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听了印安东的话,我觉得自己也有责任,什么责任?
我也仔细查了一下我们的合同,一公司和安装公司的合同,我发现合同里还真有这一块。那就是安装公司有做好安装工程管理的义务,也就是印安东作为安装公司派过来的人员,有承担安装工程管理的责任。
邱海燕便说便用眼扫了印安东一眼,发现印安东努努嘴,想解释一下。邱海燕便说,小印,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先说完。
安装公司和一公司都是港城建设集团的子公司,这个项目的合同主体是港城建设集团,所以,这个项目的管理主体就是一公司和安装公司,虽然安装公司和一公司签订了合同,正和公司和一公司也有合同,但这两个合同是有差别的,安装公司对项目是有管理义务的,正和公司要接受港城建设管理,这是合同约定的。安装公司现在就安排印安东一个人来管理,但这并没有说安装公司可以弱化管理了,就可以对正和公司不管了,这种思想是错误的。
我说的错误首先是安装公司的错误,是印安东的错误,但也不仅仅是安装公司的错误,是印安东一个人的错误。这个错误,我也有责任,我说过正和公司的工程款需要印安东签字,本来是想加大印安东管理的权利,但实际上给正和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次数很少,这个就成了虚的,现在看来我和这个想法也有问题,我现在明确地告诉各位,印安东对正和公司施工的16至19号楼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工程也到了后期,但再晚也要明确,我不说我们的同志可能就不知道怎么干这个工作。
但是我们其他人就没错误了吗?我看不见得,不要以为印安东毕业没几天,没有多少工作经验就小看人家,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在坐的各位可以扪心自问,哪位的责任心能和印安东比一比?
还有,说到底我们就是为了一个目标,把工程顺利交出去,你本事不行,你还不服从人家管理,还不让人说,工程是你个人的?工程是你家的?我们的同志不要觉得自己了不起,更不要为自己手中的那点小权利沾沾自喜,那是让你用来推动工作的,用来干活的。
在这里我不一一说说了。咱们先弄清一个事,梦洁,四环那边发过来过消防问题吗?
李梦洁沉思片刻,说,邱经理,有上岛消防的工作联系单,好像四环没专门下发过消防问题的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