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他回来的早,她正坐在沙发上发呆。看见他,她有点儿木然。他立即发现了她的异状。只是她掩饰的很快也很好。他便也不动声色,只是说一起出去吃饭吧。自从到了巴黎,他们两个还没有一起吃过晚饭。
再不像样的蜜月旅行,也要有顿像样的烛光晚餐吧。
他坐在客厅里,点了支雪茄,等她。觉得时间过的很慢,他起身踱着步子。他不习惯等人。
是在无意之中,看到了一个小纸袋,他看了一眼,是香水。很常见的。他没去动。只是想了想。巴巴的,上了一趟街,就买了这点儿东西,北京又不是买不到……那是情侣香,他倒是后来才知道的。也不晓得是怎么上了心的。知道她每年,都会买一对。她从不用,也买。封存。
看那,就一定是特别的,对她来说。
他没问过。知道就算是问也问不出什么。可也忘不了,是有这样东西存在。总有些这样的东西存在,在他们之间。若有若无的,隔着密密的纱一样,一层一层的,扯不开,剪不断,摸不清,看不透。他发狠,砸过东西。砸的是她给他准备的香水瓶,一个一个砸出去,水晶瓶碎在大理石地面上,几种浓烈的香气在空气中混合,毒药一般。她也不生气,照样买一组回来补上,内里依旧是给他配的独特的味道。
也是独特的。
渗至少,对她来说,他也是独特的……那么,他似乎是不该那么介意的吧?
那是后话了。
那天她是换了一件玫红色提花织锦缎的短旗袍。他认得这件旗袍,他母亲给自端备下衣服,送来的时候,正巧他有事情过去找母亲商量,就见母亲在翻检查看,也让他过一下目。多数是很好的。只是当他一眼看见这件,就说,这俗不可耐的颜色……他母亲嫌他说话讨厌,瞪他,只说,阿端穿上,不知道有多好看呢。好看?他开玩笑说,这是古董货,穿着若不好看,可是要贬值的——她穿衣服总是素素的,这样俗艳,他以为她是断不肯穿的。他猜错了。她真乖,离了家里人的眼,还是要穿的这么喜兴。
不过他必须承认,他母亲,眼光真好。
玫红色,多冶艳的色泽,少一分娴雅压阵,就浮了;旗袍,多挑剔人的衣服,少一分的凹凸有致,便缺了韵味——她穿起来,就美的很。不止是这件,那些旗袍裙褂,没有一件被她穿“贬值”了的。
他细看了一眼旗袍侧面,满意——开叉并不高。
她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倒还算从容。
慢慢的走,跟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
他似乎也从来没有留意过,她其实身量并不算太高。跟他站在一处,她显得小巧。
他们没去太远,入住的Hotel-Lancaster就有很好的户外餐厅。他让陈北提前订了位子。走进去的时候,他特地慢了脚步,伸出手臂,让她挽着。
她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虚虚一搭,很轻,几乎是没有什么重量。她这样挽住他,也挽了多次,但很奇怪,这一次,他偏偏觉得,有点儿沉,而且,有点儿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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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安安静静的吃饭。她很集中精神的对付她盘子里的菜。好似她出来这里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道大餐吃好……他啜着杯中酒,看她。
他特地选了WachauIcewine,只觉得这炎炎夏日里,潺潺流水边,很适合来一点冰的恰到好处的冰酒,让甜甜的味道抚慰一下味蕾——再配上香草冰激凌,一点点,呷一口酒,习习的清凉,层层的优雅,配合着悠扬的小提琴曲……这是一件很美的事情。一天的辛苦,一扫而光。
但她手边的酒杯,她始终没有碰;而香草冰激凌,也没有动。尽管不是她最喜欢的草莓冰激凌,可她爱吃冰激凌的,她也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