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成烟想着吧,她菀丝去上班,撑死给个服务员给她当,说不定到后面操作间当苦工杂役都有可能,总不能给她搞一身大牌行头吧?但是,一般的街头少女那种,又实在有点上不了台面,反正不知道为什么,柳成烟就是不想菀丝明天开始在安婆婆的咖啡馆里出场——太寒碜。
菀丝从来不在意这些东西,可柳成烟却是莫名地在意,她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暗地里跟那个安如艳掐上了。
稀里糊涂的菀丝跟着柳成烟在最繁华的大街上逛荡了一天,从商场到各色小店,腿都快走断了。菀丝很想求求柳成烟别那么挑剔,衣服穿出去能见人就好了,这样大费周折实在是于人于己都累得慌啊!
不出意料,她的这个不求上进的想法立即被柳成烟驳回,威胁她说:“今天不把上班行头置备齐全,你的手机就别想拿到了!”
菀丝挫败地投降——柳成烟总是能够轻易戳到她的七寸,而且每次都是半**裸的威胁,直到菀丝轻易妥协。
她们直接逛到月明星稀,都市里燃起了不灭的灯火,亮如白昼。菀丝在心底里发誓,再也不要跟着成烟逛街买东西了,累死个……小兔子!
好不容易给菀丝买好了几件既不张扬又不俗气的二线品牌服饰,全部在柳成烟的监督下,一一上身试穿,她点头的,就买下。
最后,终于轮到要给菀丝买手机了!
这孩子兴奋地一蹦三跳。柳成烟对菀丝可算是相当大方的,拎着大包小包不奢侈却也绝对不便宜的衣服,直接打头冲向手机专柜,傲慢地让柜台小姐拿最新款的大牌手机出来,任菀丝挑!
菀丝见一个喜欢一个,最后还是在专柜小姐的游说下,买了一个外观可爱,功能齐全的万能机。这个讨喜的丫头还请专柜小姐帮忙给她们俩姐妹照了张相,结果人家见小姑娘可爱,还特别赠送了一个超级卡哇伊的挂件——一只有着红扑扑圆脸蛋的小兔子。
菀丝简直是爱不释手。
柳成烟觉得这是她来凡间第一个感兴趣的东西,问她何以对一个普通的通讯工具这样喜爱,菀丝的答案让人很费解,她偏着脑袋想了想,一本正经地回答:“因为总感觉身无长物。”
一下子,柳成烟不知道怎样回她。付了买手机的钱,干脆利落地分给菀丝几袋衣服,像个凯旋的女将军领着部下,器宇轩昂地喊:“菀丝,让我们回家!明天开始战斗!是你的新的开始!”
此时,华灯初上。商场里人潮如织。这是个越夜越热闹的城市。
菀丝跟着披荆斩棘的柳成烟,往外面缓缓流动着。菀丝头脑有些肿胀,因为各种人味儿汗味儿混杂着商场里复杂的香水味儿,脂粉味儿,新衣服的馨香味儿……一齐冲击着菀丝的鼻端猛烈进攻,她还是第一次置身于这样的人海之中。柳成烟应该察觉到了她的窘迫,于是拼命拉着她往空旷的地方挤。
在她们走出商场大门的那一瞬,菀丝闻见一个似曾相识的味道——是一个人特别的味道,可是又跟她有印象那个气味有所区别,不再隐隐含有火药味。
这个味道倒不是像狐臭汗臭那些让人恶心的,也不是像香水脂粉新衣那些馥郁的,而是夹杂一种类似于黑巧克力的气味(菀丝有幸在于岸给她教学期间吃过)……总之这个味道盖过了之前让她几欲昏厥的杂味儿。
菀丝一时没想起这人是谁,踮着脚尖,左顾右盼,也没见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当她失望地转回头来时,却看见那个人的视线整往这边扫过来,停落在没有察觉的柳成烟的身上,她身后的小跟班——菀丝,在他眼里,彷佛形同虚设。
菀丝记忆超好,立刻想起这个人来,他就是安婆婆的孙子,在她偷听到的于岸与柳成烟的谈话里,这个男子好像叫做阮袭晨。
柳成烟已经领着菀丝到达了人潮不甚密集的街边上,正准备跟驶过来的出租车招手,菀丝拉住了她。——阮袭晨一直跟在她们身后几米远的位置。
柳成烟被菀丝一拉,下意识地回头张望,顺着菀丝若有似无的视线,立刻看见那张巧克力肤色的脸庞,皱了皱眉头,即刻平静下来。她应该也在第一时间认出了这个人。她心里低嘲一句:真不知他们祖孙两个是出的哪个国,将这个小白脸晒成了这样的肤色,不过,倒是很有阳刚气质,尤其是他两瓣菱角分明的嘴唇,薄时候薄了一点,但坚毅,还有那双灰褐色的眼睛,不大,但有神。
还记得菀丝是这样形容他的,她说:“算是个生气起来也不会丑的人。”她哪里有分明的美丑观念,不过,柳成烟却觉她这次形容得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