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言,你知道吗?”她记得有一次方林看着远方却对着自己说道。
“什么?”
“我来报道的第一天,我站在讲台上,就看到你了。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一定要认识你。你好像是一个瓷娃娃,一碰就碎了。上学上了那么多年了,我第一次那么讨厌女生,尤其是讨厌你身边的女生,我觉得她们总是给你带来伤害,真的,我有时候真的想把你罩起来,只有我一个人看着就好了。”
说不清楚自己那个时候的感觉,只是天真如自己,竟然真的以为那是传说中的男女之间最纯真的友情。难过的时候,哀伤的时候,总是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可以为自己做很多事情的朋友,心又会暖起来。
初中毕业之后,两个人去了不同的高中,他是个学习尖子,去了本市最好的高中,而自己则选择了一个艺术见长的高中就读。每周都会收到他写来的一封信,每周一封,虽然都没有写什么,无非就是一些生活学习的琐事,可是自己却格外的开心。真的,有这样一个朋友在身边,实在是太好了。
高中三年,没有见过一次面,可是友情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别人总是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情,每一次自己都会反驳,不是的,有的,就在我和方林之间,是存在的。可是这份友谊,却在高考的前一个月终止了。
一直都记得那天,是星期日,自己正躺在家里的大床上,无聊着数着天花板上的花纹,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打开一看,是方林的,上面写了一句话,让自己的心再也不能平静。
“思言,做我的女朋友吧。”
自己真的没有想到,在这个特殊的时间里,他居然会这样的短信。他学习一直都很刻苦,怎么会突然说这种话,可是不可避免的,这句话的确引起了自己心里的震动,不安,惊慌,但是还是有丝丝的甜蜜。
姐姐也知道了这件事情,她鼓动我答应他。因为姐姐读过他给我写的每一封信,那个家伙特别的幽默,每次姐姐读的都特别的开心,觉得这个男生是个不错的男孩。尤其是姐姐这种浪漫主义者,更是格外的衬她的心。
可是我自己的心却慌乱的可以,答应还是不答应,这的确是个问题。
最终自己还是拒绝了,因为太不现实。他以后会是去好大学的人,而自己肯定不会和他上同一所大学,现在已经三年没有见过了,相信大家都改变了很多。而我自己,也不再是初中时候的自己了。
在自己拒绝之后,他又继续努力了几次,可是看到自己大概是心意已决的感觉,就再也没有音信了。后来听到有同学说话,他剃了头,交了一个一直追他的女生做女朋友。
呵呵,多么好笑啊。罗思言胡乱着抹着眼泪,本来自己以为这份友情可以这样继续下去的,但是他做的那么的决绝,追求自己没有成功,立刻就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呵呵,何必还要自己煎熬自己呢。真是傻子。
爱情什么的,都是不可靠的吧。无所谓了。我有我自己就好,我什么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