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与别人的交友往来,全部是由小小负责。或者说,人家通常只愿意与小小交往。之所以能和他悟色和颜悦色说上几句话,也全是看在了小小的面子上。悟色对这点心知肚明,所以也懒得与他们“假情假意”一番。别人看在小小的面子上,对于他这种不讲礼数的行为也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是现在,小小不在了,再没有人能够站在他的立场上帮着他处理这些事情,他必须学会自己去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这时他才发现,以前觉得如此简单的人情往来其实是如此的棘手。
想了一会儿,悟色也没能想出个不错的报答方式。但继续晾着人家鼠一也不太合适。
但凑巧的是,就在他这边干着急的时候,旁边有两家人的对话吸引了悟色的注意。
“哎呦,这不是老王吗?你也带着家人出来爬山?”
“可不是嘛,老李。平时一直工作忙,都是我媳妇带的孩子。再不带他们出来玩,人家都不太想认我这个爸爸了。”
“哈哈哈,我家那姑娘也一样。对了,这不赶巧了,咱们也有些时间没见面了。正好一起去喝两杯?”
“那感情好啊!”
悟色灵机一动,活学活用:“一时半会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要不这样先欠着,等你有需要了再随时来找我。嗯……你今天跑这么远来一趟,也辛苦了,我就请你吃顿饭吧。正好这边我来过,带你和这位……美女吃顿好吃的。”
说着,他就领着鼠一往风景区用餐的地方走去。
鼠一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上了悟色的步伐。
“小小能让你来送信,那必然是拿你当做朋友。既然是小小的朋友,那也就是我悟色的朋友。对于朋友,我和小小从来不含糊。所以之后无论是你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只要是我们两兄弟……我悟色能做到的,无论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我就是豁出这条命去也给你做成了。”悟色嘿嘿一笑,“当然,说归说。我也还是想跟你商量一下。因为我现在的命还挺金贵的,所以能尽量别要我的命就别要我的命。”
用餐区域离他们之前站的地方并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
可望着道路两边鳞次栉比的各式饭馆,悟色又犯了难。
倒不是没有位置坐,而是因为悟色的选择困难症又犯了。
他看着那些一个比一个吸引眼球的招牌,习惯性的再次抓耳挠腮。
都是特色,都是美味,到底选哪一家才好?
请客吃饭这种事看似小事,但其实一点都不小。要是让人家客人不满意了,那这顿饭还不如不请。
扫视一圈之后,他只得回头看着鼠一:“对了,你喜欢吃什么?”
鼠一依旧面无表情。
这时候,悟色没脸没皮的优势就体现了出来。他丝毫不觉得尴尬,继续说道:“不知道么?哈哈,其实我也一直挺犯愁吃什么的。以前是没得选,不知道吃什么。现在是能选的太多了,不知道吃什么。别的不说,人族在吃这一方面的讲究那是我们拍马都赶不上的。要不我们先转一圈再定?”
“你不说话,那就当你默认了。”
悟色继续向前走着:“麻城火锅……你能吃辣不?还是算了,我吃不了。正宗老婆饼……切,里面都没有老婆还说自己正宗,真当我傻?”
“不得不说,人间变化是真的大。想当年,我和小小出来闯荡江湖的时候,曾经路过这里。那时候,这里啥都没有,只是一片鸟不拉屎的荒山。没什么名气,也没啥文人骚客来此游山玩水吟诗作赋,自然也那么多饭馆。我记得就一个老汉,摆了个茶摊,卖些自家做的干粮和面条。别说,那老汉家的馒头做得不咋样,吃着跟吃石头一样。但他家的面……”悟色嗅了嗅鼻子,做出一个陶醉其中的表情:“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不是我吹,,保管让你吃了一碗就想吃第二碗。那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吃了足足3碗。他家那个碗大呀。差点把我肚皮都给撑破了。”
空出一只手在身前比划了一下,悟色笑着说道:“当时我的肚皮那么大,走起路来直晃荡。小小当时就害怕我走路摔了把肚皮挤破了。后来他就再不许我暴饮暴食了。哈哈……”
提起那段时间,悟色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连腰杆似乎都直起了一点。
“那时候,我们就是两只小妖怪,没什么大本事,见识少,胆子也小。见着人族就跟见着天敌一样。只好白天藏在野外休息,晚上的时候才出来赶路。一路上风餐露宿,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挖些野菜摘点野果。就这还吃完上顿不知下顿在哪儿。我倒还好,从小就瘦,这种苦日子也还能接受。小小可惨了,那段时间足足瘦了好几十斤。不过这也是因为他一路上总要照顾我的原因吧。”
“在荒郊野外,那是小小的主场。他总能找到各式各样的野果。当然,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被他毒死。他这个木头,自己体质好,抗毒能力强,有毒的果子吃了没一点反应。但是也不考虑我是什么体质。不过也算小爷我命大,不该被他害死。”
“不过到了靠近人烟的地方,那就是我的主场了。我也总能弄到好些个吃的。小小当时还很好奇,因为他不明白我弄来的那些食物是哪来的。我也一直没告诉他。后来有几次,我想起来这件事,但总是时机不对。不是我想起来了但他不在,就是他在的时候我又忘了。就这样一拖再拖,然后就拖到了现在。他还是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了。不过不知道也好。要是知道了,他准得生我的气。最向往英雄的他很不喜欢小偷小摸这样的坏习惯。”
悟色突然歪头用自己的头撞了小小低垂的头一下:“你这个傻子,其实还能怎么来的?总不能人家看我长得一表人才一身正气想送给我吧。除了偷,就我这能耐的小妖怪还能怎么弄到那些食物?”他回头看向鼠一笑着说道:“你是不知道,小小他呀就是个好面子的,不喜欢干偷鸡摸狗的事。所以每次到了人族村落,他对那些有主的瓜果蔬菜什么的,总是视而不见。但我就没他那么大的骨气。对我来说,天大地大,吃饱自己的肚子最大。”
鼠一看着悟色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笑,想出言讽刺他和小小当然不能比。只是迟疑了一下,话又没能说出口。
悟色讲得简单,说得也轻松。但鼠一听到的却不止这些。他也是从小妖一路走过来的,也曾行走过江湖。他知道对于一些小妖来说,活着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没有悟色的那些小偷小摸的行径,也许他们两个也坚持不到今天。
当然,想着这些事的时候,鼠一理所当然地忽略了自己和鼠二也曾“寄人篱下”的生活。
双标这种事,似乎是隐藏在每个生命里骨子里的天性。
而能够真正做到克制这些个复杂天性的,不是圣人就是君子。反正都是传说中的人物。听说过的人多,但真正见过这些人物的却没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