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么的刻苦和努力,一次次面对光头大魔王,不论使出了什么样的力气,最后都只能在认真的一拳中被击败,然后望着这一座关隘默默叹息。
“走!”
由不得沈晨多想,得了沈晨命令的程处弼早已安排先锋部队出了雁门关,然后向既定的方向一路行去,他们将拉开后续部队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为中军的安稳保驾护航。
“真乃熊罴之士也!”
望着纵横而去的将士,守城的将军哪怕见惯了大唐南征北战的不对,自己手底下更是一群从战场上厮杀而来的野狼,但是,仍然挡不住他对这一支部队的欣赏。
如果沈晨在这里,沈晨就会不屑地笑笑,毕竟,这一支部队完完全全就是拿钱砸出来的部队。
他们身上的铠甲看似轻便,强度却是雁门关士兵的十倍还多,哪怕雁门关的士兵站在二十米外那弓弩射,只要箭头没有扎到眼睛里,哪怕把他们手都射酸了,他们也别想杀死沈晨麾下的任何一名士兵。
而这些士兵背上背着的后膛枪,腰间插着的转轮式手枪,再加上五人一伍就有的望远镜和插在后膛枪上的三棱军刺。
沈晨敢说,就算他们什么也不动,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给人以万般的压迫感。
更何况,在软件上他们也不差。
当初成立新军时,李二定下的规则就极为苛刻,几乎是在所有大唐府兵中硬生生地挑出了五千人,然后才扩大到现在的两万人。
而在大唐,每一个二十到六十岁的良家子其实都是府兵,只不过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战,只需要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参加一下训练就行。
如此一来,相当于大唐每一个壮丁其实都是士兵,就算现在大唐的人口不过三千多万,但哪怕壮丁数量只有三分之一,也是一千万人,从一千万人里选出区区两万人来,其概率之小,比之后世考大学还要夸张得多。
再加上,能配备给沈晨的新军士兵绝对只会是新军中的佼佼者,如此一来,这支部队的精锐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说是大唐精华的精华所在也不为过。
就算是当初李二手中的玄甲骑兵也比不过。
为此,沈晨还专门放弃了蒸汽汽车,一来是能源供应供不上,二来则是不想在士兵面前过于安与享乐。
不用说,来自后世的这一套官兵平等,和自古以来千古名将都具备的体恤士兵的做法,顿时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渐渐有种把沈晨当做军伍之人的想法。
就这样,众人一路走了十多天,终于在一处背风的口子里,看到了一处牧民族群的小部落。
而此时,楔必呼正把刀子放在喃忽的脖颈上,准备送自己的好友去见长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