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凌晨时分琅琊拖着略微疲倦的步伐来到小区门口,今天差点爆棚的江湖酒吧生意依旧好到令同行眼红,加上纳兰红豆刚去酒吧打工他必须时刻留心,一个晚上忙碌下来,精疲力竭,坐在公交车上的时候差点睡过头。
回家。无非就是回一个有自己在乎并且在乎自己的女人的地方,这个女人可能是妻子,可能是女儿,对琅琊来说就是他的姑姑。
他走到小区外的时候就看到姑姑在灯光下的倾城身影,遗世独立,她永远与这个肮脏而世俗的世界格格不入,琅琊快步走到她跟前,惊讶道:“姑姑,你今天怎么出来了,外面冷。”
“早点见到你,我就早点安心。而且这天气再冷,冷不过人心,姑姑什么人什么事没见过,你这孩子,倒是你,气色很差,我想你还是休息几天,工作的事情暂且放一下,姑姑也很长时间没有陪你爬吴山,顺便再去趟灵隐寺,或者去梅家坞喝喝茶。”她的笑意清雅淡泊,伸出手挠了挠琅琊的头。
琅琊二话不说把外套脱下来给姑姑披上,她似乎不习惯这件外套的余温,素雅绝美的脸颊露出一抹空灵中透着羞赧的浅红,虽然一闪而逝,但对她这样性子冷淡如秋水深潭的女人来说,已经算是不小的奇迹。
“姑姑,这耳环很古朴精致,以前好像没有见你戴过。”细心的琅琊发现姑姑耳垂上那枚银色耳环,造型独特,而且似乎就只有一枚。
“你喜欢?”她柔声道,跟琅琊缓缓前行,有《洛神赋》中“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意境,她这样一个女人,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却偏偏每日像一个最普通的家庭主妇去菜市场,打扫房间,下厨房,可她终究是她,身处何地都掩盖不了她的超拔流俗。
“喜欢。”琅琊凑近一点,似乎想要看清那枚凤凰状耳环。
“喜欢就送你吧,反正对我来说如今它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她轻轻撇过头,莞尔一笑,说完就要去摘下那枚纤细浑圆的银色凤凰耳环。
“算了,姑姑戴着好看,君子不夺人所爱,我这个小人物呢也不夺姑姑所美。”琅琊玩笑道。
他姑姑闻言依旧就那枚耳环摘下,只是并没有送给琅琊,只是放在手心,感受那种沁入肌肤继而骨髓的冰凉。
“姑姑,最近有没有人找麻烦,尤其是我跟你说起过的那个秃老六,我看这个人心胸狭窄,不会对金碧辉煌的落面子善罢甘休,就怕他把歪脑筋动到你头上。”琅琊担忧道,摸了摸鼻子,一时间还真寻思不出应对办法,与小人结仇比与君子为敌可要头痛太多。
她轻轻叹了口气,含有深意喃喃道:“这种人,杀他是脏了手。”
琅琊并没有去深究姑姑这句话的深层含义,只是觉得在姑姑看来这种混黑道的大流氓很低俗不堪。
房间依然素洁雅致,这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温馨港湾,兴许没有最现代化的电器,没有价值连城的古董书画,但却四处沾染佛气道骨,祥和宁静,姑姑拿出一双拖鞋给琅琊穿上,然后给他端出温热的饭菜,安静坐在他对面,只是看着他吃着她亲手做出的饭菜,内心满足而温暖。
她低头望着手心那枚银色耳环,嘴角翘起一个执着的弧度。
这个家,谁都颠覆不了。
妄图颠覆的,都必须过她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