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骑军足足来了五千人!
其统领金吾上将军、右卫亲军都指挥使不鲁合罕,出身蒙古忙兀氏,16岁就成为本部落的断事官,如今刚刚三十出头,先前平定过李璮的叛乱,手下这五个探马赤军千人队全都是本族子弟,一直做为可靠的心腹力量驻守大都城,第一仗就将他们派出来,也是下了本钱的。
可是让不鲁合罕没有想到的是,他与前面的李世安部相隔不到半个时辰,后者却连半个时辰都没撑到便崩溃了,逃回来的不到百人,而牺牲步卒拖住宋人火枪手,再以骑军奔袭的策略,自然也落了空,落空便算了,左右听到李世安的回报,前方的宋人不过数百人,经历了血战又有所减员,自己一鼓作气冲上去,怎么也能捡个便宜吧,谁曾想,人家不光士气高昂,而且是严阵以待!
“那是什么阵型,你可知晓?”
李世安摇摇头,从荆湖南路的第一仗开始,他也算见识宋人的布阵了,多以横阵为主,一排从数人到上百人不等,讲究的就是火力密度,似这等百十来个人围成圈子,中间还有空隙,当真是头一回见识见识,不得不感叹对方的应变程度,那叫一个层出不穷。
他们是旁观者,多少也能看出一点端倪,以骑对步,无非就是那几样,要么重骑凭速度和装甲硬来,宋人有着数百年的经验,早就有了对策,要么轻骑袭拢,攻其侧翼使其首尾不能相顾,从而溃散,这也是最常用的战法,以眼前宋人的数量,无论怎么分,都不可能做到圆满,所以不鲁合罕的打算是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吃掉或是拼掉眼前的敌人,最好能拿下一两个活口,缴获他们的火枪,也就算是达到了目地,因为谁都清楚,这里只是一支小部队,后面的大队人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到来。
他选的时机非常准,正处在宋人追击溃兵之时,以快打慢,相距不到一千步,快马只需片刻即到,五千骑兵分成数股,如水银泄地般绕过那些溃兵,朝着宋人包抄而去。
在不鲁合罕看来,宋人此刻只能猥集在一起,凭火枪拒敌,他已经做好了牺牲上千人的准备,可是宋人却马上就完成了阵型转换,以百人为一阵,结成了三个相互之间隔着五十来步的空心方阵。
“掷弹手预备,正前方五十步,掷!”
正中的方阵指挥者便是郑福本人,他的指挥旗插在最显眼的位置,手持千里镜,将蒙古骑兵的动向看得清清楚楚,当完成阵型转换时,敌人相距已经不到三百步远了。
上万只马蹄子的顿地之声,足以震天动地,不要说是新卒了,就连他这等历战上千次的老卒也不由得心摇神曳,当了半辈子北地汉军,这样的情形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因为宋军想要凑出这么大的一支骑军,可谓天方夜谭。
好在出战之前早就演练过,该怎么做都写入了操典,此时没有机会退入城中,结阵以抗便是唯一的办法,虽然敌军来势汹汹,郑福并不畏惧,主力就在回援的路上,他只需要拖上一时。
一声令下,阵中几名膀大腰圆的军士马上拧开盖子掏出火绳,将拉环套在小指上,在不大的空地上助跑了几步,然后奋力向前掷出,此时敌军的马队已经冲进了百步左右,那些手_榴弹打着旋落在五十到七十步远的泥地上,与此同时,郑福又发出了第二道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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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前方,齐射开始。”
接到命令,第三都的都头马上咬着嘴里的铁哨子,发出一串急促的音调。
“啾啾、啾啾、啾啾”
位于方阵最外一排的八名军士马上举枪、瞄准、扣下扳机。
一面黑色的战旗下,合撒儿死死勒着缰绳,上半身伏在马背上,双腿像罗圈一样紧紧夹着马腹,只露出一双眼睛在起伏不定的马身上望着远处的宋人军阵,那些不大的空心方阵,正面展开还不到十个人,厚度也不过三排,根本谈不上坚固,只是听说他们人人手持可以远射的火枪,这才不得不遵照军令,不得露出上半身,否则,就凭自己所带的这个百人队,也能冲破宋人,作为忙兀部有名的勇士,他有这个自信。
合撒儿在心里默算着距离,大约八十步左右时,手上已经抓住了骑弓和一支羽箭,只要一个起伏,便能将箭矢射入宋人胸膛,他甚至已经锁定了目标,正面最右边的中年男子,看着应该是个什么官儿才对,宋人的装束很奇怪,一种紧身的红色上装不像披了甲的样子,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进入射程的当儿,目标中年男子突然执起一种细长的圆管子,瞄准了自己,合撒儿迎着对方的视线,心里莫名的有些心慌,这是从军以来从未有过的感觉,糟透了。
“砰砰砰”
红色的枪口焰一闪即逝,八颗钢丸毫无阻滞地从枪口飞出,轻易地打入百步远的马头或是马腹部,正在高速冲刺的战马就像被人从正面狠狠抽了一棍子,发出一声凄厉的嘶鸣,带着巨大的惯性连同马背上的骑兵一起儿向前仆倒。
在中弹之前,合撒儿本能做出一个低头的动作,也让他错过了亲眼目睹火枪射击时的情景,只觉得胯下的马儿长嘶一声,整个身体便向前翻了出去,狠狠地摔在泥地上,手上的弓箭脱手飞出,眼前冒着金星,好不容易睁开眼,突然间看着一个小小铁锤落在泥地里,尾部的长木柄冒着一种淡黄色的烟,还伴随着一种“嘶嘶”的细微声响。
“长生天”他只来得及在心里念出三个字,就看到铁锤在一瞬间爆裂开来,红色的火光耀眼之极,身体猛然一轻,像是飞上了半空,很快失去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