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林笑着从身上拿出几张纸,递给了老爷子。</p>
“嗯!我看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好好好!…这几条写得好啊!…就是应该要这样嘛!….”</p>
老爷子动容了,边看边读边站了起来,连身大声笑着说了三个“好”字!骆林也是干笑的互搓了下手,他这啥好的建议绝对是靠抄袭了,汗!不过好东西借鉴下也没关系的不是?</p>
“…我看现在改革了!资本主义国度很多不文明现象也跟着进来了…我看不但是干部子女经商的问题!还有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抓啊!而且还要要硬抓!….”</p>
老爷子语气严厉坚定不移的说,这番话也是他在第十一届人代会上的发言稿里头的演讲词。</p>
一个月后,全国各地的各大报纸上就开始刊登有关于<<集中治理领导干部子女违规经商的决议>>文章指出中央、省、市对严禁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并提出了十分严格具体的要求。</p>
大多数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群众反响强烈,影响较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p>
为切实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有关纪律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炎黄国XX党纪律处分条例》、《炎黄国XX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炎黄国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现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特重申如下规定和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p>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p>
即严禁投资入股矿山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矿山的生产经营;</p>
严禁从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p>
严禁经营或参与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按摩等休闲娱乐业;</p>
严禁经营或参与经营宾馆、酒店、茶楼等服务业;</p>
严禁开办、领办或投资入股中介机构,或以其他方式在中介机构中兼职取酬;</p>
严禁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p>
二要加强家属从业管理。全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业,不得在领导干部职权管辖或职务影响的范围内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某些特种行业或与其管理的业务工作相同的领域经商办企业和有偿中介活动。</p>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配偶子女要按照炎黄国中纪发[2001]1号文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从业,不得在其职权管辖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代理、评估、咨询,广告代理、发布,休闲娱乐、洗浴按摩等经营活动;</p>
不得开办律师事务所,在管辖范围内代理诉讼及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行业。</p>
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从业的情况,领导干部本人要作为个人重大事项按规定进行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说明,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p>
三要严格追究责任。凡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必须向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由县委分管领导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p>
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报告、不制止、不处理或者长期失察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云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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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读者亲们!你们好!这本书也伴随着大家走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这本书开始还是不错的说!汗...因为后来家里有一些事情把思路给搞烂了!不过没关系!我在这还是多谢大家的一贯支持和勉励!在新书里,我一定把书写好!在新的一年里面为大家奉献上一本精彩,舒心的爽快好书!这本书就这几天要结束了!...全心全力写新书!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强力支持!老白在这郑重拱手了!多谢了!)(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