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你问我,为什么如此肯定,那我告诉你,因为他是用脚尖走路。说白了,就是魂魄拖着肉身在走。
现在出现了一个新问题,而且极其让人头疼。那就是我真的要听从刘坤的命令,去杀害一人吗?
然后蛊虫放进尸体的嘴里,这样做,这里的繁华景象估计就再也看不到了。
回到车上,我开始了苦思冥想。到底要怎么做,才能继续骗过刘坤呢?
想来想去,我都没有想到。索性就把车座放下,然后躺下想。
看着汹在一边大口大口的吃东西,我竟然没有一点胃口。就在这时,我才发现汹换衣服了,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买的。
“买?汹哪里需要买衣服啊?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变得啊?”想到这里,我终于有了主意。
一个小时后,我独自一人走在漆黑的马路上。这里的路灯已经被我砸碎,不是我爱捣乱,而是我现在需要杀人。
我在一棵树下蹲下来,然后等待着我的猎物。很快的,我看到了一个满身醉醺醺的胖子。
从这胖子的衣着,能够看出,他是一个混混。杀掉一个混混,也许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想到这里,我捡起了地上的砖头,然后慢慢的接近他。
就在他迷迷糊糊的转身看我时,我已经一板砖狠狠的砸了下去。就听到啊的一声惨叫,接着胖子倒在了血泊中。
我快速的拿出胶囊,然后塞进了他的嘴中。
接着四下看了看,然后快步离开了这里。
就在我走后,黑暗之中走出了一人,他看了看地上的死者,然后嘿嘿笑道:“这小子还挺乖!能够为我所用,真能抵上千军万马。哈哈……”
笑声过后,这人再次消失在黑暗之中。我悠然自得的回到了车上,然后放在座位闭目养神。
不一会儿功夫,汹就提着吃的东西回来了。“饿不饿?我刚买的肉丸子!可好吃了!”
这汹可能受了我的影响,对这些小吃竟然也萌发了极大的兴趣。
看着热气腾腾的肉丸子,我终于没有抵挡住诱惑。大口大口的吃了好几个后,我的电话如期而至的响起了。
“小子,干得漂亮!只要你以后听从张叔的安排,未来我一定保你长命百岁!”
我一听,赶忙奉承道:“刘叔,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做,只要你不让我死就行。嘿嘿……”
“放心吧,我喜欢你都来不及,怎么舍得让你死呢?哈哈……”
挂上电话,我又吃了好几个肉丸,然后就这样躺在车里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我被阳光照醒。汹不知道跑哪去了,这丫头最近对我倒也没有特别的依赖。
我下车,然后在公园的水池里洗了洗脸,感觉自己精神多了。这才向车的方向走,正好和买早点回来的汹碰到了。
“去买早饭了?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豆脑?太棒了!”
汹羞涩一笑道:“我瞎买的,你喜欢喝就好。”我们直接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吃起了早点。
吃饭当中,我小声的问道:“昨晚你没事吧?那东西处理干净了吗?”
汹轻轻的点了点头,“没事,虽然耗损了不少灵力,不过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听此,我心中稍安。接着就看看这刘坤还要我干什么了,我相信很快我就可以站在他面前,拿出手枪指着他,然后潇洒的道:“对不起,我是卧底!”
我都能想到刘坤当时的表情了,越想我心里越开心。
可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两名警察向我走来。我一见此,立刻起身,然后问道:“两位警官,有什么事吗?”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的警官严肃的对我说道:“我们接到电话报案,怀疑你跟最近本县发生的命案有关,请回去跟我们协助调查!”说着,这警察竟然掏出了手铐,接着不由分说的就给我扣上了。
长这么大,头一次被人当犯人带进警局。这一回,脸丢尽了。
我只想对矮胖子说,“我去年买了个表!”
他害我进局子,到底有何用意?难道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警察局?还是说,他根本就不相信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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