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天痛得一呲牙,果然把下面的话打住了。</p>
那赤将哪能看不到潘元的小动作,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狠狠瞪了潘元一眼,沉声说道:“现在正是用人之际,这些兄弟们皆有报国之心,有何不妥?潘元,你休要从中作梗!”</p>
“将军,他们只是村兵,哪里和人打过仗,又哪里懂得守城的技巧,一旦金人打来,他们只会碍手碍脚,给我们添乱啊!”潘元还想做最后的努力,把林浩天他们送出城。</p>
赤将哼笑一声,说道:“没有人天生下来就会打仗,只要勤加练习就可以了,何况,等到战事爆发,他们哪怕是运运物资,打打下手也行嘛!这些兄弟统统留下,你不必再多说!”说着话,他向左右挥手道:“起吊桥,关城门!”</p>
完了!潘元心凉半截,现在就算马五他们想走都走不了了。</p>
在赤将的指挥下,林浩天等人把十车的粮食全部运进城中的粮仓。</p>
这座大粮仓,占地至少得有两三座篮球场大小,高度要在七八米往,向里面看,中间只有几条窄窄的走道,其余的空间皆被一筐筐的粮食所堆满,林浩天推算,就目前这样的粮食储备,足够六十万人吃三个月的了,更何况各地的粮食还在源源不断地往蒲丰城内运送。</p>
照这样囤积下去,如果赤兵再省吃俭用一些,坚守蒲丰半年都没问题,倘若战事真打到那一步的话,自己的大军就得被赤军活活拖散,届时炎国再参与进来,己方必败。</p>
等把粮食全部运进粮仓之内。赤将又交代了几句,便转身离去,其他的赤兵也都散了。</p>
看到潘元气呼呼地大步走开,林浩天赶紧追前去,赔笑道:“潘大哥还在为小弟硬是要留在城内生气吗?”</p>
“我不让你们待在城里,是为了你们好。你倒好,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了!”潘元先是气恼道,而后又重重叹息了一声,环视林浩天等人,意味深长地说道:“你们没有和金人打过仗,也不知道金人的可怕啊……”</p>
“所以我等才要潘大哥多多照顾嘛!”林浩天满不在乎地笑吟吟道。</p>
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还是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潘元无奈地摇摇头,说道:“走!我带你们找个落脚的地方!”</p>
“是去军营吗?”林浩天好奇地问道。</p>
“军营?”潘元乐了,环指周围的房宅。说道:“现在整座郡城就是一座大军营,只要是没人住的宅院,都可以住进去。不过,但凡大一点的好宅子都已经住满人了,你们只能住在破房子里了。”</p>
“只要有地方落脚就行,我们不挑。”林浩天拍着胸脯说道,说着话,他恍然想起什么。伸手入怀,从里面抓出一把碎银和铜钱。说道:“潘大哥,兄弟们来的匆忙,也没带什么礼物,这些……算是一点小意思!”这些钱都是从被他们杀掉的那些赤兵和百姓身搜出来的。</p>
潘元倒不是个见钱眼开的人,把林浩天递过来的钱又推了回去,说道:“你们是老吴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兄弟之间,不讲这一套。”</p>
林浩天颇感意外地看眼潘元,这人的人品确实不坏,只可惜。他是赤人,而不是金人。</p>
潘元为林浩天等人找的房子还算不错,一间独立的院落,有正房有厢房,他们三十来人挤一挤倒也能住得下,虽说里面破旧了一些,但遮风避雨还是没问题的。</p>
林浩天等人对潘元自然千恩万谢,并问他城中还有没有饭馆,请他吃饭。</p>
蒲丰城内的百姓大多被迁移走了,可也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偌大的郡城,现在还开业的饭馆大大小小加到一起,也就那么十来家。</p>
