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当,两面旗帜上的金色线条熠熠生辉,无论荆棘又或玫瑰,这图案都是活灵活现,充满了动感。
“荆棘玫瑰,这就是我们的标志!”汤森的语言充满了漏*点:“盛开的玫瑰,就是我们的力量!等待开放的玫瑰,就是我们的愿望!我们从废墟诞生,从布满荆棘的西海岸诞生,但总有一天,我们的旗帜会飘荡在整个大6之上!荆棘玫瑰——万岁!”
“荆棘玫瑰——万岁!”欢呼声响彻广场,无论明白与否,众人都被汤森的话感染了。
“我们会站在这面旗帜下战斗!我们会站在这面旗帜下胜利!我们会举着这面荆棘玫瑰旗帜,从胜利——走、向、胜、利!”
“胜利!胜利!胜利!”所有人群情激奋,这个根本不用解释,汤森长官嘴里的胜利就代表着分钱、代表着过好日子!
“兄弟们——拿起酒来!”汤森接过手下送上的大碗,高举起来转了一圈,顿时,全场都是高举的酒碗:“为胜利——干杯!”
“为胜利——干杯!”轰然回应,几十斤酒就下了大家的肚子。
“喝酒、吃肉、唱歌、跳舞——不醉不休!”
“谢谢长官!”在手下们的大声回应,音乐响起,整只的烤兽被抬进广场,整捅的美酒被打开,气氛进入**。汤森拿着酒碗,挨个跟酋长村长们祝贺,人到酒到、酒到必干,后面上来的军官接着灌,只把这些人喝得两眼外凸、肚皮溜圆。
汤森显得极其豪迈,脸上的表情也很到位,但内心却保持着冷静。其实这种风格跟他平日的懒散谨慎都不沾边,也跟他的性格无关——团队领的失败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实力不济,有的是运气不好,但如果输在气质不够上面,那可真是冤枉死了。
所以,一个称职的领无论本性如何,在类似场合气质一定会给够。如果汤森的手下是内6人,他肯定不会如此辛苦,但谁让他现在身处西海岸土著呢?
一圈走完,趁着酒劲还没上来,汤森悄悄找个地方挖喉咙吐了,再用饮料漱了口,才带着班奈德和船长来到旅社地下室。
班奈德和他的副手当然知道这是去做什么,两个人一直无法保持平静。
汤森安排在在门口的看守有两个人,是一个尉和一个少尉,以表明自己不会私下提审俘虏。班奈德的表现很称职,所以汤森乐意在细节上考虑他的感受。
被囚禁在地下室里的,当然是敌人的领,这是个稍显肥胖的年人,肤色白皙,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
他双眼被蒙住,双手反绑坐在一张窄椅上,听到房门被打开有人走进来,脸色很是慌张,但被堵住的嘴里,除了能垂下点唾液之外,什么声音都不出来——看见这个人的脸,班奈德和他的副手眼几乎喷出火来,藏在袖的手已经握成了拳头。
汤森对班奈德做了个冷静的眼色,不紧不慢的绕着这胖子走了个圈,用这种悠然的脚步声给足了压力之后,才让人解开胖子嘴里的布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