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由于刚才的发言太过气势磅礴、惊天动地,腐尸脖子上的皮肤新出现了一条裂缝,约十厘米长,喉管暴露在空气中。溺尸摸出一把大头针,急急忙忙地为他修补。
我认为目前他最为迫切需要的是一位心灵手巧的女裁缝,而不是做关于未来的五年宏伟计划。
雷雨扬大概觉得乏味了,在梅芳芳的欢呼声中,他开始射击,紫红色的液体准确命中目标,迅速撒遍了腐尸的整个头部,腐尸被击中之后倒在地上,双目圆睁,一动不动。位于后面一点的溺尸反应奇快,一闪身蹦到了房间的另一头,离开了水枪的射程式范围,因为逃得快,他仅仅只是后背的衣服上撒到一些狗血,我觉得这样的剂量大概不足以致命。
电筒光直射溺尸的面部,我发现他的脸色苍白,略带浮肿,就跟一头刚被刮光毛还未开膛破肚的猪差不多。
现在,他已经可以算是我们的俘虏,虽然水枪射不到他,可他也无法逃走。
雷雨扬开始耐心地劝导溺尸:“兄弟,别瞎折腾了,当一只自由的游魂多好,可以像小鸟一样四飞乱飞,想到哪都行,女厕所、澡堂子、更衣室、电影院,还有别人家里,只要你想看,看什么都没问题,如果不是尘缘未了,我都想当鬼去,这么有意义的生活就在眼前,这不比你现在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强得多吗?放心的去死吧,我雷雨扬以个人名誉保证让你不用回到灵秀湖水面去等候替身,只要点一下头,从此你就可以享受到最大的自由,比美国佬还要自由百倍。”
梅芳芳烂糟糟的脸上满是钦佩和崇拜,她双手抱在胸前,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雷雨扬的下巴看,那里长着一些乱七八糟的胡须,就像一小片疏于打理的玉米地刚被某种大型食草动物啃咬过一样。
溺尸很可能是个缺乏主见的笨蛋,他面露犹豫,似乎想听雷雨扬的安排,却又有些拿不定主意。
交换了一个眼神之后,我离开雷雨扬身后,轻轻地走向另一扇窗户,那边已经安装了铁栏杆,溺尸不可能从那里逃走,我将从背后给他几下黑狗血。
雷雨扬继续着劝降:“不会痛的,只要你走过来,离我更近一些,马上就可以帮助你弄好,就跟打了个喷嚏差不多,什么事也没有,一点也不难受,只要一小会儿,最多十秒钟就能搞掂,马上你就可以体会到那种非常棒的感觉,舒服得苍蝇见到面前有一大堆臭肉似的,无以伦比的快乐,轻松、舒服、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就跟神仙没什么两样。”
梅芳芳嘀咕:“做鬼原来这么好,难道我身在福中不知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