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签写着那句:纵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的毛笔字实在有点对不起观众,那是我在宋府的时候琢磨了半晌才发明的羽毛笔,那羽毛笔就好象原子笔一样的原理,那样写出来的字是娟秀细细的字体,这样看来倒也好看。
卫子夫捧着问我:“姐姐,你这是用甚么笔写的?怎的如此细?”
我笑了笑,从荷包里掏出那只洁白的羽毛笔,说:“正是这个。”
卫子夫和易千寻都是诧异,卫子夫先是接过仔细瞅了半晌才挫败的交给易千寻:“你瞧瞧,我是没见过这等笔。”
易千寻郑重的接过,放在手里仔仔细细的凝视了半晌,也只是说:“恕千寻没见识了,这笔似乎从来也未见过。”
我看他们的样子不禁有些好笑,不过想来读之人,尤其是易千寻乃第一才子,自是再名贵的笔也是见过的,而卫子夫贵为小王爷,只怕见过的名笔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