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尔特大校的整体罪状和沐易基本一样,主要的争夺点在于这件事情是交给护卫府单独处理,还是需要交由帝国调查局处理。
这两个部门都有对该官员进行调查惩处的权利。
从帝国法律来看,帝国调查局拥有着更高级别的调查惩处权利。
本事件的争议点在于虽然帝国调查局拥有更高级别的调查惩处权利,但是实行时依然需要先获得护卫负的同意。
只有连续三次申请都被不回去后,同时事件等级还排在了刑事法案的第二等及以上,帝国调查局才有强制拿人的权利。
而在本次事件当中,帝国调查局并没有进行申请便直接拿人。
所以这一轮讨论的主要内容便是,是否要将穆尔特上校重新交还给护卫府进行调查,同时,针对此次帝国调查局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需要给予惩处?如果需要,有需要基于怎样的处罚。”
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云诺,毕竟,如果这件事情需要拿到会议上,肯定需要护卫府方面的一名至少将级军官的出面。
事实上,这件事情就连那几位帝国官员方面的代表都没有想到。
云诺面无表情,但是心中却是叹了一口气。
在此之前,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情会出现在本次会议上。
现在既然出现了,就意味着护卫府内有人违背了他的意愿,和那六名参议员勾搭到了一起把这件事情放到了本次会议上。
至于是谁,云诺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那么现在进入讨论时间。”
“……”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们就事论事,首先,这名大校所犯的事情是高级将官的任人唯亲,在帝国调查局的案件级别当中排名在第二等。
并没有达到帝国调查局强制拿人级别的第四等。
那么,毫无疑问,帝国调查局一方违反了帝国的部门之间的权利制度。
所以,至少暂时,穆尔特大校应当被送回到护卫府,接受护卫府的调查。
其次,触犯部门之间的权力制度,必然要进行惩罚,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并不觉得这需要什么讨论。
至于如何惩罚,根据帝国法案,参与违反制度的所有人,全部需要官降一级,该部门的所有知情者,全部罚俸三个月。
该部门的领导者,需写检讨一份,罚俸一年。
而下令违反制度的人,抹除官籍,关押50年至500年不等,所有三代以内亲人1000年之内禁止为官,已经当官者官降三级。”
一名内阁的代表率先说道。
“前两件事,我觉得应该不需要再讨论,我们需要讨论的应该是如何惩罚。”
另一名帝国官员的代表衔接了上去。
“我们之前也说过,可以进行功过相抵,这些帝国调查局的官员平时工作也算兢兢业业,直接参与的那些官员官降一级我觉得太过苛刻,毕竟他们也是接受命令行事,我觉得可以改为官降半级,同时罚俸三年。
至少知情者我觉得干脆就不要罚了,毕竟我们都知道,这种直接从护卫府拿人的命令,就算是在帝国调查局,也只有他们的局长有资格下,那么其他的人知情又有什么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