潘元带他们去了一间就位于附近的小饭馆,地方很小,可还算干净,经营饭馆的老板娘是个三十出头的妇人,据说丈夫死在正中郡的战场了,是个无儿无女的寡妇。</p>
老板娘的相貌不错,皮肤白净,大眼睛水汪汪的,堪称丰韵尤存,这在目前几乎都找不到几个女人的蒲丰城内,老板娘的存在实在太‘难能可贵’了。</p>
正因为这样,这间小饭馆就算偏僻了一点,破旧了一点,但前来光顾的赤兵还是很多,每天的客人络绎不绝,如果有机会能摸一下,碰一下,和老板娘说几句俏皮话,也足够赤兵士卒们兴奋一整天的。</p>
潘元带着林浩天、邵林、彤磊、张顺吴涛几人进入饭馆时,这里已经有十多名赤兵在吃饭。</p>
没有空桌可坐,潘元环视了一圈,见有两名赤兵占了一张大桌,他走前去,拍拍二人的肩膀,说道:“兄弟,帮帮忙,到别的桌挤一挤!”</p>
那两名赤兵闻言,眼睛立刻瞪圆,但看到潘元的胸甲刻有队长的印花,二人的气势又立刻软了下去。</p>
军中就是这样,一级压一级,队长是个绿豆大的小官,但对普通的士卒还是很有威慑性的。</p>
两名赤兵忌惮潘元队长的身份,即便不甘心,也只好站起身,端着菜盘和碗筷,挪到别的桌上。</p>
潘元落座,然后向林浩天等人招招手,说道:“来、来、来!都过来坐!”</p>
林浩天故作怯生生地落座,然后低声问道:“潘大哥认识那两位兄弟?”</p>
“怎么可能?好几十万人,我哪能人人都认识?”</p>
“那他二人怎么肯让座啊?”</p>
潘元笑了,回手指了指胸前的印花,说道:“就凭这个!”说着话,他也看到了林浩天胸前的队长印花,说道:“马五,这里可是中央军,不像你们村兵,队长和普通士兵都没高没低,没没下的,在中央军里。能做到队长可是很威风的!”说话的同时,他还特意把胸脯挺了挺。</p>
林浩天心中暗笑,一个队长就很威风了,自己这五人,无论挑出哪一个都不知道比队长要高出多少级呢!</p>
这个潘元,为人不错。但还是挺好面子的!越是接触,也就越能看出潘元的个性,林浩天也就更加容易从他身套话了。</p>
这时候,一股香风飘来,饭馆的老板娘姗姗走来,由于饭馆太小,老板娘是又做伙计,又做掌管。</p>
林浩天转头看去,只见老板娘穿着一身素色的衣裙。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片片雪白的肌肤。在他印象中,赤国的民金并不开放,女子做如此打扮,也显得很轻浮,想必,这正是老板娘招揽食客的手腕之一。</p>
当林浩天打量老板娘的时候,后者也刚好看到了他。眼睛不由得随之一亮。</p>
去掉内在不说,单看外表的话。林浩天确实很吸引人,秀美英俊,刚毅中不失柔和,天生的笑面很容易让人对他生出好感,即便男人见了他也会忍不住多瞅几眼,何况是女人。</p>
林浩天冲着老板娘笑了笑。微微点下头,算是礼貌性的打过招呼,然后对潘元说道:“潘大哥想吃什么尽管说,别和兄弟们客气。”</p>
“这是自然!”潘元松了松身的甲胄,笑道:“我是最不会装假的。”说着话。他抬头对老板娘介绍道:“这几位都是我的兄弟,怎么样,各个都是仪表堂堂!”</p>
老板娘噗嗤一声笑了,伸出手来,很自然的搭在林浩天的肩膀,说道:“这位小兄弟的模样倒真是精神得很呢,比潘队长还要俊秀。”</p>
“哈哈!”潘元非但没有气恼,反而仰面大笑起来,说道:“论长相,我可远远比不马兄弟!”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老板娘,把你们的腊肉一盘,其它的菜就随便,酒嘛,来……来一壶就够了。”</p>
现在虽说金军还没有打到蒲丰,但也属于是非常时期,潘元不敢多喝。</p>
老板娘嫣然一笑,提醒道:“潘队长,现在腊肉可涨价了哦。”</p>
“涨价了?多少钱?”</p>
老板娘伸出三根手指,含笑说道:“三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