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自己正头疼如何跟红星谈,如果宋轲的提议对自己有利,自己或许可以借鉴,照搬过去直接跟陈建添也这么谈。
宋轲解释道:“比如说,麦田和你签一张或者两张专辑的合同,没有时间年限的规定,完成合约规定的专辑,才算履行完合约。而在这期间,你可以正常跟别的公司签唱片约,完全不受这份合约的影响。”
“挺新奇的!”
胡一飞听孙静兰说过不少合约,但宋柯说的这种,他闻所未闻。
当然,他没听过也在情理之中。这合约可是宋轲刚才被逼无奈,临时想出来的,而宋轲之所以提出这么丧权辱国的合约,主要还是因为他模棱两可的态度。
这话怎么说呢?
自从1996推出高小松的专辑《青春无悔》后,这一年半的时间里,麦田音乐就没有再发行过一张专辑,即便《青春无悔》卖得很好,但也不足以平衡公司这两年的运作。
麦田面临着巨额亏损!
对宋轲来说,要填补这个亏损,要让麦田音乐继续运营下去,就必须推出新专辑,并且新专辑里必须有好歌,能和《同桌的你》这种经典一较高低的新歌。
终于,朴恕带着《那些花儿》出现了。
宋轲看到了希望,同时他又很自责,因为他这首歌是胡一飞创作的,而他之前刚拒绝了胡一飞,并且胡一飞现在似乎对红星很有兴趣。
为了公司,宋轲不得不尽量放低姿态,放宽条件。
胡一飞琢磨了一阵,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宋总,如果我跟麦田签了你刚说的这个合约,又跟红星签了唱片约,到时候红星和麦田都要我发专辑,时间错不开怎么办?那我不就违约了吗?”
“这个问题也很好解决!”
见胡一飞并没有直接拒绝,宋轲不由暗暗松了口气。
考虑了一会儿,他才解释道:“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合约里注明。比如,你在麦田发行这张专辑时,专辑发行的前、后三个月内都不能在别的公司发行另外的专辑。这样,前后两张专辑的销量基本都不会受什么影响。”
也是啊!
胡一飞一琢磨,确实如此。
发行一张专辑,销量基本在第一个月,之后就增长得很缓慢了。可以说,第二、三个月的销量加起来,都不一定有第一个月多。到了第三个月后,就更少了。
“宋总,这个,我得考虑考虑。”
尽管这货心里对这个合约形式比较满意,但他并没有立刻就答应,毕竟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这合约对拿下唱片约的公司来说有点吃亏,人家不一定同意呢。
“成,不过你得给我个时间。”
宋轲表现得很痛快,尽管他很着急,但这是求人,得看人家态度。
“明晚成么?”
“成,我等你回信。”
和宋轲谈完正事后,二人就出了咖啡厅,胡一飞拒绝了宋轲开车送他回住处的好意,因为他还想趁这时间跟陈建添谈一谈。
刚才和宋轲的一番讨论,这货的思路又开阔了。
宋轲的提议给了这货一个提醒:陈建添似乎也和宋轲一样,都很想签下自己,宋轲现在都能主动提出这样的合约,红星现在已经在走下坡路了,又有麦田的竞争,那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自己这么跟陈建添谈,相比对方也不会拒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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