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9章浪天之神
两军阵前,胡忧策马而立,一双虎目,横过沙场,目光停留在浪天新建的四大卫城之一的小凤凰城上。
之前他离去之时,小凤凰城还只是空中楼阁,镜huā水月。一年多光yīn,小凤凰城却已经屹立敌前,成为一道抗敌的防线。
目光略收,那是异族的部队。大约二十万人,纷落此间。浪天城外大片土地,已经尽数在他们的控制之中,也挡住了胡忧回家的路。
此时胡忧手里,只有朱大能起初带去sè百的那支万人队。与异族打了三天三夜,有一千多人,没有能再回来,准确来说,胡忧此时手里,不过九千人而已。
九千对二十万,胡忧在人数上,明显处于劣势,但是全军士气,却很高涨。因为这是他们的地盘,横过二十万敌人,那边的浪天城,有他们的父老亲人,几百万的民众和数十万的战友。而在队伍最前头,则是在军团之中,已经几乎被神化的人物,不死鸟军团之主——不死鸟胡忧
怕?为什么要怕
全军至朱大能往下,所有官兵都没有感觉到一丝的害怕,他们都希望,能做此战的先锋,在家乡父老面前lù脸,向胡忧展示这几年苦练的杀敌本领
异族人早就发现了胡忧他们这支部队,他们在调兵遣将,摆出进攻阵式,向胡忧推进过来。
在异族部队靠上来,两军马上要接战之时,胡忧一挥手,一面黑sè的不死鸟金边战族,竖了起来,扛大旗之人,正是胡忧手下大将朱大能。
大旗一挥,九千把五连弩同时举起,接下来的,就是肆虐的箭雨。
“杀”
胡忧一声暴喝,拉开了血战的序幕。跟在胡忧身边的,都是历经百战的勇士,他们有热血,有jī情,有勇气和那无边的战意。马刀已锈,需敌人之血来磨
右刀左连弩,或是左刀右连弩,独立团的战士,手持武器,跟着不死鸟旗号,扑向敌人。
这是一场血战,也可以称之为屠杀。曼陀罗人骑在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上,马刀斜拉,连弩直射,一时之间,多少敌人,如麦穗一般倒下。
独立团的战士们,聚合在一起,有如狂风暴雨,惊涛拍岸,显示出巨大的战力。每一个人都明白,应该怎么样利用手中的武器,又快又好的把敌人给干掉。
胡忧嘴角带着冷酷的笑容,一边不断的通过朱大能手中的战旗,下达着各种的命令,指挥着队伍的阵形变化,一边挥舞着几乎已经是他标志之一的霸王枪,上挡下挑,抖出朵朵枪huā。霸王枪配以虚质精神力里的定身术,一路杀来,未有一合之将。
独立团的战士们,可没有孬种。训练有素的他们,按着战旗的指挥,以小队,中队,大队的不同阵形,连弩突突,马刀霍霍,把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的敌人砍翻在地。
这还是异族人,第一次在与人族正面的交锋之中,落于下风。之前他们仗着人多身体壮,完全不把胡忧这九千人看在眼里。哪怕胡忧的部队有马,而他们没有马。
他们本以为,无马很好。现在两军一接触,他们才知道,原来精品都是有码的。可惜他们少有机会看到岛国小电影,于是吃亏成了必然。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多看多学,总是有用的。
在骑兵部队强大的冲击力之下,受到胡忧重点打击的老鼠兵首先崩溃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经过多次的交战,胡忧早已经对异族的几个主力兵种,有了一定的认知。一点带一面,老鼠兵的崩溃,很快就影响到了异族全军的气势。
战旗再挥,不死鸟战士以老鼠兵为突破口,赶着已经没有战意的老鼠兵,反身窜入敌军的阵营之中。
异族部队作战,本就不太讲究什么阵式阵形,现在被胡忧一冲,犹如掉到地上的玻璃,碎成huāhuā点点。
