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个好东西。只不过在阶级社会里,这个民主的对象是谁,那是个很大的问题。
比方说美帝号称是民主世界的灯塔。但是这个民主世界可不包括穷人、劳动者。而是单纯的针对资产阶级、资本家而言的。资产阶级在统治阶级自己的内部实行民主。可是在面对劳动人民,面对被统治阶级的时候,他们并不讲究什么民主的,是直接上机关枪和坦克的。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黑人在南北战争结束一百多年后还被肆意虐杀,这就是为什么华尔街会被示威者占领的原因了。
复兴党也是讲究民主的,不过这个民主不是后世普世价值中宣称的民主,而是毛老人家时代实际执行的,在现代中国存在于《宪法》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在复兴党内被确立为复兴党的要实行的社会制度。建立一个实行人民民主制度的新中国,就是复兴党的建国目标。
复兴党的人民民主制度是一个有着明确的目标对象的制度。
复兴党对“人民”有着明确的界定。所有无产阶级的劳动者,才是有着法律保障意义的人民。也就是说,在复兴党的治下,农场、工厂的工人,复兴军的军人,复兴党的党员干部,这些人都是人民,这些人都是人民民主制度的目标对象。
当然了,除了这些无产阶级的劳动者之外,在枝江商盟、松滋商盟、武昌商团和秦氏商团这些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企业里,作为工人的无产阶级劳动者是人民民主制度的对象。
但是作为资本家的工厂主和企业主,就不是复兴党人民民主制度的目标对象了。他们和正在被复兴党消灭的地主阶级一样,是复兴党的专·政对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复兴党对于他们会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政策。他们单方面的处于接受复兴党处理的地位。
至于以后他们是被改造,还是被消灭,那是另一说了。但是在复兴党的政治体制内,他们是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利的。他们的子女不可以接受义务教育,要交付高昂的培训费,才能进入复兴党开办的普通学校里学习。
在他们的子女没有宣布并在实际上断绝和他们的关系之前,他们的子女既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不能参加复兴党的公务员考试,不能加入复兴党的党、经、政、军等任何机构。他们的子孙后代和他们一样,不具有任何的政治权利,只接受复兴党普通的法律保护。
劳动改造人员在复兴党内也有人民内部矛盾和阶级敌人的区别。对于那些地主,封建读书人来说,他们作为劳改人员是剥夺了所有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的。他们接受的劳动改造是无偿的没有时间限制的劳动改造。
而张献忠裹挟而来的流民们,则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些人虽然也要接受两年劳改的处理,但是复兴党没有剥夺他们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他们有参与民主生活,获得非工资的经济补贴的权利。当然这个政治和经济权利也都和普通的劳动者不同,是有着一定的限制的。
人民民主制度在复兴党的九年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复兴党发现,针对这个人民民主制度,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并不是非常高昂的。在最开始的阶段里,被选拔为人民代表,甚至成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头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