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小说BT吧>武侠修真>落蝶雨声剑> 第九十八节 不瀹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九十八节 不瀹(2 / 2)

落蝶雨声剑 无间有嗳 更新时间 2021-09-12

越是痛苦越喝酒,就会越是醉得快。但当停下时,心里慢慢的平静。清醒当然也很快。“你已经无法再忘记她。”从落刚才的说话,狼就已经可以知道,落肯定是喜欢上了一个人。听了狼的话,落有些不明白。“为什么?”落不知道心里的想法。想要让狼可以告诉自己。

“没有原因,没有理由。最好的原因是因为你心里已经存下了她的身影,无法忘怀。这就是喜欢,也会是爱!”这就是自己曾经所发生过的事情。当小曦在那一刻开始冲进自己的心里时,在狼的眼中已经不再剩下任何人,只有小曦出现在了狼的眼里。“在你的眼中,看见的没有别人,只有她。”

狼说的好像就是自己当时的表情。当自己出现在李府,而对着着李梦蝶闭着双眼时,自己的眼中就已经不再有任何人的影子。只佘下李梦蝶一人。自己深深的被她所吸引。

“你的剑!”落将剑从一旁拿了过来。放在了桌上。“这是三年前你掉落悬崖时没有带走的剑。你既然已经回来了,他应该归还他的主人。”

两人都是座在桌前。落将剑放在桌上。狼轻剑轻柔的拿起。嗡!拔出了手中的狼之剑。剑声清脆作响。剑身所发出的光亮印出了狼的样子出现在剑身。剑声再次的响起,狼将剑退回剑中。放在桌上。

“这把剑已经不再属于我。”狼此刻已经不想再拥有这把剑。因为自己已经无法再用他杀人。“他的主人,不会再是我。”

“为什么?曾经这把剑的主人除去你之外,别人都无法相配。剑是剑中之王,人也应是人中之袖。”在组织中当时有太多的人想要拥有这把剑,想要用自己的名字作这把剑的名字。可是最后却被狼夺下,而是用狼的名字对此剑而命名。

“曾经狼杀人,用剑杀人。从抛下他的那天起,狼就已经无法再杀人。已经不能再用他。”狼手中有一把剑,虽然没有狼之剑的锋利,但却是狼真正想要的剑。不是用来杀人,而是用来保护人。

“或许你会有用,这把剑的名字也不应该再名为狼之剑。叫他落蝶吧!”想起落的名字,再想起自己用此剑破叶时,叶如蝶而落。所以狼便用了落的名字,和蝶。

“落蝶?”蝶?是李梦蝶吗?落当然不知道狼会为何而叫这把剑为‘落蝶’这名字。可是当听见剑的另一个字叫蝶时,落的心里一刻便想起了李梦蝶。除去在李梦蝶的名字里有一个蝶字之外。那天自己见到李梦蝶习武也似蝶武翩翩。

“我要走了。”狼轻轻的起了身。可能这一去将会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不论你是否心里还存在否定。不要让时间过去再后悔。”狼知道,落喜欢上了一个人。不过好像落并没有要确定这是不是真的喜欢。因为狼知道,自己便是如此,曾经错了三年的时间,而深深的让小曦痛苦三年。狼不想让落再重蹈覆辙,再走自己曾经所走过的错路。

“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听了狼最后的一句话,或许并不是最后的一句话。而是在刚才落就已经有些想清楚自己的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轻风荡起。狼带着剑不是一闪而过,几纵跳跃的离开。而是在树林之中慢慢的行走。曾经的回忆在自己的脚下一步一步和重踏。而自己也将永远的离开这里。落叶经不起微风的吹动,轻轻的在树林之间飘落。轻轻的微风似送走着自己的思念般,在狼的耳旁轻轻的呼呼而动。过去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记忆。自己的命将会在不时间便结束。心已经结束了旅程。是该停下来的时候了。<div>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