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收藏和飘飘,谢谢撒。.2011年3月1日1:29:25)
第二日,天晴气朗,非常适合下地干活。
昨天表叔已经去周围村里请来七八个身强体壮干活的杂工,早晨便下地干活去了,吃过早饭,表婶便领着秋红和兰娟忙活起来,到众人收工回来吃中饭的时候,已经做了三桌子饭菜,蒸了一锅馒头,众人在地里忙活了一上午,回来便开始大吃大喝起来,秋红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帮人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吃饭,而且吃的这样香,好像是世间最好的美味一般,看着这些人把自己做的饭菜一扫而光的场景,虽然累一些,但是心里还是会觉得十分高兴。
而梁浩自然是不愿意和这帮干粗活的杂役们搅合在一起的,于是躲在静初的房间里陪静初说话聊天,静初隔着窗户看着秋红和兰娟忙忙碌碌的样子觉得十分新奇,忍不住对梁浩笑道:“常听人说,乡下农户人家喜宴最是热闹的,现在看来果然不错,你看他们他们吃的多香呀,真要比咱们吃山珍海味还要幸福呢,别看他们虽然只是干粗活的杂工,可是他们无论是吃饭还是说话的时候都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无拘无束的,丝毫不受那些礼仪道德的约束,自己的缺点和喜好都可以随随便便说出来,也不必担心自毁形象或者受人讥讽,虽然可能每天干活累到半死,为了全家老小的吃穿拼命受累,可是没有**之累,贪念之劳”
梁浩对静初的这些话自然不以为然,也不做评论,只接着她的话反问道:“你这么说是想我们一起种地去?要是真去种地了你才不会这样讲,就像坐在家中羡慕那些游山玩水的诗人的人一样,他们哪里能看见那些诗人吃不饱穿不暖,受野兽之惊扰,睡山野之草地之时的苦劳?若是看见了一定不会再去羡慕。(^首发)”
“你这番到底说明你还脱不了王孙公子的脾性,你只看见他们的辛苦,却看不见他们辛苦时所得到的阅历和收获,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真是可悲可叹!”静初讥笑道。
“我才不理你这些歪理,我这个人原本也是嘴巧的,可是和你比起来也就等于个哑巴,所以我还是沉默着比较好一些。”梁浩干脆认输,他知道若是想和静初争道理,就算是争到天昏地暗她也不会认输的。
静初看他认输了,笑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我认为只要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
“可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幸福,所以,我才不会让我爱的人去种地。”梁浩想试图告诉静初他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可静初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
梁浩看着静初等着静初柔情看着自己做出感动的表情,可惜没有,静初微微摇着头对他做出不以为然的表情:“我可没有那个福分,所以也不奢求,能摘掉逃犯这个帽子就已经不错了,还奢求那些呢。”
关于逃犯的话题,始终是静初和秋红最大的忌讳,难得静初说出逃犯的事情,梁浩自然赶紧趁机问她:“这有什么难的?你说说你是为了什么菜成为逃犯的?我也帮你想想办法?”
静初忙止住话不讲了,正巧,秋红擦着脸上的汗走跑进来,笑道:“小姐,孙公子来了。”
静初一时高兴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伤,想站起来去迎接孙仲,却不想因为动作过大而扭到伤处,不仅没站起来,反而疼的额头上冒出许多热汗,梁浩见静初如此热情,心里又有些不高兴起来,冷笑道:“他又不是什么神仙高人,来就来呗,至于让你这么高兴嘛?让你好好躺着,你偏不听,这下好了这两日的功夫算是白忙活了。”
梁浩只站在一旁也不理会静初,秋红给梁浩使了个颜色,对他小声道:“梁公子,刚好了伤疤别忘了疼,再因为这事闹起来,连我也要不理你了。”
看来众叛亲离了,梁浩只能忍住气。
孙仲随后推门进来了,对梁浩和静初作揖,道:“没想到你们今日正是忙活的日子,早知道不该来的。”孙仲说完又若有其事的看了看梁浩,梁浩依然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但脸色还算是能看的过去,他见孙仲若有其事的看了自己一眼,便也回敬了一眼若有其事给他,两人都心知肚明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