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篡权
虎侯逆天带着他的勇士们来到兽王城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
如梦的夕阳抛洒下最后一缕光辉,给那孤零零伫立在大陆最北端荒漠中的白色城堡镶上了一道圣洁的金边。
作为万兽国的国都,兽王城的规模其实不算大,充其量也就能赶上人族的一个中型城市;兽王城的城墙也并不高,象人族最高的勇士甚至可以用自己的前蹄触摸到城堡的顶端;兽王城的装饰风格也并不华丽高贵,甚至看上去还有点朴素原始。但是它却仍然名列大陆最气势宏伟的五大城堡之一!
因为这座白色的城堡——是由那千千万万的兽人勇士的遗骨搭建而成的!
要搭建这么大一个城堡——
那得需要多少个兽人勇士的森森白骨呢?
“自兽人在千年前建国以来,直到三百年前!”虎侯伤感又自豪的望着那闪烁着白光的兽王城:“才建成的这象征着勇士荣耀的兽王城啊!这座兽王城里埋藏着太多勇敢的心了……”虎侯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
身旁的两员爱将虎人暴烈与豹人旋风都不解的望着虎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虎侯会忽然发出这么一句感叹。
虎侯咬着牙,绿莹莹的虎目中透出着愤恨与坚决:“如此的悲壮城堡!如此的悍勇种族!怎可被那种孬种所主宰!”右爪猛然拍向车辕,那实木的车辕竟然在他的虎爪之下被拍的粉碎!
“热血燃烧的生命!捍卫虎豹的荣耀!”身上只围了条布战裙的虎豹勇士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整齐而雄壮的吼出了自己的军号。连续三遍喊过,每个人都觉得体内的热血沸腾起来了,战意瞬间燃烧在了悲壮的兽王城上空……
皇宫的正殿是完全封闭的,任何声音都传不进来,因为兽王喜欢清静;除非兽王的传唤,任何人都严禁进入,因为兽王喜欢清静。
但是喜欢清静不代表脱俗。恰恰相反,兽王喜欢用扶风国雕工精美的金银器皿饮用从拜日国运来的清酒,喜欢踩在欧伦国生产的小羊羔卷毛地毯上散步,喜欢吃从海边快马运来的活蹦乱跳的大龙虾——哦!一定要是大陆最南端热带海洋中出产的才行!如果运到兽王城时大龙虾已经死了,那么负责运送的车夫是要被斩首的!
正殿最尊贵的位置当然是那用一整块白玉雕刻成的王座,王座上面铺着质地最柔软做工最精细的金色锦缎,而锦缎上面坐着一个脂肪最丰富的屁股——那是兽王的屁股。
兽王是一只留着漂亮的八字胡穿着燕尾服的猪,一只眼戴了副欧伦国贵族中正流行的眼镜,肥胖臃肿的身材好不容易才塞进王座里,但大条的肥肉还是从扶手和椅座中的空挡处挤了出来。现在这只八字胡燕尾服的猪嘴里正咬着一个烟斗,迷离的眼神停留在手中那象征着兽王最高权利与荣耀的兽王权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