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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漫步在天安门广场(1 / 2)

北京生活秀 何小智 更新时间 2021-12-20

 我在饭店里工作,遇到几个中年人,他们坐下后,我给他们递菜单,他们看了一下菜单后,问我:“你们店里的烤鸭怎么样,好吃吗?”我说道:“我们店里的烤鸭,选自江边散养的母鸭,经过烤炉特殊烘烤,作出来的鸭肉,细嫩醇香,肥而不腻,都挺适合各位阿叔阿姨们食用的,可以选一只来品尝一下,我保证你们吃了会再想吃第二次的!”阿姨笑了笑说道:“这小伙子,可真会说话,那就来一只烤鸭吧,再来一碗玉米排骨汤,上两道菜,再点一瓶红酒,就这样了。”我亲切的对她们说道:“好的,您稍等!”我还是像往常一样叫菜,倒茶,忙完这桌,再忙下一桌。

就这样要一直忙到零晨两点钟才可以下班,有时我下班早,有时我下班晚,饭店要到零晨二点钟才关门营业,我们分两班倒,一个月上十五天晚班。有时同事有事或生病了,就帮她们顶班的也时常有,可以说,今天我是一个大忙人,当然我有急事,她们也会帮我顶班的,我们互相帮助,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想被扣年终奖,奖金也就是一个月工资,有三千元的,四千元的,五千元的,他们按照,请假,迟到,早退等,分配奖金和礼品,虽然钱不多,但都是我们辛苦一年的血汗钱,所以大家都乐于遵循制度。

我一直忙到二点钟才下班,下班后我就开着摩托车回家,路上的车跟白天比起来少了很多,因为大部分人都在这个点睡觉了,只有我们这些苦命的娃还有拼搏!我开车在路上还是觉得有些许的荒凉,但是为了生活,也只能忍着了,等自己有钱,有了资本就不用那么辛苦起早贪黑了,回到家里洗漱完毕后,差不多到三点钟,然后我就往床上一躺,几分钟后就呼呼的睡着了。

七点半钟闹钟一响,我就要起床,上班时间是早上七点半钟,下班为五点钟,上晚班为下午五点钟,到零晨两点钟才结束,今天要上早班,所以要起早。

我一觉睡醒后,刷牙,上厕所,换衣服,就去上班了,到饭店去吃饭,他们包吃不包住,自己想吃什么就自己煮,不可以浪费食材,吃得了多少就煮多少。到饭店和几个同事一起动手煮,煮好后大家就在一起吃,吃完之后就一起开工。有的服务员负责收拾碗筷,有的负责装菜,有的负责运材料,大厨负责煮菜,我是店面主管,负责写菜单,倒茶,听客人调遣,收账。

在这里工作,每天都要盯着别人吃饭,时间一久,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他们的吃相,特别的滑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的人,他们喜欢细嚼慢咽的吃,有的人,喜欢这道菜吃一点,那道菜吃一点,有的人,只喜欢吃一盘自己中意的菜,而有一些人,喜欢囫囵吞枣的吃法,花七八分钟就吃完了,可能是赶时间,或有急事,我刚到这里作工的时候是没有发觉的,后来工作了几年,慢慢的留意他们就看得出来了。

今天我上白班,到五点钟就下班了,在这个时间点下班,正是下班晚高峰,开车在路上会很拥挤,路上各种各样的车辆很多,我开着摩托车也是一路走走停停,原本到居住的小区,只花十五六分钟就到了,现在估计要花将近三十几分钟才能到,真让人郁闷,不过;我还是顺利的到达目的地了。

回到家后,第一时间就去打开电脑,我要忙于另外一份兼职,那就是写作。昨天我写好了一篇文章,现在要重头到脚的修改一遍,改好之后才能更新发布。之前我在饭店里吃过晚饭了,现在可以专心致志的去修改文章,不用担心被其他的事所打扰,可以在家里一直写到一二点钟没有问题吧?有这几个小时来修改,因该是足够了,很快读者又可以看到我的内容了。

其实对于写作,刚开始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写的,没想到这一写一发不可收拾,修改完这章就到三万字了,虽然我每天都很忙,但是我还是要坚持写下去的,作为一个新手,要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感,不要让追随我的读者失望?我要怀着满腔热情的去写,如果我写到一半就不写了,做什么事都是半途而废,我认为我这一辈子也干不出什么像样的事来,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尽快的把作品写出来,不管我的作品好不好,写完后再让别人去评价吧。

在这个社会上生活,有很多和我有相同经历的人们,也同样怀着梦想,可就是不知该如何去实现它。我看了很多成功人士的经历,他们都是在初期非常刻苦和努力拼搏的,最后经过五年,十年,十五年才成功,所以我也要记住这一个原则,用三十年来努力看自己能能成功,不成功的话,我就放弃它,作一名平凡普通的人,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玩的就玩,再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另一半结婚生子过完这一生,我想,我也不会有什么遗憾,至少以前我也曾努力过了。

