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胡忧的身边爬开,秦明迂回到了土坡后,无声无息的站起来,一只手捂住了最后那个士兵的嘴,手中的刀子,毫不犹豫的插入了那士兵的肋下,直捅入心脏里。
前后不过一秒钟的时间,秦明就解决掉了一个士兵。如果说胡忧的可怕,在他的例无虚发的箭上,那么秦明的可怕,则在于他的近身功夫。他可以用超过一百种办法,无声无息的,把一个人干掉。其中有十种以上,是不需要任何武器的。
轻轻的把那死不瞑目的士兵,放倒在脚边,秦明摸向了下一个倒霉鬼。捂嘴,捅刀子,秦明做得机械而熟练。轻瞬之间,烈火军的十二个巡查兵,就只剩下了六个。、
胡忧没有去管秦明在干什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换日弓上。他已经看到了刘光达,而且看得很清楚,但是他还不能动手,因为刘光达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本身又穿着铠甲,给出的角度,不足以致命。
胡忧还要再等一个最好的机会,狼之所以可怕,不在于它的长像和数量,而是在于它们把握机会的能力。它们总是在暗处,静静的等待那一击而中的机会。
刘光达似乎有什么高兴的事,正一脸笑意的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他并没有觉查到,一支夺命之箭,正在准备猎取他的命。
一只夜鸟,在飞过刘光达头顶的时候,发出了一声鸣叫。它也许是因为感应到危险,才发出叫声的。
刘光达本能的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就这么一瞬间,时间变成了永恒。一只金色的利箭,穿进了他的脖子,整个世界,对他再无意义了。
在胡忧射出箭的时候,秦明正好解决掉了最后一个巡查兵,干净利落,完全没有惊动任何人。
“刺客”
“嘀嘀”
“咣咣咣”
烈火军一下整个乱了起来,大队的士兵,跑进跑出,那点亮火把,把半边天照成了白昼。
“你胆子还真够大的,你怎么就能确定,他们不会再查那个土坡?”
路边的一个拉面摊前,秦明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瞪眼问着胡忧。
烈火军的反应非常的快,几乎在胡忧的箭射出的同时,他们就拉响了警报,他们跟本就没有撤退的时间。在那一瞬间,胡忧的做法的干脆不跑,又钻回到草丛里,就那么躲着。
胡忧往自己的碗里,舀了一大勺辣椒,他其实吃不了那么辣,这不过是他从小的习惯而已,凡是不要钱的东西,他都习惯性的多要一些。
“我也不确定呀,反正当时也没有地方躲了,还不如来个以静制动。实事证明,我的判断正确。”
胡忧说着,把一根油条推到秦明的面前,继续道:“这次还真要谢谢你了,要不是你,不会有那么顺利。”
秦明抓过油条,咬了一口,哼哼道:“不用说好听的,总之你记住你欠我一次就行。”
胡忧摆摆手,大口哗哗的吃着面,道:“放心了,你的好,我会记住的。”
秦明苦笑的摇摇头,他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胡忧这样的人,混在一块。
两人吃面的地方,离烈火军的军营并不远,就在他们吃面的当口,已经跑过了三队士兵了,不用问,他们肯定是出来追查刺客的。不过他们注定白忙活,一无所获。因为他们跟本不可能想到,那两个刚刚刺杀了他们主帅刘光达的家伙,居然大摇大摆的,就坐在路边吃面。
秦明突然问道:“你真的不打算回浪天看看?”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眼中,流露出来的那丝不舍。
胡忧把目光从‘浪天城’那三个大字的身上移开,摇了摇头,道:“不去了,去了我就放不下那里的事了,我现在是在放假期间。呵呵,现在的我什么也不是,就一普通的平民。”
胡忧说着,露出了笑脸,打趣秦明道:“怎么样,做乡下小子的感觉,还不错吧。”
秦明无奈的扯了扯身上的破身服,苦笑道:“现在还没有感受出来,想来应该不错吧,那谁知道呢。”
胡忧拍拍秦明的肩膀道:“走吧,让我们自由自在的好好享受一下,说不定,未来的这段日子,会成为你一生之中,最难忘的记忆。”
胡忧说着,潇洒的往进走。秦明摸了摸被胡忧拍过的地方,露出了一丝笑意。以他的警觉,在一般情况之下,是不允许任何人这么拍他的。可是刚才胡忧拍他的时候,他却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这难道就是人们说的信任吗?
秦明抚摸着脖子上的伤痕,在心里暗想着。未来的一段日子,也许还真如胡忧说的,会成为一段美妙的记忆呢。
真会这样吗?
秦明在心里反复的问自己。这一次,他之所以同意跟胡忧完这咱假扮乡下小子的游戏,事实上,那是因为,他感觉自己的心累了。
秦明不知道胡忧以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他只知道,自己从小到大,过得都是那种功利的生活,在过去二十三年的岁月的,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在他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想过得比别人好,就一定要有权势。权势是一切的保障。
之前胡忧问他,为什么总是冷冰冰的,不爱笑。秦明并没有回答,因为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最残酷环境的人,笑对他来说,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胡忧其实并不知道,这几天,秦明脸上的笑,已经比过去几年加起来,都更多了。虽然那些,大多都是苦笑。但是苦笑也是笑呀
“你觉得我们坐船去帝都怎么样?”
正走着,胡忧突然转头问秦明。
秦明奇怪的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觉得两个乡下小子,会有钱坐船吗?”
胡忧指指一张招工告示道:“乡下小子是坐不起,但是如果成为船上的船工,那就可以坐免费船了。”
秦明看了眼那张招工告示,摇摇头道:“如果一定要那样的话,我宁愿做那个。”
“杂工?”胡忧顺着秦明的目光看过去,街口的一个茶蓬下,挤着不少人。一看就知道,是某个团队,正在招人。
胡忧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走陆路可要比走水路辛苦?”
秦明无所谓的说道:“可是路陆要比水路自由得多,我们可以来去自由。”
胡忧嘿嘿笑道:“看来你想得还挺多的。好,这次就听你的。咱们过去看看,有没有去帝都的团队,我看最好是做一个家丁什么的,那日子会好过一些。”
“家丁不好,路上不太平,随时要动刀,咱们不如做伙夫。”
“火夫?你会做饭?”
“不会”
“那你还说?”
“就因为不会,我才想试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