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优只是想和他混的熟一些,方便套话,于是客气的说了一句:“你还真是勤快,在前台忙完又来餐厅帮忙。”
谁知道听完余优的话,弗雷德却是苦笑一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附近招不到工人,只能自己多做些了。”
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这样,他们住进来后,确实没见过几个工作人员,余优好奇道:“是你们这里的人口少,不好招工?”
“不是的,是人们都去附近的矿山上挖矿去了,男女老少,但凡有些力气的,都去了,这里又不是什么大城市,外地的人不愿意过来,所以根本招不到工人。”
“这附近有矿山?赚的很多吗?”
弗雷德摇头,说起了这镇上一个奇怪的现象。
大概是在6年前,突然有一个人,在这个宁静祥和的皮丁小镇附近的山上,开了一家矿场。
丰厚的报酬,吸引了一些年轻人前去工作。
可渐渐的,不知道为什么,去那个矿场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只是男人,后来竟然连有些力气的女人也过去了。
余优把弗雷德的话翻译了出来,潘小鹏好奇道:“那个矿场的工资很高吗?那么吸引人?”
弗雷德摇头:“我问过一个在那工作的朋友,5年前的薪水还挺高的,但是后来就越来越少了,和我家这个旅馆给出的薪水差不多。”
在矿场上面做的都是一些体力活,而且还存在着一定风险,经弗雷德这么一说,庄明三人更好奇了,为什么相同的待遇下,这里的人们不选择工作相对轻松的旅馆,反而要去矿山出卖体力呢?
余优问出了三人心中的疑惑,觉得这件事情,或许没那么简单。
“我朋友和我说,吸引他们去矿场工作的并不是报酬,而是在工作的时候,那里面播放的音乐。”
音乐?
三人的心中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猜想,莫非他们要找的蒂姆后人,就和那个矿场有关。
弗莱德也看出了庄明三人的疑惑,不待他们发问,就自顾自的解释起来。
原来,一开始去矿场上工作的人确实只是为了讨生活,人也不多,可到了周末,有人回来和镇上的人说,那边的工作环境很好,最主要的是,在矿场里还会循环播放一首曲子,会让人感到心情舒畅,工作一天下来,丝毫没有疲惫感,而且还能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正面情绪。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人不信邪,他们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曲子有这种魔力,于是也纷纷去了矿场。
一个月过后,镇上的人们看到了去矿场工作的人,一个个神采奕奕的回来,又能拿到丰厚的报酬,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去了矿场。
到了现在,皮丁镇基本上除了老人和孩子之外的所有人都去了那里工作。
即便是后来,薪水一降再降,也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就像是着了魔一般。
矿上的工作时间是早9点到晚上5点,中午1点到2点是午休时间,节假日休息。
这个工作时间看起来还是挺人性化的,可是在矿上工作的人却主动要求加班,996都嫌不够,恨不得007才好,因为过度劳累而晕倒的人,这几年是比比皆是。
但主动加班的人还是很多,劝都劝不住,就像一群瘾君子似的,几乎所有人的身体都处于一种极度劳累的状态,但是精神上却依旧很亢奋。
弗莱德说到这,摇头叹气道:“我那个朋友本来身体特别健康,可是前段时间我看到他,面色苍白,脸颊凹陷,就像行尸走肉一样,刚从医院出来,就想赶回去继续工作,我和他说话,他却不太愿意理我,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那在矿上工作的人为什么要主动加班啊?是因为那个曲子吗?”潘小鹏问道。
“我的朋友马克,以前和我说过,他回到家后,总会忍不住想要往矿上跑,心里一直惦记着那首曲子,后来有人开头了,主动提出加班,甚至是直接住在了矿上,之后跟风的人就越来越多,导致镇上平时都看不到几个人了。”
庄明三人听后,觉得这个曲子堪称毒品,十分的危险,很有可能就是吹笛人后代的杰作。
“那你没去矿上工作,真是万幸。”余优笑道。
弗雷德耸耸肩:“想去我也去不了,我祖父肯定不会同意的,家里的旅馆还需要我帮忙呢。”
“对了,那个矿场是产什么的?”庄明好奇的问道。
“黄金。”
………………
这一晚,庄明三人早早睡去,决定第二天一早就去那个矿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