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飞把玩着凌可心手腕上的粉晶手串,笑道:“三四十万吧,应该不会超过五十万。这是一个比较适中的价格,平时戴着玩也可以,参加一般的宴会戴着也不会丢脸,大哥想得很周到了。”
凌可心就很是感慨:“三四十万,在你们眼里算是不值什么钱,可是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已经是一套小户型房子的首付了。”
林宇飞就看着她:“宝贝,我发现你对房子有一种很特别的执念,只要上了十万的东西,你一般都会拿房子来比较,你很喜欢房子吗?”
凌可心叹了口气:“衣食住行本就是人们对生活的基本需求,解决了穿衣吃饭的温饱问题之后,‘住’本就是排在第一位的,像你们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不缺,是不会理解普通老百姓对房子的渴望的。看过《蜗居》吗?”
林宇飞笑道:“扫过两眼,没看全,你知道的,我很少有时间能够静下心来看完一整部连续剧的。”
凌可心就又叹了口气:“做为打工一族,只有在一个城市里拥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才能算得上是在这个城市里有了立足的资本。现今社会,钱越来越难赚,经济低迷房价却一直飚升,哪个在大都市奋斗的人不是为了拥有一间小小的蜗居而奋斗拼搏的?”
林宇飞想了想,倒是深以为然:“我虽然没有这种经历,不过对此倒是挺理解的。”
凌可心就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是,你林三少一向低调亲民,对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确实比较了解,但是了解是一回事,亲身经历又是不一回事,很多事情,不是自己经历过的,是不会真正地理解的。”
林宇飞又想了想:“宝贝,既然你这么喜欢房子,我名下在京都的房产大约有十几套,回头我整理一下,全过户到你名下好不好?或者你喜欢其他地方的也可以,我另外给你买一套。”
凌可心白了他一眼:“我要你的房子做什么?难道我还会担心你让我没地方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