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章路遇老同学
后面跟着的那伙人,虽然并没有做出什么事,但是让人这么跟在身后的感觉还是很不好的。胡忧仔细的想了想,决定要弄清楚后面这些人,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目的。
前面再走不远,就有一个岔路口,胡忧决定,在那里把事情给了结掉。选了一处土坡,胡忧让人把盐车全都藏起来,派二十个人看着,然后带着八十个士兵,朱大能,哲别和那个莫名其妙非要当侍女的楚竹,在路口处藏了起来。
这萍沙一带,像这样的岔路口非常的多。有人说,路是人走出来的,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错,可是放在萍沙这一带,却并不准确。因为特殊的地形关系,这里的路,很多都是天然形成的,并不是人走出来的,所以这里的路是很多,但是大多都是死路,或是迷宫路,不了解地形的人,往往要走大半天,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不对,只能原路退回来。
为了避免出错,胡忧在进入这一带之前,不但事先详细问过手下的士兵,证识有人熟悉这一带的路,并让他们把大体的地图画出了,才起程进入这一带地区。
胡忧此时选择的这个岔口,就是一条死路。如果是熟悉地形的人,正常情况之下,是不会转进这条路的。
胡忧这么做,是想给身后的人一个机会。毕竟大路朝天,每个人都有行走的权力。你不能说人家跟在你后面,就是想对你有所图谋。胡忧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也没有那么不讲理。如果后面那些人,没有转进这条岔路,那说明大家只是碰巧一道而已,大家就此挫过,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如果后面那帮人同样也转进这条路,那就少不得要打声‘招呼’了,至于这个招呼要打到什么程度,那得以实际情况而定。
胡忧一行人藏好没多久,朱大能口中那些人就上来了。人数不是很多,大约二十多个左右。队里有男有女,大多都是二三十年轻人,没有老人和孩子。
从衣着上看,这些人不太像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都有那种半身的皮坎肩,这种皮制的衣服,价格都不便宜,一般老百姓很少穿的。
胡忧身后的八十个士兵,全都已经拿出了驽弓,并上好了弦。这些士兵,全都是对胡忧最忠心的士兵,他们可不会管那些人是什么人,只要胡忧一声令下,八十支弩箭,就会飞到那二十几个人的身上。平均每人可以分到三四箭,足够他们享受透心凉的滋味。
那二十几个人,在岔路口停了下来,有两个人自动出列,下去查看地上的印记。因为胡忧一开始就本着一个试探之心,所以他并没有命人,对路上的印记进行处理伪装,那些人很容易就能看到胡忧一行人走的是哪一条路。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这一行人,就转进了胡忧他们的这条小道。边走着,其中几个人还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朱大能说得没有错,从这些人的行动来看,毫无疑问的,这些人确实是在跟着胡忧他们。胡忧心中暗骂了一句,一挥手,当先从藏身之处,站了起来。八十个不死鸟士兵,也同步的现身,迅度的把这二十多人给围了起来。
这二十多人反应也非常的快,没有任何人招呼,他们就都刀剑出了鞘,如果没有任何意思情况的话,几分钟之后,这里将会有人要流血送命。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跟着我们。”胡忧白蜡枪在手,冷冷的说道。
对于手下士兵的这次表现,胡忧是很满意的。这还是他领兵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在人数上占着绝对的优势,并第一时间把优势给显露出来。
很明显,此时强势的是胡忧,整个战局现在已经在他的手中。对方同样的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并没有轻举妄动。只不过,他们的眼中,却并没有闪出胡忧想像中的慌乱,这些人一个个都很沉稳。
“看来是军人出生,且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面对这样的敌人,必须小心谨慎,不然被翻盘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的。
胡忧的声音刚落,对方的队伍里,就走出现一个拿着刀的汉子。他往前走了几步,叫道:
“胡忧是你?”
胡忧真没有想到,对方的队伍里,居然有人认识自己。而且这声音听着看挺耳熟。寻声看过去,胡忧也认出了来人。
“范尼?”胡忧惊讶的叫道。
范尼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时候的同学,当时大家都住在奇正会馆,两人关系相当的不错。
“可不是我嘛。”范尼和以前一样,还是那爽朗的脾气,应了胡忧一声,马上挥手道:“误会,误会,大家都把家伙放下,别伤着自己人。”
范尼显然在人群之中,地位并不足够高,这二十多人,听了他的话之后,并没把武器放下来,而是转头看向一个身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显然是这队伍里的头,刚才胡忧现身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被保护在了队伍的最里边。
胡忧的士兵,当然也不可能听范尼的话,他们在没有接到胡忧命令之前,是不会放下武器的。所以双方依旧僵持着,只不过气氛微微的比之前要好了一些。
“唉呀,你们这是干什么,真是误会了。”范尼看自己的话跟本没有用,两边的都不听他的,不由有些急了:“胡忧,让你的人先放下武器,别一会真打起来。”
胡忧看范尼那急样不像是装的,想了想,挥挥着,让手下士兵把弩箭给垂下来。这弩箭本就是抬手就可以发射的,放不放下,实事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对方有任何的异动,他们同样可以瞬间让这些人血溅当场。
随着胡忧的人把弩箭给垂下来,那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这才有了动作,挥手让手下解除临战状态。不过他们那边,也依然做着随时准备开打的架势。
范尼是唯一一个与两方都认识的人,这沟通工作,自然由他来做。在他的一阵上蹿下跳之后,胡忧终于知道,对方那个领头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名字叫做赵尔特。赵尔特是什么身份,范尼没有说,不过胡忧能大体猜出来,这个赵尔特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范尼是池河帝国的士兵,而池河帝国的皇族就姓赵。
通过范尼的嘴,胡忧也知道了范尼他们为什么要跟在自己队伍的身后。原来他们是对这里的路不熟悉,已经在这一带转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出去。正巧看到胡忧他们的这支商队,于是就远远的跟着,想借胡忧他们引路,走出这一片地区,这才引起了误会。
误会解开,双方人马这才各收兵刃。由于相互都不熟悉,所以双方并没有兵和一处,而是依之前的行进方法,两方拉出一定的安全距离,一前一后的走着。
这一天路的,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直走到太阳下山,两方人马相距大约一里路,各自安营。
“老大,那个赵尔特看来有些身份,不知道是什么人。”胡忧的营中,朱大能问胡忧。
胡忧看了一眼在正远处做饭的楚竹,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人。那个范尼是我在哥伦比亚军校时的同窗,他进军校之前,已经在池河当了八年的兵,手底下功夫还算了得。”
“看来他们是秘密进入我国的,咱们要不要派人去探探他们的底?”朱大能问道。
胡忧想了想,摇头道:“不用。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们肯定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会主动来结交我们的。”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那个范尼的关系怎么样。”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实话说道:“在军校时,我们同住一个会馆,大家关系还算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范尼还曾经教过我一些拳脚功夫。
不过现在,大家是各为其主,这个就很难说了。”