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君君对于我这个新认识的朋友表现得很好客,从行李里掏出钱包,风度迷人的冲我俩一甩手,,吃饭起。</p>
我感动的痛哭流涕。忽然对中国俩千多年的华夏文化有了很深度层次的怀疑,中国人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凭我哥们那人品和cāo守,和他一个宿舍的人应该不是无赖就是流氓啊,难得这个君君大侠这么出淤泥而不染,入鲍鱼之肆而不臭啊。想到此,我忽然越发对这个在前面带路的一米8的胖大个敬重起来。</p>
忽然,前面带路的君君回头问我:“你不喜欢吃什么?”</p>
我对这个提问表示很不适应。一般人请客都是问喜欢吃什么啊。这个貌似憨厚的子难不成是想我不吃什么你就请什么?我草,深藏不漏啊。好,你不仁,我不义。</p>
我羞涩的:“没有什么不爱吃的。要非要有,人家特别不喜欢吃肉啊鱼啊的!”</p>
君君果然不负众望,一会买回来三块把子肉。</p>
我看着这三块肥腻的流油的把子肉,想,真他妈狠啊。</p>
我哥们是胖子,君君是高胖子,俩人逮着自个的肥肉狼吞虎咽起来。我看看我碗里那块大肥油,咬咬牙,暗想,无毒不丈夫!拼了。</p>
我夹起肥肉,先闻了闻,确定没有异味,然后用舌头试探了下,舌尖的触觉神经很敏感的把触感信息传递到位于舌苔的神经突,神经突简单处理后传输给我的大脑皮层,大脑皮层启动A计划对信息迅速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发出指令让嘴唇去尝一下。嘴唇接到指令后又去碰了下,报告大脑基本上这个肉类物体和女孩子嘴唇没多大的区别。于是大脑做出正确的判断:可以吃,死不了。于是我轻轻的咬了一块,顿时一股热油流入嘴里。我忍住要吐的心思,憋着气,拿起桌边的矿泉水,用很迅捷的速度把那块肉灌了下去。</p>
终于等我喝完6瓶矿泉水的时候那块肥肉被我成功消灭的还有一半。</p>
俩个王八蛋早吃完了,目光直视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