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的话,就算疼痛也会被遗忘。
其实年人无关紧要,现场的另一个奸细才是汤森的真正刑讯对象。在缺乏救治手段的拷问,最重要的还是利用气氛和心理压力,要是几回合下来把人弄死掉,就该汤森哭了。
一个用来打掩护的年奸细能知道多少内情呢?虽然年奸细醒来之后愿意说,而且是毫无保留的说,可汤森得到的有用情报却少得可怜。在汤森揭开他第二块皮肤之后,他已经说完联络方式联络人长相和加入组织的誓词,甚至包括了祖宗八代的履历……
可是对汤森而言,这些东西毫无用处。但他并不声张,而是让船长给年人上了些药,然后走到小孩面前,冷冷的端详着他。
小孩奸细脸上有一些惊慌神色,但不是很明显,他的皮肤细嫩没有伤痕,身体匀称健康不缺乏营养,根本不是穷苦人家出身。
而且在饿了一夜之后,他居然还有精神跟汤森对视。
根据镇民提供的资料,这小孩才十一岁,家境殷实,父母慈爱,是雯丽小姐货真价值的亲戚,而且是叫“堂姐”那种。他平时也在安道尔联盟府上学,这次是回来养病的。
另外几个小孩告诉汤森,在哈维镇被毁的那天,他提前纠集大家出镇去采甜果子,并许以半包糖果的酬劳——有这种头脑,自然也能想到镇子有危险,但他居然没给亲生父母透露消息。
“你大概知道我的风格了,你还年轻,还能活很久,还能赚大钱当大官娶老婆生儿子。”汤森拿出木头签子:“所以想招的话,要尽早开口。”
“你不会得逞的,”小奸细带着颤音,用视死如归兼绉绉的口吻告诉汤森:“我心的远大理想,绝不是你这种粗鄙之人能够扑灭!”
“我不打算扑灭这种玩意,太脏。”汤森有点想笑,因为这小孩的反应跟当初的奥斯顿很有几分相似:“我只是在意你什么时候才会招,我已经跟人打了赌,我赌你要掉一只手两条腿才会招供,所以,我的钱包希望你能争气些。”
“啊——啊——啊——!”才小半根木签,小孩奸细就不出意外的晕了。
汤森照例脱下手套,点了一根烟,吞云吐雾好不悠然。在他眼,或者说在情报官眼,敌人就是敌人,没有男女老幼的区别,更何况还是这种只要理想不要爹娘的孽种。
二十分钟之后,船长才接到弄醒他的命令。小孩的身体不比成年人,休息够了才好继续。
“恶魔!你是恶魔!”才刚刚缓过气,小孩奸细就哭泣着咒骂汤森:“你就是粪坑里的爬虫,卑贱的下等人!你居然敢如此对待我,我的同伴会帮我报仇的!”
“光辉教会对你可真不怎么样,连骂人的话都不肯教你。”汤森摇头,智珠在握:“不过在虔诚方面他们做得很好,你比刚才那个坚定多了。所以我很欣慰啊,因为我昨天晚上做了承诺,你能活下来的话我就不能杀你,但我要留着你这种畜生做什么呢?浪费粮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