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的动作也是相当快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弄的,硬是弄回了两个那种很大的陶制的酒缸,顺便还带回了一大缸散装白酒,不过明显是比张文那里卖的一块钱一斤的好的多。
倒不是说王叔舍不花钱买那些什么茅台、五粮液来泡参酒,实在是没有那个价值,这老山参泡过的酒也就是一种很神奇的药酒,酒性已经被被消减了很多,补气的效果倒是增强了不知道多少,伤身却是不可能了。
既然已经这样了,这酒的好坏已经不是非常重要了,基本上没有人能够喝的出用来泡人参的酒只不过是那种地摊货的散装酒。
不过,这酒却是宝贝,王叔决定将这一大坛酒带回了家里储存起来,放在饭店里就算是有保险箱他也觉得不放心,更何况一般的保险箱可放不下这么一大坛子酒,这可是绝对的无价之宝。
按计划好的,每天只供应那么一点点就可以了,自己每天从家走的时候用大一点的瓶子装上一瓶酒算是完事儿,先到先得,绝对多卖。
省政府订下的酒宴是在晚上,王叔就要求张文他们留下来住一个晚上,等这次晚宴之后再看看那边的反响如何,尤其是李向龙这个张文的老乡的反应。
张文他们反正闲的也是闲着,倒也不在乎这么一点时间,家里的农活已经有了大舅他们的帮忙,倒也不在乎少了张文这个可有可无、多了不多,少了也不少的存在。
两人实在无聊,就准备跑出去逛逛街,这个时候的南城虽然远远比不上十年之后那样的繁华,可也已经是高楼林立,现代化的气息逐渐的浓郁了起来。
曾经有着华夏第一商圈之称新街口依旧是那样的热闹,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张文倒不觉得如何,见识过了很多大都市的繁华,对如今的南城还是不太感冒的。
倒是二爷张成富有点像乡下人第一次进城似的,这边看看,那边逛逛的,虽然南城他来了不知道多少次,可每一次都是直接把东西送到王家的饭店,然后又匆匆的赶回了清河,出来闲逛的机会基本上没有,也难怪会这样。
“有人偷东西,抓小偷,抓小偷!”
就在张文他们正在闲逛地时候。一个尖锐地女声传入了他们地耳中。随即发现街对面有一个长发女子捂着自己已经被割破地皮包焦急地喊道。
同时。一个小个子男人急匆匆地在人群中穿梭。看起来贼兮兮地。手里正拿着一只钱包。
“我去抓贼!”
张成富只来得及大喝一声。人就嗖地一下跨过了路边地栏杆。向街对面冲了过去。新街口是南城最繁华地街区。车流量也不是一般地大。看见张成富那样不管不顾地就直接冲了过去。张文地心都捏到嗓子眼了。
好在。他虽然离开了部队。可这身手是一点也没有拉下。吱嘎吱嘎。不断传来急刹车地声音。可每一次张成富都能够顺利地穿过去。
也正是人流比较多。那小偷跑起来也不是很方便。张文在一边静静地观察着他跑动地方向。意外地发现除了二爷张成富以外。居然还有一个身着职业套装地女人也在追那个贼。比较搞地是那女人好像还穿着高跟鞋。
99年的时候,新街口那里还没有改建,过马路也还有人行天桥,而天桥之上不仅人多,而且还通向个不同的方向,一个不小心可能认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