。叹道:“叶都尉好弓术!此等弓术,当称绝世矣。”
叶卿态度更加谦谨:“将军过誉,末将愧不敢当。”
李弘节是真遗憾,如果是别的人调叶卿入京,那他说什么也要拦下来。奈何调叶卿入长安的却是平阳公主。李弘节再求才若渴,在平阳公主面前也只能止步。
毫不吝啬的夸赞了叶卿好几句,李弘节方才接着巡视。巡完叶卿的队伍,李弘节巡到马三宝处,还没来得及看堆放在地上的猎获,已被地上的放着的一头熊吸引住目光——
那是一头壮硕的棕熊!整头熊皮毛完整,连个伤口都没有,就脑袋处清晰可见的凹下去,竟是被人硬生生砸碎颅骨而亡。
李弘节直接倒吸一口气,骇然问道:“不知这是何人手笔?如此神力,真乃稀世少有之猛将也!快快出来让某见见!”
江临腼腆的笑着出列:“禀将军,这头熊乃是我所猎。”
李弘节眼睛就跟探照灯似的,把江临从头到脚打量三遍,满脸的喜色,问道:“这头人熊乃是你所猎获?你叫何名?”
江临做足礼数,回答道:“卑职江临,见过李将军。”
李弘节点点头,赞叹道:“冬眠之熊,最是暴躁,攻击力十足,你能降伏,可见乃是真猛士也!”
“将军过奖,不过是有几分蛮力,算不得什么。”
有叶卿的老虎和江临的熊专美于前,后面的猎获,只数量上占优,质量上就没哪个队伍能赶得上叶卿和江临的。
李弘节一边欢喜一边可惜,这两人都是因军功升职,他留不住,也留不得。明知眼前事宝玉,却要放过,李弘节很是纠结,惜乎猛士乃是平阳公主之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