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雾气还笼罩着昔日城,为数三十人的队伍从高卢伯爵府启程,面孔消瘦,身形挺拔的高卢席可法回望了一眼身后的一扇窗户,他看见了妻子的脸,高卢伯爵轻轻用手碰了碰嘴唇,好象是要告诉那个点燃他激情十八年的女人,他至今依然像初见她的第一眼一样,灼热地爱着她,高卢伯爵看见了妻子微微羞赧的一笑,不由心里又是一脚踏空的感觉,瞬间就飘浮在半空中了,她是天使,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他由衷惊叹着。
高卢伯爵策马前进,三十匹战马的行进声如一只小型军队般鼓舞,伯爵带领这只队伍去探访昔日城北两片领地民情,作为民政官,这是间隔一段时间就必须履行的义务。
席可法家族的旗帜飘扬在队伍的前端,旗帜为蓝底,上面一头金色直立的雄狮,张牙舞爪,口衔红玫瑰,这就是席可法家赫赫有名的玫瑰狮子徽。伯爵的长子吞拿和次子麦克白也在队伍中,十六岁的吞拿非常强壮和早熟,如果仅仅观察他的身材和动作,很难将他和二十多岁的护卫们区分开,相对吞拿的强壮来说,十四岁的麦克白席可法就明显弱不禁风许多,席可法家族的这个二少爷,体格纤细匀称,皮肤白皙,有着女孩子一般优雅轻盈的动作,如果以昔日城的标准来看,麦可白的体质和略有些忧郁的眼神,是绝佳的贵族气质。
“麦克,你必须长壮点,你太瘦弱了。”吞拿对着弟弟说道。
“哥哥,力量并不是一定要用肌肉来标榜的,同岁的小孩子中间,我还没有碰到过比我更有力量的,我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不堪一击。”
“随便你了,我是希望你强壮一些,你的样子,总是让我忍不住担心你。”吞拿说完,夹了夹坐骑,战马立刻加快了步伐,他追着前面的父亲去了。
麦克白依然不紧不慢带着自己的两名亲卫,夹杂在大队伍中间,他央求很久,才让父亲答应带他同行,此刻不想去惹父亲厌烦,周围一切新奇的东西和感觉够他纵情体验的啦,更何况,他父亲旁边还有那个铁皮脸,就是父亲称呼为“疯狗”的那个家伙。
疯狗名字叫麦丁道尔,自从麦克白有记忆的时候,就看见他如影子一般跟随着父亲左右。而席可法家的佣人们私下里传闻这个穿着黑色板甲,面带全盔的高大武士为“杀人狂”。疯狗是个彪形大汉,他比护卫团的其它人都高快一个头,担任着席可法护卫团的团长,这使麦克白认为,一个家族的护卫团首领,肯定是由最凶悍的人来担任。
疯狗的那匹坐骑,简直就是怪兽,谁见过马居然还长獠牙的,疯狗的战马居然有两颗弯曲的獠牙伸出上唇,一般陌生人的战马靠近它就会受惊,不听骑手的指挥狂嘶乱跑。后来麦克白听哥哥吞拿说,疯狗不是昔日城附近的人,他来自玫瑰山谷的蛮人部落,而且还是个部落显赫的勇士,他是按照历代传统,来捍卫席可法家族首领的。
“麦丁道尔团长,有人说你曾经杀过很多人?”很多年前,麦克白曾经小心翼翼询问疯狗。
“叫我疯狗,我喜欢别人叫我疯狗。”疯狗正在梳洗那匹高大健壮的獠牙马,瓮声瓮气地说道,“我杀过的那些都是些蛆虫,垃圾和叛徒,它们不算是人,如果伯爵不阻止,我还想吃它们的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