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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腐败三种形式
监狱和看守所是与社会相对隔离的“独立小社会”,监狱更是以其“监狱企业”成为一个“生产-消费”的小社会群体。而监所腐败正来源于这样相对独立的“社会环境”——权力集中、权力寻租。
权力“寻租”:受贿监狱长关照死缓犯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简称“减假保”,是司法文明的象征。.然而,这几项权力却是“监所腐败”中执法者籍以“寻租”的最好资源,也成为打击监所腐败最重点的一面。
近日,在最高检会议中被披露的贵州宁谷监狱原监狱长等六人,因“关照”死缓罪犯,违法办理减刑成为阶下囚,就是“权力寻租”的例子。
1996年7月,因贩毒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宋晓峰,从广东某监狱转到贵阳监狱服刑。.时任贵阳监狱教育科科长的王宏授意入监队队长周抗生“关照”宋晓峰。两人虚报和扩大宋晓峰有立功表现,经向法院报请减刑,宋晓峰被从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19年。管教干警骆玉平多次违规安排宋晓峰与女友同居。宋晓峰的亲友先后送给王宏人民币1.5万元、周抗生1000元、骆玉平1万元。
1999年6月,宋晓峰从贵阳监狱转到贵州省宁谷监狱服刑。.宁谷监狱监狱长吴永刚、宁谷监狱被服区副区长刘刚以及安顺地区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郑辉的帮助下,宋晓峰被减刑2年。法院认定,吴永刚受贿9926元。近日,为罪犯提供“关照”的五名狱警和一名法官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
企业“蛀虫”:三级警督贪污受贿17万
监狱的开支十分庞大,在我国,除了国家拨款之外,监狱还设有“监狱企业”,以维持监狱的“收支平衡”。.而监狱与企业挂钩、与经济利益挂钩则为监所腐败创造了一个重要环境。
媒体曾报道的“南京三级警督贪污受贿17万元案”就是典型的“监狱企业蛀虫案件”。童仁聪是南京原浦口监狱销售公司经理,三级警督,曾荣获“人民满意警察”光荣称号。.1998年至2003年间,童仁聪利用职务之便曾多次收受某机床集团分公司经理贺某、个体运输户黄某数万元好处费;在任职期间他还利用职务之便共贪污13.6万余元,受贿数万元。2003年12月,法院以贪污、受贿两罪,判处童仁聪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超期羁押:三名嫌疑人一关十二年
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律师会见被告人难,被称为目前我国刑事诉讼的三大难题和司法实践中屡治不愈的顽症。.据权威部门的一份统计数字,10月底全国各看守所共存在超期羁押近5000例。这其中既有公安机关侦查环节的超期羁押,也有检察机关办案阶段的超期羁押,最多的是法院超审限造成的超期羁押。
曾在福建泉州一度引起轰动的超期羁押案件很是典型。.1990年,3名犯罪嫌疑人将一名女青年后扔进粪坑溺毙。公安机关根据侦查,认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拘留,随后移送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于19 91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但是,由于上级法院不认可一审判决,发回当地法院重新审理。而随后,一系列司法环节上的缘故,这个本该了结的案子在1991年后一拖就是12年,至今3名犯罪嫌疑人依旧关押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