写着写着,手机突然响起来了,一看,是一朋友打来的,按了接听键接电话,他说他要邀请我去吃宵夜,我原本想推辞掉的,可是他死磨硬泡说一个人喝酒太没意思了,我看了一下手表已是九点多钟,写了也有四个小时多的字,肚子也有一些饿了,想了想,我就答应他了。

我退出网站关上电脑后,然后就从抽屉里找出一百六十七元钱,打算回来时,买些洗发水和牙膏之类的日用品,我一个人住,吃喝拉撒的问题都得自己解决,有时连刷马桶也是自己来作。我把钱揣进了口袋里,换上一身灰色的皮夹克,穿上一双黑色的皮鞋,接着习惯性的戴上一副眼镜,其实我并没有什么近视眼,戴的是那种没有镜片的眼镜,就是喜欢那种文人墨客的感觉,戴上去之后,仿佛就找到文化底蕴一样,我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匆匆忙忙的出门去了。

走下楼后到停车区,我向周围看了一眼,汽车喇叭嘟嘟响了几声,然后就被一个很浑厚的声音叫住,他向我招手,我就过去上了他的车,我说道:“这瞎灯黑火的,去那哈皮啊?”他说道:“要不我们去酒吧?”我说道:“别,打住,晚上去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还是算了吧!”他说道:“那你说去那啊!”我说道:“你往前开,照我的方向走!”他说道:“行,那就走一回!”他开车驶出了小区。

他是我来bj认识的第一个好哥们,是在酒吧认识的,有一次因为无聊,我就独自一个人去酒吧蹦迪,当时一时高兴就多喝了几杯,结果就醉倒在那出口处,他那天出来看见我一个醉倒在那里,于是出于好心,他就过去问了我几句说道“你家住在那里啊,你有没有朋友在这里啊?”当时我醉了,一问是三不知,结果他就把我背到酒店去住了一晚,我醒来时一脸懵懂,在我模糊的记忆里,只记得醉倒在酒吧,然后有一个人过来问我话,接下来的事就不太清楚了。

我起来去酒店大堂问服务员,服务员说道:“作晚确实有一个人把你背过来,他把你放下后,他就走了。”我问道:“知道是谁吗?”她摇摇头说道:“不知道,不过开房应该有他登记的名字,你要查看一下吗?”我说道:“那好吧!你帮我查一下?”她开电脑查询后说道:“昨天开18号房的人名字叫李涛德!”我问道:“那这里有他的电话号码吗?”她说道:“没有!”听完后也只能作罢了,当我拿出钱包来付房钱时,她说道:“不用付钱了,他已经帮你付过了!”我有些惊讶问道:“那他帮我付了多少钱?”她说道:“一共一百九十八元!”

我是一个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人,为了把钱还给他,我就决定再去那个酒吧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遇到他,把房钱还给他。结果我第一次去的时候,是扫兴而归,第二次去的时候,又是失望而归,第三次去的时候,终于让我遇见到了,遇见的时候,还是他先认出我来的!

起初我在吧台喝酒,突然有一个人在我背后拍了一下,也没太注意是谁?他叫了我一声说道:“哎,兄弟,又来喝酒啊?”我一听觉得有些耳熟,可就是想不出是谁?回头看了他一眼,茫然的问道:“你是?”他憨笑的说道:“你还记得前几天你喝醉倒在那个出口吗?”他指了指那边出口,我才恍然大悟想起来说道:“原来是你啊,总算遇见你了!”我跟他握了握手,把那天的钱递给他说道:“这是那天的房钱!”他说道:“不用不用,就二百来块钱!”我硬推给他说道:“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是一个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人,况且你帮了我,我都还没有好好的感谢您呢!”

他推辞不下,只好收了我的钱,然后就跟我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我了解到,他比我大十七岁多,而且他本人非常的热心肠,经常帮助身边的朋友,他是在北京做大厨的,而我也是在饭店里作工的,于是一来二去,我们渐渐的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我亲切的称他为“涛哥”他一有空就来找我陪他喝酒消遣。

刚开始他一叫我去和他喝酒,我是随叫随到,后来发现他这个人的酒量,真的是很大,能喝一斤半白酒都不醉,而我是远远比不了他的,我是需要时喝一点白酒,后来久了,这样陪他喝下去,也不是什么好办法,我也就不理他了,他要和酒,我顶多拿啤酒陪他喝,后来他醉了,就改成我背他回家。

不过在后来,他也收敛了一点,没有三天两头的就喝酒,有空就偶尔喝一下酒,就当是男人之间的娱乐消遣。为什么男人会对酒情有独钟,因为能从酒桌上找到一种归属感,就像是女人喜欢漂亮的衣服一样,都是分不开的原因。男人无酒不欢不成对,女人无漂亮衣服不乐不成欢。上到酒桌只要你会喝酒,他也会喝酒,就能在酒桌上和你侃侃而谈,聊人生聊生活聊做人,聊到没完没了,直到他把高兴过完,酒喝光,用一醉方休来形容,真的是一点都不足为过,这也许就称作是酒桌上的友情吧!

