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勔、朱汝明等人为了诬陷李三坚命人劫掠大宋纲船,劫掠大宋贡物,于是搬出了物证、人证,试图一举定李三坚之罪,而四名负责勘鞠的堂官之中,开封府尹汪閣是得意异常,恨不得立即就将李三坚就地定罪、就地斩首,随后就是抄没家财,夷灭三族,权判大理寺事傅墨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并且目光、神情当中多少带些幸灾乐祸,刑部侍郎胡文海因一时无法分辨眼前人证、物证的真假,一时之间是无可奈何的,只能对李三坚抱以同情、懊恼、惋惜等复杂的目光、神情,御史台中丞石公弼未将目光投向李三坚,只是不停的玩弄着手中的茶碗、茶盖,沉思当中,不知不觉的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p>
“诸位堂官,李某曾为开封府推官、判官,可否容李某问两句?”良久之后,李三坚计议已定,开口缓缓的问道。</p>
李三坚的声音不大不小,可言语之间透露出了一股坚定之意。</p>
无论怎样,李三坚必须得过这道坎,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两名未见过面的孩子,李三坚也要咬牙坚持,也要咬牙挺住。</p>
就算是死,大丈夫也要死得其所,也要清清白白的去死,不留污名于人间。</p>
此为恩师苏轼淳淳教导之言。</p>
“哈哈哈哈...”汪閣闻言指着李三坚哈哈大笑,笑得眼泪水都快出来了:“你还以为你是推官、判官吗?你以为你还是我大宋福建路经略使吗?做梦去吧,自陛下圣谕羁汝进京之时,你便是钦犯了,一介阶下囚而已,一介无君无父、大逆不道的反贼而已,你还想勘问人证?你有何身份勘问?哼,夷狄之人,不知天高地厚。”</p>
“王府尊!”胡文海闻言怒道:“李三坚他说了要问何人了吗?到目前为止,陛下并未下旨将其罢官免职,他仍是我圣朝官员,为朝中大臣,也并未革除功名,他仍是有功名在身的,士可杀不可辱!圣人之书,你读到哪里去了?况且李三坚就算是身负罪无可恕之死罪,也要容其申辩的。”</p>
汪閣骂李三坚没有了父亲,骂李三坚为夷狄之人出身,是极为恶毒,因此使胡文海是异常的愤怒。</p>
“呵呵,王府尊身为开封府长吏,难道忘了朝廷翻异别勘之制了吗?难道忘了三推之限了吗?”石公弼也是微微冷笑道</p>
宋之审判程序或步骤,主要就是五种,其一便是鞫谳分司制,宋律首先将审判权一分为二,从朝廷到到地方州府的法司,一律实行审与判分离的原则,分别设立“鞫司”与“谳司”。</p>
其二就是翻异别勘之制,大案如死罪案件,从审理到执行过程中,只要人犯翻或称冤,法司衙门就必须将案件移至当地或其他地方的法司衙门重新审理,这种机会有三次,谓之“三推之限”,也就是说允许人犯喊冤或申辩的。</p>
其三就是疑案杂议之度,还可以由有关衙门或官员奏请皇帝召集台省朝臣集体讨论,即“台省杂议”。</p>
其四为越诉特许之制,一般来说,朝廷是不允许越诉的,但并</p>
未完全禁止,还是允许,特别是允许普通百姓越诉的,如登闻鼓,就是越诉的途径,只不过登闻鼓不是那么容易敲的,一旦事败,敲鼓之人必将会受到严惩,敲登闻鼓几乎就是以命相搏的。</p>
其五就是审判时限。</p>
只不过皇权是超越这些所有审判制度之上的,制书、诰书、手诏可决定一切,如此次四司勘鞠李三坚之案。</p>
贤君慎刑,而昏君滥刑。</p>
汪閣为官数十年,哪里不知《宋刑统》?哪里不知朝廷之制?汪閣是想早些定李三坚之罪,以免夜长梦多。</p>
汪閣可是与朱勔为儿女亲家,自花石纲之中也是捞足了好处,捞得盆满钵满的,早已与蔡京、朱勔等人是一荣俱人、一损俱损了。</p>
此时胡文海、石公弼斥得汪閣哑口无言的,高高拿起惊堂木想重重的拍一下,却又轻轻放下。</p>
拍了十余次,汪閣手都拍肿了...</p>
“多谢苏公,多谢石公!”李三坚躬身施礼谢了声后,走到堂中诸证人面前,盯着胡五,半响之后方才开口问道:“胡五?我福建军中小校?你是何时入了我福建军的?”</p>
“是...是大观二年...”胡五不敢抬头直视李三坚,低着头答道。</p>
“哦,大观二年。”李三坚点头继续问道:“军中队将为何人?都头为何人?部将又是为何?所部驻扎在何处?”</p>
“你...”朱勔见胡五将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己,于是慌忙说道:“贼官李三坚东拉西扯的作甚?你竟敢如此放肆?王府尊,难道我圣朝无人了吗?由着此贼在大堂之中胡言乱语的?”</p>
“罪官李三坚,本官允你问话,但并非是让你在此地东拉西扯的,挑紧要的问吧。”汪閣点点头,呵斥李三坚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