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樱若唇边泛起笑意,凝视了一会儿,打开第二页,倒不像外面那样令人眼花缭乱,而是一行用铅笔写着的小字。
看上去应该隔了很久,字迹稚气,也有些模糊了。
开头的称呼,连偏旁都已经看不清了,只大约能分辨出一个“若”字。
下面写着一排小字:祝你一路顺风,别忘记答应我的承诺哦!
落款是:亲爱的若若。
郑樱若看着看着,突然忍不住笑起来:“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丑的字啊,真是……”
虽然,这个是自己的杰作没错,可她还是忍不住小小地批评了一下。
这是一张明信片,用现在很潮的一句话说,就是一张自己DIY的明信片。
上面的字体,图画全是出自她手,尽管现在看着是那样的不堪入目,但对于当时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孩子来说,还是相当的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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