我们两个人来到王府井小吃街,把车子停在外面叫熟人帮忙看一下,然后就一路逛进去,北京夜幕下人潮涌动,熙熙攘攘的,还时不时的看到外国人,在这里你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小吃,来到这里就等于来到了美食的天堂。我们俩找了一家挺不错的店,进去找一位置坐下,两三个服务员忙得跑来跑去,我们叫了一锅麻辣龙虾,和一些烤串,各自再点了一碗炸酱面,和二十罐啤酒。

外面如马蜂窝一样热闹非凡,我们点的菜也很快就上了桌面,各自打开一罐啤酒,我举起酒说道:“来,干杯!”喝了一口啤酒下肚,再拿一只龙虾剥来吃,bj的夜生活可真是爽!喝了两口酒之后,就慢慢地攀谈了起来,边喝边聊,话题就这样越说越多起来,酒也是越喝越助兴,我吃了几只龙虾后,辣得满脸通红,他津津有味的吃着烤串,酒就这样一罐接一罐的喝,很快就喝完四五罐啤酒,我肚子微微有些膨胀,就开始喝慢了起来,他拿出一根香烟吸了起来,看他吞云吐雾陶醉的样子,若让女人看见了,肯定会说「一对死酒鬼」

喝着喝着就过了大半个钟,虽然喝啤酒没有白酒那样浓烈,但是喝多了啤酒,水多了尿也就跟着上来了,上完厕所后又能接着喝,我们俩就这样沉浸在那种似醉非醉的酒精当中,给人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回忆;男人喜欢喝酒,是与生俱来的兴趣,也是后天喝出来的喜好,我们在灯火阑珊处谈笑风生,的确是人生中一大快意。

涛哥他问了我一句说道:“正阳啊!你来到bj这么久了,怎么也不见你带女朋友出来玩啊?难道你现在还没有一个中意的女孩吗?”面对长辈问我这样的问题,既尴尬可是又推不开,我只好开玩笑的说道:“涛哥你见笑了,像我这种闷骚型的人,那有女孩子会来喜欢我啊!”他笑了笑说道:“不会吧!你长得也不差,又那么努力,都快二十七八岁的人了,怎么还会单身?哥当年像你这年纪的时候,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我继续说道:“真没有,要不涛哥你给兄弟介绍一个呗?”他又笑了笑说道:“哈哈哈…可惜涛哥生的不是女儿,要不然就真的给你安排一门亲事了,他喝了一口酒停顿了一下后又说道不急就不急,还没有过三十岁吗,正所谓男人三十而立,先立足,再成家,好男人何患无妻!”

听完他这一句话,我一拍大腿,举起啤酒说道:“涛哥,你这句话中听,来,干一杯!”他举起啤酒跟我碰杯,我们是一饮而尽,除了吃烤串和龙虾,突然间就变得话少了,就这样过了五六分钟,他也不说话了,自顾自的吃着碗里的炸酱面,在酒桌上只喝酒不说话,确实是件挺无聊的事。为了缓解尴尬,我继续说道:“涛哥,你这么能喝,大嫂她不管你啊?”

他拿着纸巾擦了擦嘴,压低声音对我说道:“我告诉你啊,要是放在以前这样喝,恐怕连家门都进不了!”我惊叹一声说道:“哦!怪不得,这么长时间也不见你带大嫂出来玩,原来是有原因的!”我故意皱着脸对他作出那种要告密的表情。他感慨起来说道:“以前每次喝酒都喝得醉醺醺的,还跟你大嫂吵过不少架,有一次喝多了,酒精中毒,差一点命丧黄泉,是你大嫂及时救了我一命,后来我也懂感恩了,作人应该多爱家一些,多关怀妻子一些,现在我喝酒很少喝醉过,她看见我喝酒也没有再责备我了,知道我什么时候该多喝,什么时候不该多喝!”

我看得出他这次是出于真心爱他的妻子,我喝了一口酒说道:“现在能找到一个好女友,如同金子般珍贵,有一个好妻子,比钻石还稀有,哥们你有这么好的一个老婆,算是捡到宝了!”他说道:“是啊!前段时间不是有很多明人出轨了吗?她们的老婆能选择放下面子去原谅老公,作为男人我想了很久,应该要有责任感和担当一些,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心而变得膨胀!”我说道:“涛哥,原来你是一个这么有内涵的人啊?”他笑了笑说道:“都是过来人的经验!”

我们干了一杯酒后,我好奇的问道:“涛哥,你当初是怎么跟大嫂认识的啊?”他吃完一只龙虾说道:“我跟她认识的时候,可有意思了!有一次我去上班,看到她来吃饭,当时我一眼就相中了她,然后就吩咐写菜单的人把她们叫的菜给我作,为了跟她搭讪,我就故意在一盘菜里不放盐,于是啊!我就被她们叫了过去解释,我就跟她解释道:“我是新来的厨子,可能因为一时疏忽,所以才造成这个错误,希望你不要跟我们老板告密,以后你来吃饭,我都给你免费作一道菜作为补偿,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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