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复活
我虚弱的趴躺在简陋的手术台上,精疲力竭!一动不动的任身旁的人施为。冰冷的台面抵不过背部传来炽热的火痛,一波接一波的侵蚀着我的毅力。
上虽然痛却赶不上心中疼的万一,我麻木的趴着,像条死狗,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非常吓人,头发蓬乱,脸色青白,双眼无神,背部受的三处枪伤,一定留了很多血。
我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因为我是最狠的,至今为止还没有谁有能力把我弄伤。用道上的那些王八蛋的话说,我是个狠角色,杀人不见血,是个彻底的坏蛋,人见人怕,最难得的是外表英挺,一表人才,但是在羊皮下,却有一副比熊还要强壮的身体和一颗冰冷、嗜血的心!
我一直都这么以为:我—波特!是最强的!
我是个独行的坏蛋,从来没有想过去加入黑道,虽然那样会令我获得更多的力量,但是却失去了自由,上天最是公平,你得到一样东西,就必然会失去一样东西作为代价。我讨厌有人对发号施令,那让我不自在。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控制我,就算是警察也不行。
事实证明我有能力得到一切我想得到的,至今三十多岁,我仍然活的好好的,从未被人打败过,也未蹲过牢房,更未加入黑道。
我享受着自己的生活,我有一个女人,事实上她是我的老婆,我们经常一起出去做买卖。当我们用完上一次赚来的钱,我们就会再干一票,然后就停手,直到把所有的钱用光才会再开始我们的买卖。知足者常乐,我并不贪心,显然这个优点让我活的更安全和舒服。
背部突然传来湿润的凉意,是酒精绵压在伤口上。略显苍老的粗犷声音在背后响起:“三颗子弹,最浅的入肉三厘米,失血过多,身体异常虚弱,没死是你好运!”脚步从我身边走远,声音接着飘来“得休养一个月才能恢复,要想恢复你的正常状态,需要半年!”
声音渐渐远去。
救我命的人是哈维大叔,表面上他是个规矩的兽医,事实上暗地里他经常为道上的兄弟治伤,他对外伤很有一手,只是他索要的费用也价格不菲,可是,当你处于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能用钱来换回一条命,不论多么昂贵,你也会觉得很便宜。
哈维大叔也因此赚的个盘满钵满,更在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
在几年前,我曾救过他一命,所以他不但为我免费治疗,还经常给我提供一些宝贵的资料,当然这些资料也是道上兄弟们的各种见不的光的买卖,而我最喜欢的买卖就是---黑吃黑。
黑吃黑有两个好处:一,被吃的人由于见不的光,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找警察;二:利润丰厚!每一笔都够让我舒舒服服的过上很长时间。
而能让我干了这么多年黑吃黑的生意仍能活蹦乱跳的原因也有两个:一,够狠!杀人灭口,决不拖泥带水,我并没有杀人的嗜好,但是当那变成一种需要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所以很少有人知道黑吃黑的人就是我;二,果断且知足!计划好就马上动手,如果不成功立即有多远走多远,我不会很挑剔,非要是大买卖才动手,只要有足够我快活一段时间的钱我就会出手,事实上小买卖更加安全,背后也不会有太大的势力。
有人说,我能活到今天是运气!
运气是什么?我不知道何谓运气,我只知道让我横行到今天的绝对不是运气,这是我的实力和聪明的头脑。
其实我更注重的则是一个字---勇!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狠!只是狠显得更为狭窄些。
我父亲是黄种人,母亲是白种人,这让我的皮肤特征在黑人群聚的地方更像个白人,在美国,一个失去父母庇护的白人孩子要平安的从贫民窟里长大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却是个例外。
在我未离开那里之前,我就是那里的头,这是全凭我的实力得来的。得罪我的人都不会活过二十四个小时。
我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但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最亲近的人会背叛我。之所以我现在只剩半条命如同癞皮狗一样躺在这儿,就是因为我老婆背叛了我。
这是一个圈套,可笑我太过信任老婆,没想到她竟然背叛了我,我身后的三颗子弹都是这个狠毒的妇人所赐。
一个月前,魏而找到我,说是要和我合伙赚一笔大的。魏而这个人我并不很熟悉,但是我知道他以前曾是一个黑帮的小头目,为人狠毒、暴戾。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被黑帮给赶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