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挺长枪却在这时向饭粒儿身后袭来,饭粒儿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太烂俗了,有点创意好不好——我们的饭粒儿岂是那种一个门槛上绊倒两次之徒,一记鲤鱼打挺,翻身起来,紧接着伸出尾巴来,一挑一拨卸下了来袭的力道,跟着那粗大的尾巴一蜷曲,竟将飞来的长枪卷了起来,饭粒儿竟然用尾巴接下了对方的兵刃,难度远赛空手入白刃。
更下作的是,接到了兵器,饭粒儿竟然尾巴乱晃,将这杆长枪舞了起来,饭粒儿的尾巴比金丝猴的尾巴还要灵活……
可惜饭粒儿乐极生悲……道施拉格乃是当今神圣炽辉帝国的朝露骑士团团长,出手一掷的飞枪,岂会可软趴趴的,任一个畜生耍来耍去……
呼的一下子,饭粒儿的尾巴上的长枪竟然无风自燃,最凄惨的是,饭粒儿正在兴味盎然的用尾巴紧紧的卷着长枪,向天捅去,来模仿道施拉格偷袭他们之时所使用的招式。以卖弄其应变不凡的本领。
看到自己的尾巴着了火,饭粒儿傻了眼慌忙松开尾巴,却忘了那根长枪此刻还正直挺挺的立在空中,啪的一声,大头被燃烧着的的长枪砸中,火星四射。
饭粒儿低头闪避,怎奈这只长枪砸的确实奇巧无比,竟然贴着饭粒儿的脖子,咕噜咕噜的顺着饭粒儿的后背滚下,把饭粒儿整个后背都点了——装逼者,往往会遭遇飞来横祸,这般道理无论对人还是畜生皆通用,千古不变……
道施拉格趁着这个机会,赶忙用布带包扎一下眼睛,接着挺枪便刺来,势若疯虎,宛如和饭粒儿拼命一般。按说在作战之中受伤挂彩,对一个多年作战的骑士而言并不算什么,甚至可以说,“与敌人作战时留下的伤疤,是男人不朽的勋章”——摘自《“刀疤”李语录》。
是因为道施拉格计谋屡屡不得兜售,老羞成怒?还是因为,他被一只四爪畜生羞辱,伤了自尊?——最根本的原因,乃是饭粒儿伤了他的脸。
道施拉格过去也是位作战勇猛颇有应变之才的骑士,但他这辈子既不好喝酒,对武功魔法也无甚兴趣。金钱、女人对它而言也不是其终生的渴望……他就是喜欢做官,做高官,做大官,越高越好,越大越妙,可谓实实在在的官迷心窍。
其实道施拉格的官阶不低,寻常百姓若是一个村子,哪怕是一个大镇子,能出这样一位人物,也会喜庆得家家户户都放鞭炮……但是道施拉格的目标可没那么渺小,他想要做的是绝或是赛罗希·贝克当年的官职,成为神之手和神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是当道施拉格眼看着过去那位狂傲的不可一世的绝和如今那位比自己年轻得多的希罗·兰斯洛特,平步青云,却令他越来越百思不得其解其中奥秘。
这是为什么呢?平心而论,这二人任谁武功和才略皆在道施拉格之上,但是论圆滑事故,道施拉格远在绝之上;论资历也非希罗·兰斯洛特可比。……
思来想去,道施拉格终于找到一位罪魁祸首——那就是他的尊容。
道施拉格长得确实有些见者伤心,闻者泪流,属于五官沦陷区,体型重灾区,能以两足着地的姿态降临于人间,恐怕算是至高神的一时不察……既没有绝那种让人遐想连篇的冷峻,也没有塞罗·希贝克的那种让人瞩目的凝重和沧桑。道施拉格虽然未曾前见过希罗·兰斯洛特,但甫一听到这位青年将领文武双全,相貌堂堂,心也凉了半截……
起初道施拉格想到自己尊容方面也不过是淡淡一笑,并未放在心上。但日后不知不觉想到此方面,越发的心情郁郁,渐渐的成了他的心病。
一个好的外型,确实较易得到别人的青睐,但相貌好坏自古以来就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可谓白菜萝卜,各有所爱——并非所有女子都喜欢那种温柔纤细的清雅男子,也并非所有的男人都喜欢那种美艳**的尤物。(就像俺晚上有时候饿了下楼去吃烤串的那家大姨,还总是说我很帅呢,让我尝尝她家新烤的猪尾巴……)<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