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位爷,您来得可真巧,小店昨晚进了十只火红金鸡,一大早就欢叫个不停,爷要不要来两只尝尝?您听听,爷一来它们叫得更欢了。”
“哈哈,告诉你们掌柜的,十只金鸡爷我全要了。来个上等间,爷我要住五天。”
“好嘞!爷,请这边走!”
秦峰慵懒的趴在二楼栏杆上,闲情惬意的喝着徒弟(店小二)孝敬的美酒,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成就感。
不知是和店小二投缘,还是觉得店小二是个可塑之才,不加以调教实在可惜了,又或是不忍自己的绝技失传,反正一连五天,一有时间秦峰就屁颠屁颠的跟在店小二身后,将自己曾经做店小二时累积的经验毫不吝啬的倾囊相授。
店小二也没让秦峰失望,一学就会一点就透。这不,又逮了个有钱的爷,赏钱肯定不会少。
来的这个人风尘仆仆,腰间挂着一柄阔刀,身上还残留着山林的野气以及畜类鲜血的味道。
秦峰闭着眼睛只用鼻子闻,也能闻出他是干冒险者这一行的,以探索人迹罕至或者危险的森林,寻找珍贵的药材,捕捉珍贵值钱的猎物的为生。
这人进来时红光满面,一看就知道收获颇丰。店小二说的火红金鸡,其实就是红冠公鸡。对冒险者来说,红冠公鸡的打鸣声象征是吉利和好运,而十只又代表十全十美的意思,心情大好的他自然就一口应了下来。
像这种冒险者,如果路过菜市场卖鸡摊位时,恰好有一个红冠公鸡打鸣,只要他身上有钱,你要他一百两银子,他也会爽快的掏出来。
这才是我喜欢的生活。秦峰喝了口酒,看着楼下进进出出的客人,神色向往的暗叹道。
报了大仇后,就找一个安宁祥和的小城,开一家不大不小的酒馆,偶尔放下掌柜身份做一做小二,这样的小日子岂不快哉。
想到至今还未到父母的坟前跪拜,甚至连父母葬哪里都不知道,秦峰的神色不由黯然下来,心中满是愧疚自责。
饮尽最后一口酒,秦峰舒服的打了个酒嗝,瞄了一眼右侧不远处同样趴在栏杆上的薛雪,当然薛雪的姿势要比他优雅矜持百倍。那性感身躯,傲人的双峰,靓丽的容颜,已然成了客栈的一道风景线。
“没看出来嘛,这丫头挺有鬼差职业操守的。一连五天,愣是没问我什么时候开始任务,甚至连一丝等不急的表情都没有。”
似乎是感觉到了秦峰偷瞄的目光,薛雪转过头扫了秦峰一眼,随即再次看向楼下。
她确实一点也不着急,鬼差的职责只是帮杀手寻找任务,尽可能的探查任务目标的资料。任务她找到了,资料虽不太详细,但她已经尽力了,剩下的就是秦峰的事了。
虽然身上只剩二两银子,但现在吃喝住秦峰全包了,薛雪找不到能让她着急的理由。
其实这些都是薛雪给自己找的借口,事实上她潜意识里并不希望秦峰做这个任务。虽然秦峰放弃任务,会让她的业绩多一个污点,可这个任务实在是太诡异了,一个优秀的鬼差,压根就不应该给自己的杀手接这样的任务。
所以同自己业绩多一个污点比,薛雪更不希望秦峰因这个任务而丧命,确切点说是不希望秦峰因她的失职而丧命。
秦峰醉意朦胧的迈着摇摇晃晃的步子走到薛雪身边,像个地痞流氓一样对着薛雪吐了口酒气,就差捏着薛雪白嫩的下巴道上一句,妞,给爷笑一个。
显然,秦峰真若这么做的话,肯定会被薛雪赏一耳光。
秦峰毫不在乎薛雪脸上的怒气,笑问道:“丫头,有办法把目标叫来吗?”
听秦峰提及任务,薛雪的怒气瞬间消散,压低声音问道:“你想怎么做?”
“还能怎么做,自然是把她叫来,然后杀了她。干了大半辈子杀手,还是第一次见这么轻松简单的任务。”秦峰笑回道,“对了,记得让她把周家金库中最好的兵器带来。报酬可以相对减少一点。”
轻松简单的任务?!薛雪额头顿时冒出几道黑线,伸手抓着秦峰的耳朵,咬牙切齿的把秦峰拽进房间,砰的一声踢上房门,压低声音怒吼道:“白痴!傻子都能看出来这个任务背后藏着蹊跷,多半真如你猜测的那样,目标对杀手恨之入骨,想用任务引杀手出来杀。你——你这是什么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