二十万大军,被九千人打得前不着后,哇哇乱叫,刀枪弓箭丢了一地。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恐惧,第一次被胡忧给挑了出来。惊慌开始占据异族士兵的心头,那自信和勇猛被压了下去,兽族的那一部分血统,开始影响他们的思考能力,兽xìng开始显lù。终于,求生的本能,占据了上风。为了获得生存的机会,异族人开始自相残杀。
意外的场面,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得势不饶人的,对异族部队发起猛烈的进功。西门玉凤的细化指挥法,被胡忧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一个士兵,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轰轰轰”
浪天城那边,突然传来了巨大的轰轰声,紧闭的城门大开,无黑身穿黑sè不死鸟军服的战士,如蚂蚁一般,成群冲出。
领头之人,正是内卫团长哲别。在听到风吟回报,在城外引起sāo乱的人是胡忧之后,哲别以保护胡忧是内卫团使命为理由,抢先获得红叶的同意,领手下全部三万最精锐的战士,杀出浪天城。
“是哲别”
虽然还看不到人,但是只听马蹄声,胡忧就知道,来的是内卫团的人。因为只有内卫团的特制马蹄,可以在大地上打出这样狂暴的声音。
胡忧暗赞了红叶一声,马上打出旗号,让哲别依令行事。
内卫团虽然只有三万人,但这是全军最精锐的部队,其战力还在独立团之上。有了这三万生力军的加入,胡忧更是如鱼得水。
异族部队的二十万人,此时已经被胡忧冲击得hún乱不堪,有人还在抵抗,有人慌不择路的居然往浪天城的方向跑。
太阳驱散了白雾,天地间变以清明起来。红叶等一众不死鸟军团的将领,已经能站在城头上,用肉眼看到城下了战争场面。
“快看,是少帅的不死鸟战旗,他不是要进城,他是要击溃异族部队。红叶中将,这是我们的机会”哈里森第一个看清楚了当前的形势。之前他们都判断胡忧是想进城,做的是接应胡忧进城的准备。现在看来,并不是那样。
“不错,他是要一次过,解决浪天被围的问题。”红叶紧紧的握着腰里的刀把,在为胡忧担心的同时,也为胡忧骄傲
既然他要那么做,那就全力支持他
红叶咬咬牙,下令道:“哈里森,候三听令命你俩各带本部骑兵,出城接应少帅,并听侯少帅调遣”
“是”哈里森,候三脸上lù出了狂喜,领命而去。
候三的特种团和哈里森的野战团,都分别有四万骑兵,这时后出城,可不是拼命,简直就是去领功的。
八万骑兵杀出浪天城,简直就成了异族人的恶梦。异族人虽然在总兵力上,依然要多于不死鸟军团出战的十二万兵力,但是他们已经无心再战,哪是不死鸟军团的对手。
战斗打到后面,跟本就不是打仗,而是追杀。已经胆寒的异族人,早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个人战力,要比人族强大得多。他们想到的,只有怎么能尽快的跑掉,脱离战场。
“我们胜利了”
“万岁”
“不死鸟万岁”
来自城内外的欢呼声响成了一片,二十万异族部队,在耀武扬威了几个月之后,居然在一天之内,被胡忧扫得灰飞烟灭。超过十五余万人被当场剿杀,三万余被俘虏,能跑出去的,不过是区区不到一万人。
这是战争暴发以来,人族对战异族所取得的,最大一场胜利。胡忧的名字,被狂热的军民,无数次的叫出。也许他以前还不是神,但是现在,在浪天城,胡忧就是神
“胡忧”
红叶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当着数十万军民的面前,飞扑进了胡忧的怀里。胡忧的身上,还满是敌人的血,但是她不管那些,她此时就是一个思念丈夫以久的弱女子,她需要胡忧的拥抱。
胡忧没有让红叶失望,抢在红叶冲到身边之前,一把抱起了红叶,在空中优美的转了一圈。
这是她应得的。这个女人,无论是为他,还是为不死鸟军团都付出了太多太多。要不是有她在,不死鸟军团还不知道会因为胡忧一时的误判,而出现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